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的三大原则是什么意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30 00:11:19 312 人看过

一、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的三大原则是什么意思

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的三大原则:

1.着重调解,及时处理。

2.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基础上调解。

3.既要具有原则性,也要具有灵活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八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劳动争议解决方式主要有何种

劳动争议解决方式主要以下几种:

1.协商程序。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

2.申请调解。调解程序是指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

3.仲裁程序。仲裁程序是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

4.诉讼程序。根据《劳动法》第83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劳动争议仲裁庭审流程

劳动争议仲裁庭审的流程:

1.告知当事人开庭审理的日期与地点;

2.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发出公开开庭审理的公告;

3.开庭;当事人陈述;证人作证;

4.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5.宣读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

6.庭审辩论;

7.评议与裁决。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八条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七十八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1日 18: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如何妥善处理监护人争议
    一、如何妥善处理监护人争议法律规定监护人争议可以直接起诉,请求法院进行判决。父母是未成年子女当然的监护人,若是父母没有出现不能监护的情形,就必须进行监护。法定监护人具体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二、监护人证明办理流程监护人证明办理流程:由监护人携带本人、被监护人的户口薄、身份证,有法律文书确定监护资格的,可以带上法律文书到当地户籍所在村委会出具,但一定要加盖当地派出所的章。或者也可以直接让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
    2023-08-15
    261人看过
  • 在劳动争议处理中确立“三快一利”原则
    今年以来,陕西省城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劳动仲裁的实践中确立了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三快一利”原则,即备案,快速办案、结案“快速立案”是指自收到投诉材料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受理或驳回决定,“快速办案”是指立案后及时调查取证,三日内将受理通知书送达投诉人,并将诉状副本及答辩通知书送达被告人。对于简单案件,尽量简化审理程序,实行独立审理制度,能够庭外解决的尽量庭外解决,严格按照审前调解办案程序,在最短时间内查明事实,认定依据“迅速结案”是指在查明事实、找到依据的基础上及时结案;(一)“有利”是指如果雇主和雇员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有不同的理解,除非有相反的证据,以有利于员工的谅解为准此外,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还对部分困难员工给予了优惠政策,减免了他们承担的仲裁费用。自实施这些原则以来,它们受到了大多数雇员和雇主的广泛欢迎
    2023-05-07
    435人看过
  • 如何妥善处理矿工工伤争议
    矿工工伤纠纷的处理方式:1、协商赔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一致纠纷就可以解除。2、申请调解:协商不成,可以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3、劳动仲裁: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4、提起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有矿工工伤怎么处理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员工违章操作不影响工伤认定与赔付。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保险,员工违章操作导致事故伤害的,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或者是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均应当认定为工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对职工违章操作行为,用人单位可以依据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罚,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对违章的处罚与法律法规关于工伤保险的规定抵触的按法律法规规
    2023-07-06
    408人看过
  • [解读劳动仲裁法]劳动争议处理原则
    【解读】本条是关于解决劳动争议应当遵循的原则方面的规定。一、解决劳动争议必须根据事实、从实际出发所谓事实,就是发生的事情,即各种事态的客观存在。人们可以将发生和存在的一切现象和状态(包括精神的或物质的)都称为事实。罗素曾指出事实的意义就是【解读】本条是关于解决劳动争议应当遵循的原则方面的规定。一、解决劳动争议必须根据事实、从实际出发所谓事实,就是发生的事情,即各种事态的客观存在。人们可以将发生和存在的一切现象和状态(包括精神的或物质的)都称为事实。罗素曾指出事实的意义就是某件存在的事物,不管有没有人认为它存在还是不存在。但是牵涉到利益纠纷的时候,尽管是对于同一存在的事实,当事人的认识或者说主张也可能并不一致。那么认清事实,就成为处理和解决各种争议案件的前提和基础。为了解决劳动争议,我们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具体实际出发,注重证据,注重调查研究,还客观事实以本
    2023-06-09
    169人看过
  • 如何妥善处理商品房面积的争议?
    买房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当我们买好了房子,却在交房后发现房屋的实际面积和合同上面约定的面积存在误差,发生纠纷时该怎么办呢?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新商品房发生面积误差时,如当事人之间无其他约定,应当按照下列方式解决: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多退少补;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开发商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一般为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3、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买受人。怎么处理商品房面积的误差通常在标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里,面积差异的处理方
    2023-07-06
    297人看过
  • 劳动合同履行原则是什么意思?
    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劳动合同在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双方当事人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条款,完成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实现劳动合同规定的权利的活动。劳动合同履行应当遵循的原则有:(1)亲自履行原则,这是由劳动本身的特点决定的,也是保证劳动关系严肃性和稳定性的需要。劳动合同是特定人之间的合同,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它必须由劳动合同明确规定的当事人来履行,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也有责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允许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代替履行。(2)实际履行原则,即除了法律和劳动合同另有规定或者客观上已不能履行的以外,当事人要按照劳动的规定完成义务,不能用完成别的义务来代替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3)全面履行原则,是实际履行原则的补充和发展,即劳动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双方除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履行外,还要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按质、按量地履行全部义务。(4)协作
    2023-03-27
    422人看过
  • 劳动争议管理的规定以及劳动争议管辖的原则
    劳动争议管辖规定一是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这是明确劳动争议仲裁管辖的地域管辖。由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因而其地域管辖也不按行政区划划分,而是按照设立时划分的管辖区域,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劳动争议。管辖地域可能与行政区划重合,也可能不重合。对直辖市、设区的市与其区、县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之间的级别管辖,本法没有直接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在决定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时,应当明确级别管辖。二是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也就是说,发生劳动争议,申请人可以选择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中的任何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三是规定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也就是出现围绕同一争议双
    2023-02-23
    166人看过
  • 劳动争议是什么?劳动争议怎么处理
    一、劳动争议是什么西方国家对劳动争议的处理,有的由普通法院审理,有的由特别的劳工法院处理。由特别的劳工法院处理劳动争议,始于13世纪的欧洲的行会法庭,法国1806年于里昂创设了劳动审理所,此后意大利、德国等国才相继设立了劳工法庭。很多国家处理劳动争议采取自愿调解、强制调解、自愿仲裁和强制仲裁4项措施。劳动纠纷也称劳动争议,是指劳动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就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所产生的争议。劳动纠纷是现实中较为常见的纠纷。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后,一般都能相互合作,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但由于各种原因,双方之间产生纠纷也是难以避免的事情。劳动纠纷的发生,不仅使正常的劳动关系得不到维护,还会使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因此,应当正确把握劳动纠纷的特点,积极预防劳动纠纷的发生,对已发生的
    2023-02-20
    126人看过
  • 仲裁调解中的劳动争议原则是什么
    一、仲裁调解中的劳动争议原则是什么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原则如下:1.自愿原则;2.民主说服原则;3.公平公正原则;4.其他。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二、劳动争议仲裁庭开庭程序是什么劳动争议仲裁庭开庭程序是如下:1.先由仲裁庭通知当事人开庭事宜;2.然后当事人来参与庭审,由仲裁庭调查出庭人员的信息,说明仲裁庭的纪律;3.再主持仲裁,由各当事人陈述、辩论和质证;4.最后进行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及时作出裁决。三、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1.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
    2023-07-28
    173人看过
  • 劳动法的三大基本原则
    我国劳动法对其基本原则作了全面具体的规定,主要包括三大基本原则:1、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原则。2、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比如平等保护原则,全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都平等地受到劳动法的保护等。3、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原则:要处理好劳动者利益和劳动效率的关系。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特点第一,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劳动法律部门中具有指导性、纲领性的法律规范,而不是调整劳动关系运行中的特定事项或劳动关系当事人某一特定行为的具体规定。第二,不同的法律部门有着不同的基本原则,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反映了所调整的劳动关系的特殊性,反映了劳动法律部门的本质和特点。第三,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有着高度的稳定性,只要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未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基本原则是不会改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
    2023-07-21
    70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争议?如何处理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指的是,劳动者与其所在单位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产生的纠纷。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关规定,劳动争议依法包括以下争议: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4、因工作时间、社会保险、休息休假、福利、培训及劳动保护发生;5、因劳动报酬、经济补偿、工伤医疗费或者赔偿金等发生;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一、劳动争议有哪些可以申请仲裁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劳动合同纠纷能否进行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2023-03-05
    270人看过
  •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完善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完善是:1.扩大劳动争议的认定范围;2.拓宽劳动争议司法外处理渠道;3.优化劳动仲裁和诉讼程序之间的关系。一、劳动仲裁后面的公司是否会知道劳动仲裁的结果不公布,新的单位无法通过裁判文书网查询了解。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双方不能协商调解解决的,一般会进入到仲裁诉讼阶段。对于劳动者来说,比较担心的一件事就是后面的公司是否会知晓自己跟原单位间的劳动争议,从而影响自己被录用。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些特征,同时又有自己的特殊性。劳动仲裁办理条件如下: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
    2023-03-15
    333人看过
  • 哪些原则需要遵循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争议处理应遵循一些重要原则:(1)依法处理劳动争议原则;(2)当事人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3)着重调解劳动争议原则;(4)及时处理劳动争议的原则;(5)基层解决争议原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然在行政上存在隶属关系,但在解决劳动争议过程中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不能偏袒任何一方。重构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应遵循的原则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要求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要体现公正、效率和效益,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构建一套适合我国劳动关系特点,符合劳动制度改革方向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培育,对建立、健全新的劳动用人制度都具有重要意义。笔者认为,我国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应符合下列原则:1.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劳动力市场是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是市场的主体,它们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同于一般民事争议的特殊性,既有人身、财产关系,还有
    2023-07-05
    168人看过
  •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原则包括哪些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原则:1、调解原则。2、及时处理原则。3、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4、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一、人事争议可仲裁吗人事争议可以仲裁。1、人事争议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因录用聘用、工资调整、辞职辞退等人事管理行为侵害了工作人员权益所引起的争议和纠纷,属于劳动争议2、人事争议仲裁,是指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申请仲裁的人事争议案件依法进行调解和裁决的活动。一、在机关引入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一方面可以促进机关人事工作的依法管理;另一方面,争议双方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有利于充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1、提交仲裁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前提,仲裁必须具有三方活动主题,即仲裁双方当事人以及仲裁人。仲裁人的行为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基础,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同意提交仲裁,则第三方仲裁人不能进行仲裁;2、仲裁的客体是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一定范围的争议,可仲裁争议的范
    2023-02-19
    25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01
      解决劳动争议的原则:调解原则;及时处理的原则;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当事人在适用法律时应当平等;其他。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其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应注意的三大原则是什么呢?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3
      (一)着重调解,及时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7、28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仲裁庭应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的,仲裁庭应及时裁决,不应久拖不决。(二)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处理仲裁委员会应注重调查研究,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基础上,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公正处理。(三)当事人适用法律一律平等作为劳动争议当事人的企业和职工是地位
    •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原则是怎么样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15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四个: 1、调解原则。当事人在发生劳动争议之后首先应当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当调解无效时才有仲裁机构解决。当然,调解需要在自愿的前提下进行,调解协议的内容还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及时处理原则。劳动争议当事人在劳动争议发生时应当及时协商或者及时申请调解仲裁,避免因超过仲裁申请时效而丧失申请仲裁的权利。同时劳动争
    • 劳动争议范围是什么, 劳动争议纠纷处理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样的原则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06
      劳动争议范围,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规定。根据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劳动争议范围是: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
    • 劳动争议处理调解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如何处理劳动争议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4
      1.调解原则。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经过调解不能达成协议,应及时仲裁。之所以规定这一原则,是因为争议的产生往往是双方当事人对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认识、理解不一致,对争议事实存在分歧和误解等,通过宣传法制、说服教育,疏导协商,争议事项大都是可以解决好的。同时,调解还具有简便、灵活、易行、迅速的特点以及缓和、改善双方矛盾的作用。贯彻调解原则,应注意防止强行调解和久调不决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