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行政机关所实施的无效的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应当责令被告,即行政机关作出相应的补救措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
一、怎么确定行政诉讼法中的原被告
原告确定:
一是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是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被告确定: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
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二、行政诉讼当事人如何确定追诉主体资格
概括地讲,行政诉讼原告的主体资格,是指哪些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审查被诉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并作出相应裁判。我国《行政诉讼法》仅在第二条和第四十九条对行政诉讼原告的主体资格作出了规定: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九条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讼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是确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否能够成为行政诉讼的原告或者第三人的一个必要条件。也就是说,如果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就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原告或者第三人的诉讼主体资格。
三、行政诉讼的证明标准是怎么样的?
第一,行政诉讼证明标准具有极大的灵活性和延展度。这主要是行政活动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所决定的。在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中,有的行政行为对于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权益有极大的影响,就应当适用比较高的证明标准;行政行为对于行政相对人的影响比较小时,应当适用比较低的证明标准。此外,行政行为在作出时公权力色彩较浓,当事人的自治程度较弱,应当适用较高的证明标准;相应地,行政行为在作出时公权力色彩较淡,当事人的自治程度较强,就应当适用较低的证明标准。这是其灵活性的主要表现。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包括说服责任和推进责任,对于前者主要是被告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责任,其证明标准一般应当达到明显优势证明标准甚至排除合理怀疑标准;而后者主要是原告证明行政诉讼的程序事实或者推进行政诉讼程序的责任,一般要求达到优势证明标准即可。这是其延展度的主要表现。第二,行政诉讼证明标准具有证明主体的确定性。与民事诉讼不同,行政诉讼的证明主体并非处于同等的位置,由于证明责任因被告、原告的举证责任的不同而具有不可置换性。在行政诉讼中被告的举证责任大大的超过原告的举证责任,其所引起的重要后果就是证明标准因证明主体而有所不同。例如“排除合理怀疑”标准就是指被告承担举证责任时,对案件事实和法律真实要达到的标准,而不是对原告作此严苛的要求。这一点类似刑事诉讼中对公诉机关的证明要求。当然在某些公权力色彩较淡、行政相对人自治程度较强的一些领域(例如行政裁决、行政合同等),则有证明标准类似于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情况。第三,行政诉讼证明标准具有中间性。刑事诉讼证明标准一般适用排除合理怀疑标准,民事诉讼证明标准一般适用高度盖然性标准,行政诉讼证明标准即没有前者严格又没有后者的宽松,而是界于两者之间,即一般适用明显优势证明标准。第四,行政诉讼证明标准具有可司法审查性。行政诉讼证明标准主要是被告或者类似被告的第三人履行说服责任以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标准,这一证明标准同时是法庭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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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如何处理无效行政行为的具体方法西藏在线咨询 2024-11-29针对行政机关的无效行政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应要求被告作出相应的补救措施。若行政行为存在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缺乏法律依据等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时,法院将作出确认无效的判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五条和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若行政行为确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缺乏法律依据等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时,法院将判决确认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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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政行为无效的应该怎样处理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251、对于行政机关所实施的无效的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应当责令被告,即行政机关作出相应的补救措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七十五条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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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是怎么规定无效行政行为的?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07根据法律规定,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明显违法行为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或者无效的,可以同时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辟谣】无效行政行为自始无效?真相:是的分析:无效的行政行为是指已经成立的行政行为,但由于重大、明显的违法行为,没有公认力,从此开始。当然,确定没有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无效行政行为自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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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执行行政处罚的行政行为安徽在线咨询 2021-07-06处罚决定作出并送达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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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起诉无效的行政处罚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12如果行政处罚决定无效的,当事人可以准备好起诉状和起诉状副本,并依法收集好能证明该行政处罚无效的证据,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当事人一般需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