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损害他人在先权利的审理标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4:50:50 87 人看过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商标审理指南》则进一步明确在商标异议、异议复审及争议的具体案件审理中涉及在先权利保护问题时应当如何判定。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在先性,这种在先性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既不得与他人在先申请或者注册的商标相冲突,也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其他合法权利相冲突。由于《商标法》的其他条款对于在先商标权利保护问题已经做了相应的规定,所以以下所称的在先权利是指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日之前已经取得的,除商标权以外的其他权利,包括商号权,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姓名权,肖像权等。

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争议商标的,应当自争议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提出。下列主体为利害关系人:

(1)在先权利的被许可人;

(2)其他有证据证明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主体。

是否为利害关系人,应当以提出评审申请时为准。但于案件审理时已具备利害关系的,也应当认定为利害关系人。

一、商号权

将与他人在先登记、使用并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号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文字申请注册为商标,容易导致中国相关公众混淆,致使在先商号权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对他人在先商号权的侵犯,争议商标应当不予核准注册或者予以撤销。

(一)适用条件

1、商号的登记、使用日应当早于争议商标注册申请日;

2、该商号在中国相关公众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3、争议商标的注册与使用容易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致使在先商号权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

(二)关于在先商号权的界定

以商号权对抗争议商标的,商号的登记、使用日应当早于争议商标的申请注册日。

在先享有商号权的事实可以用企业登记资料、使用该商号的商品交易文书、广告宣传材料等加以证明。

(三)关于混淆可能性的判定

混淆的可能性是指,争议商标的注册与使用将会导致相关公众误以为该商标所标识的商品/服务来自于商号权人,或者与商号权人有某种特定联系。

认定争议商标容易与在先商号发生混淆,可能损害在先商号权人的利益,应当综合考虑下列各项因素:

(1)在先商号的独创性。

如果商号所使用的文字并非常见的词语,而是没有确切含义的臆造词汇,则可以认定其具有独创性。

(2)在先商号的知名度。

认定在先商号在相关公众中是否具有知名度,应从商号的登记时间、使用该商号从事经营活动的时间跨度、地域范围、经营业绩、广告宣传情况等方面来考察。

(3)争议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服务与商号权人提供的商品/服务原则上应当相同或者类似。

(四)保护范围

根据在先商号所具有的独创性、知名度,以及双方商品/服务的关联程度,在个案中具体确定该在先商号的保护范围。

二、著作权

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申请注册商标,应认定为对他人在先著作权的侵犯,争议商标应当不予核准注册或者予以撤销。

(一)适用条件

1、争议商标与他人在先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相同或者实质性相似。

2、争议商标注册申请人接触过或者有可能接触到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

3、争议商标注册申请人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

(二)关于在先著作权的界定

在先享有著作权是指,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日之前,他人已经通过创作完成作品或者继承、转让等方式取得著作权

在先享有著作权的事实可以下列证据材料加以证明:著作权登记证书,在先公开发表该作品的证据材料,在先创作完成该作品的证据材料,在先通过继承、转让等方式取得著作权的证据材料等。

对生效裁判文书中确认的当事人在先享有著作权的事实,在没有充分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可以予以认可。

(三)如果争议商标注册申请人能够证明争议商标是独立创作完成的,则不构成对他人在先著作权的侵犯。

争议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就其主张的取得著作权人许可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争议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就下列情形举证证明:系争商标注册申请人与著作权人签订了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或者著作权人做出过直接的、明确的许可其使用作品申请注册商标的意思表示。

三、外观设计专利权

未经授权,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他人享有专利权的外观设计申请注册商标的,应当认定为对他人在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侵犯,争议商标应当不予核准注册或者予以撤销。

(一)适用条件

1、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公告日早于争议商标申请注册日及使用日;

2、争议商标与外观设计使用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

3、争议商标与外观设计相同或者近似;

(二)关于他人在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界定

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公告日应当早于争议商标注册申请日及使用日。

当事人主张在先享有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应当提交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年费缴纳凭据等证据材料加以证明。

(三)争议商标与外观设计使用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如果商品不相同或者不类似,则不能认定为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关于争议商标与外观设计相同或者近似的判断,既可以就争议商标与外观设计的整体进行比对,也可以就争议商标的主体显著部分与外观设计的主要部分进行比对。

有关争议商标与外观设计相同或者近似的认定,原则上适用商标相同、近似的审查标准。外观设计专利中的文字仅保护其特殊表现形式,含义并不在专利权保护范围内。争议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就其主张的取得外观设计专利权人授权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四、姓名权

未经许可,将他人的姓名申请注册商标,给他人姓名权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损害的,争议商标应当不予核准注册或者予以撤销。

(一)适用要件

1、争议商标与他人姓名相同;

2、争议商标的注册给他人姓名权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损害。

(二)他人的姓名包括本名、笔名、艺名、别名等。“他人”是指在世自然人。“相同”是指使用了与他人姓名完全相同的文字,或者是他人姓名的翻译,在社会公众的认知中指向该姓名权人。

(三)认定争议商标是否损害他人姓名权,应当考虑该姓名权人在社会公众当中的知晓程度。

(四)争议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就其主张的取得姓名权人许可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未经许可使用公众人物的姓名申请注册商标的,或者明知为他人的姓名,却基于损害他人利益的目的申请注册商标的,应当认定为对他人姓名权的侵害。

争议商标申请注册日之前姓名权人撤回许可的,超出姓名权人许可使用的商品/服务之外申请注册商标的,在姓名权人未明确许可的使用商品/服务上申请注册商标的,视为未经许可。

五、肖像权

未经许可,将他人的肖像申请注册商标,给他人肖像权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损害的,争议商标应当不予核准注册或者予以撤销。

(一)适用要件

1、争议商标与他人肖像相同或者近似;

2、争议商标的注册给他人肖像权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损害。

(二)他人的肖像包括肖像照片、肖像画等。

“他人”是指在世自然人。

“相同”是指争议商标与他人肖像完全相同。

“近似”是指虽然争议商标与他人肖像在构图上有所不同,但反映了他人的主要形象特征,在社会公众的认知中指向该肖像权人。

(三)争议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就其主张的取得肖像权人许可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未经许可使用公众人物的肖像申请注册商标的,或者明知为他人的肖像而申请注册商标的,应当认定为对他人肖像权的侵害。

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日之前肖像权人撤回许可的,超出肖像权人许可使用的商品/服务之外申请注册商标的,在肖像权人未明确许可的使用商品/服务上申请注册商标的,视为未经许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3: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商标相关文章
  • 在先商号侵权在后注册商标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2023-03-17
    93人看过
  • 注册他人的商店商标侵权吗?
    1、注册他人商店商标侵权商标和企业名称属于知识产权,但各自有自己的法律制度。应详细分析商标名是否用作店名。例如,某家餐厅在全国闻名,有很多分店,并且该餐厅已经申请了商标注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直接使用他人的商标作为店名,并且还从事餐饮服务,消费者会错误地认识到他们是那家著名餐饮店的分支机构。无论这种误解是否发生,只要存在误解的可能性,本店的店名就是侵权。从民法的角度来看,它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权利如果产品名称包含了他人的商标名称,则有必要根据情况来确定是否侵犯了该名称:1。他人的商标名已成为相应产品的通用名和唯一名;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它已成为产品的通用名或唯一名,因此不再具有意义。同时,《商标法》也规定,注册商标可以申请无效。在这种情况下,不存在侵权行为。商标名称不违反《商标法》禁止性规定的;如果商标名称因使用不当而未成为产品的通用名称,且商标专用权仍在法律保护期内,则在产品名称中使用他人的
    2023-05-07
    328人看过
  • 什么是商标注册的优先权东莞怎样办理商标注册的优先权
    关于优先权,在新修改的商标法以及巴黎公约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商标法》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公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商标法》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巴黎公约》对优先权的规定为:任何人或其权利继承人,已经在本联盟某一成员国正式提出商标的注册申请的,应以在六个月的期间内,为在其他国家提出的申请享有优先权。商标法修改前并没有关于优先权的明确规定,只是在实施细则中提到商标局受理申请商标注册要求优先权的事宜。修改后的商标法对优先权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不仅满足了巴黎公约的要求,而且其保护范围要更大。巴黎公
    2023-04-23
    415人看过
  • 商标注册优先权的条件是什么?商标注册优先权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依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展出其商品的展览会名称、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展出日期等证明文件;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一、什么是商标注册优先权我国1985年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985年3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了国务院批准的《关于申请商标注册要求优先权的暂行规定》,开始实施优先权制度。我国对于服务商标于1993年7月1日起予以保护。所谓优先权是指商标申请人对商标注册申请享有的优先权。商标注册申请的优先权原则是巴黎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规定的一项重要原则。具体内容是:任何人或者其权利继承人已经在本联盟某一国家正式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自第一次申请之日
    2023-04-23
    290人看过
  • 利用他人商标注册字号是否侵权?
    1、一般情况下不侵权的,因为公司字号跟商标名称是两回事;2、特别出名的字号,拿来注册商标时引起混淆,那么侵权。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不法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一、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情况(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
    2023-04-11
    68人看过
  • 商标注册使用在先与注册在先是什么?
    “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使用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当然需要提供在先使用的证据,最早使用时间等)。世界各国进行商标确权的标准都不太一样,但是大体可分为两种,一是采用“申请在先原则”,如中国,韩国,欧盟等国家/地区;另一种是采用“使用在先原则”,如澳大利亚等国家/地区。从审查角度来看,针对以申请在先为确权原则的国家,则建议等商标注册成功后再使用商标;而针对以使用在先为确权原则的国家,可在商标查询后确认无侵权风险或侵权风险低的情况下先对商标进行使用。此外,商标使用过程中需注意留存使用证据,无论是在主动递交使用声明程序以维持商标有效,还是在遇到抢注行为或侵权行
    2023-06-25
    231人看过
  • 注册商标和他人已注册商标相似,如何处理
    一、相似商标是怎么定义的近似商标是指两商标相比较,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文字与图形的整体结构相似,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就文字商标而言,一般需要结合音、形、义三个方面来考察。图形商标则主要以外观为准。一般说来,商标的音、形、义有一项近似即可判定两商标近似,但还需结合使用,以市场实际赋予三者的权重具体分析。二、相似的商标应该如何认定易分辨原则购买人在市场上购买自己所需要的某种牌号的商品时,总是以他对某种商标的记忆或这种商标在他头脑中留下的印象为依据的,而这种记忆和印象是不精确的,或者说是模糊的,购买人通常记住的仅仅是商标的某些特征。如果两个商标具有相同特征而使普通购买人在施以普通注意力的情况下不能分辨,即为相似商标。例如家庭日用品的各种商标是否相似,应以家庭主归在购买商品时,施以普通注意力能否分辨为标准。法国判例就以此为认定商标相似的标准。所谓一
    2023-03-22
    201人看过
  • 恶意注册他人驰名商标构成商标侵权。如何保护他们的权利?
    1、恶意注册他人驰名商标构成商标侵权如何保护其权利如果一个商标很有价值,一旦你没有及时注册,你可能会遭受他人的恶意注册。如果另一方完成注册,如果前商标所有人希望在未来重新使用该商标,则很容易引发争议。因此,当发现自己的商标已经注册时,最好及时采取措施保护权利事实上,在他人恶意注册商标后,保护权利的手段仍然很多。商标权人一般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注册商标的裁定。但是,为了成功申请,申请人必须出示充分的证据,证明他首先使用了该商标,并且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此外,他还必须证明其他人以不正当手段抢注册。同时,提案必须在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提出。当然,该商标已被他人恶意注册。申请注销注册商标时,仍需提供更多证明。最好委托专业知识产权律师代理,以减少中间所需的时间和精力在实践中,商标恶意注册后,并不是商标权利人没有及时保护自己的权利,但更可能的是,他不会识别恶意注册商标的行为。
    2023-05-07
    305人看过
  • 注册商标的权利人死亡后商标怎么处理
    商标权人死亡后商标的处理办法:一般情况下,由商标权人的继承人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手续。且商标局核准移转的,应当进行公告,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注册商标的流程商标注册是一种商标法律程序。由商标注册申请人提出申请,经商标局审查后予以初步审定公告,没有人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经裁定不成立的,该商标即注册生效,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人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一个商标从申请到核准注册,大约需一年至一年半时间。商标注册申请的核准或驳回没有法定期限,商标局审定公告该商标,再下发商标注册证,该商标至此获得核准。商标审查的时间段随时会根据商标局内部审查速度的快慢而有所变化。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可以申请商标续展注册。1、商标查询(2天内)2、申请文件准备(3天内)3、提交申请(2天内)
    2023-08-13
    189人看过
  • 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就是商标权利人吗
    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就是商标权利人。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根据《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批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3、擅自伪造、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或者销售、伪造、制造注册商标的;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注册商标并将更换商标的商品投放市场的。商标注册申请人资格根据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业者、个人合伙或者与中国签订协议或与中国共同参加国际条约或按对等原则办理的国家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的人或者企业,需要商标专用权时,按照自愿的原则,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一条违反
    2023-07-21
    382人看过
  • 维护在先权利,制止抢注在注册商标中是如何体现的
    保护在先商标权《商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与在先注册商标相冲突的申请注册商标,应予以驳回。在特定情形下,即出现不同主体在相同类似商品上同日申请注册相同近似商标的,应初步审定在先使用人之申请注册商标。此特定情况下的使用在先原则是对申请在先原则的有效补充,为1982年以来的商标立法所一直坚持。新《商标法》第十三、十四条关于保护驰名商标的规定则更具有划时代的意义。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这主要是从事实状态的角度进行的描述。从法律制度的层次上讲,驰名商标不是指任何特定的商标,而是满足一定条件的商标均可能获得的一种特别保护,是对一般商标保护制度的补充。中国对驰名商标保护工作的实践经历了一个渐进的过程,其间出现了一些认识上的误区。突出表现在一些企业将“驰名商标”混同于营销意义上的“名优品牌”,将认定驰名商标作为提升企业知名度、商标知名度,从而促销产品的手段来看待。这种错
    2023-06-01
    396人看过
  • 在先权益人能无效后面注册的商标吗
    在先权益人不能无效后面注册的商标,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维持
    2023-02-24
    387人看过
  • 哪些在先权利可能与商标注册发生冲突
    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该条所说的在先权利是指:在注册商标申请人提出注册商标申请以前,他人已经依法取得或者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在先权利既包括在先商标,也包括其他在先权利。一、在先商标申请商标注册首先不得与在先注册的商标发生冲突。在先商标中,有两种较为特殊的商标。一种是商标申请日之前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该商标虽然没有注册,但商标所有权人可以据此对抗他人的恶意抢注。另一种是驰名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即使没有注册,也可以在异议或撤销程序中对抗他人的商标申请或注册,并可直接禁止他人使用。在一个类别注册的驰名商标,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对抗他人在不相同及不类似的商品上注册和使用其商标,甚至要求损害赔偿。二、其他在先权利其他在先权利主要包括人身权中的姓名权和肖像权、著作权、外观设
    2023-04-23
    79人看过
  • 注册商标专用权被损害情形
    “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包括下列情形:(1)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2)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3)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4)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5)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法律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0条;2002年10月12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
    2023-05-01
    192人看过
换一批
#商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标
    词条

    商标,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牌子,在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商标的本质作用是区别商品的来源或服务的提供者。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 更多>

    #商标
    相关咨询
    • 域名注册XX能否有阻止他XX注册商标的在先权利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0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所以如果某个域名在注册商标的申请国为公众熟知,该商标申请就属于恶意抢先注册,侵犯了域名注册人的在先权利,域名注册人应当有权对此加以阻止,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 在先注册了别人的注册商标是否侵权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28
      1、商标使用人在商标注册前就已经在使用的事实。 2、商标使用人在先使用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且使用商品或服务相同或近似。 3、商标使用人在商标注册前已经在商品上连续不中断地使用了该商标。 4、商标使用人使用该商标必须是基于善意。
    • 商标权先注册在先定义和注册原则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5-10
      商标权的注册在先原则的理解如下:一般来说,商标权的注册在先原则指的是,根据申请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日期先后顺序,由商标局最终确认商标注册权人的一种法律原则。
    • 未注册商标在先使用已注册商标,如何维权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1
      准备使用在先证据,受保护的情况,获得的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据
    • 注册商标先注册还是先使用商标?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13
      关于你说的商标在先使用先使用还是先注册根据我国商标法采取的是注册在先原则,谁先注册,谁享有商标专用权。 如乙方的商标被核准注册,甲方继续是用,则构成侵权。侵权始于乙方商标被核准注册之日。但是有证据证明甲方的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且乙方有恶意抢注的,可以对乙方注册商标在法定时间内提出异议或争议,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如想继续使用该商标,可与商标权利人签订许可使用协议,并到商标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