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价格垄断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1 16:41:21 166 人看过

一、反价格垄断规定有哪些

《反价格垄断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价格垄断行为包括:

(一)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

(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使用价格手段,排除、限制竞争

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在价格方面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适用本规定。

第六条认定其他协同行为,应当依据下列因素:

(一)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具有一致性;

(二)经营者进行过意思联络;

认定协同行为还应考虑市场结构和市场变化等情况。

第七条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价格垄断协议:

(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和服务(以下统称商品)的价格水平;

(二)固定或者变更价格变动幅度;

(三)固定或者变更对价格有影响的手续费、折扣或者其他费用;

(四)使用约定的价格作为与第三方交易的基础;

(五)约定采用据以计算价格的标准公式;

(六)约定未经参加协议的其他经营者同意不得变更价格;

(七)通过其他方式变相固定或者变更价格;

(八)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价格垄断协议。

第八条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价格垄断协议:

(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三)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价格垄断协议。

第九条禁止行业协会从事下列行为:

(一)制定排除、限制价格竞争的规则、决定、通知等;

(二)组织经营者达成本规定所禁止的价格垄断协议;

(三)组织经营者达成或者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其他行为。

二、价格垄断的危害

1、价格垄断行为直接伤害市场

价格是市场资源配置的信号。价格与市场供求、市场竞争相互依存、互相作用。当某商品供不应求、买方之间竞争激烈,该商品价格提高,引起社会资源流入,从而供给增加满足需求;当某商品供过于求时,卖方之间竞争激烈,该商品价格下降,引起资源流出,从而供给减少,需求增加。价格正是在供求、竞争相互影响下,自动调节生产,调节流通,并实现对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垄断价格行为的存在,使得价格作为资源配置的信号失真;使得调节生产和流通的杠杆发生扭曲;使得公平、充分竞争受到限制或排斥;使得正常的市场秩序受到危害。虽然,建立在规模经济基础上的垄断厂商形成垄断价格行为,对于资源配置效益的提高,实现规模经济利益还是有利的,但它依然是竞争效率的一种阻碍。

2、价格垄断行为使消费者面临损失

微观经济学揭示,垄断企业和竞争企业所决定的均衡价格和均衡产量是不同的。竞争企业是在价格等于边际成本处进行生产,而垄断企业则在价格高于边际成本的地方进行生产。因此,垄断产量会低于竞争产量,而垄断价格会高于竞争价格。这就是说,垄断是通过限制产量而提高价格,或者说垄断者为索取高价而降低产量。垄断导致高价格、低产量,给消费者带来两大损失:一是价格方面的损失。消费者在购买相同数量的产品时,要比竞争条件下接受更高的价格。消费者这部分损失因垄断者限制产量、抬高价格而作为一种垄断利润转移给了垄断者,或者说被垄断者剥削走了。二是消费者在购买数量方面的损失。

3、价格垄断行为会给社会造成损失

由于垄断价格高于竞争价格,垄断产量又低于竞争产量,因此,在垄断产量水平上,每增加一单位产出,其边际成本都会小于竞争价格,这时继续扩大生产企业依然有利可图。然而垄断限制生产,使得企业损失这部分利益。P为市场价格,Q为产量,PM、Q分别为垄断价格和垄断产量;Pc和Qc分别为竞争价格和竞争产量。D为需求曲线,MC和MR分别为边际成本、边际收益。当垄断企业按P出售商品时,消费者损失利益为A+B,垄断者因限制了产量,损失C面积的利益。但A转移给了垄断者,垄断者得到了面积A的补偿,其净收益为面积A—C。从社会整体角度来看,垄断因减产给社会造成了面积为B+C的损失,意味着减少了一部分社会福利,即付出了社会成本代价。垄断产量与竞争产量之间的差距(Qc—Q)越大,需求曲线价格超过边际成本(P—MC)越多,垄断给社会带来的损失就越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0: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反价格垄断相关文章
  • 反垄断法与价格规律的相关内容
    反垄断法基本概念反垄断是指当一个公司的营销呈现垄断或有垄断趋势的时候,国家政府或国际组织的一种干预手段。现代经济学的理论认为,只有在自由竞争的情况下,企业才能最大限度地挖掘潜力,不断创新、改善管理及改进工艺以不断地降低成本,减少开支,使自身在竞争中取得优势,从而争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和企业的快速发展;而同时,市场自由竞争的存在,促使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多样化,给消费者以众多物美价廉的选择,也使消费者和整个社会的福利达到最大化,因此,自由竞争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最佳状态,只有在自由竞争的状态下,企业才能最大限度地节能挖潜,生产要素的配置达到合理化和最优化,而垄断则削弱甚至阻却了企业之间的竞争,少数企业之间通过达成垄断协议,或一个企业凭借垄断优势独占市场,形成对市场定价和份额的垄断,不仅损害了其他竞争者的利益,也最终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因此,在19世纪末期世界经济的发展进入了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反垄断
    2023-08-17
    399人看过
  • 如何断定财险公司价格竞争违反反垄断法
    在对12家日本汽车零部件厂商开出创纪录罚单后,中国国家发改委又披露了其对汽车保险行业反垄断处罚结果。浙江省XX行业协会、中国YY保险浙江分公司、中国ZZ保险浙江分公司和中华AA保险浙江分公司等企业遭罚1.1亿元人民币。发改委相关部门负责人日前接受媒体采访,就浙江保险业价格垄断案的六方面相关问题作出解读。1、为什么说固定保险费率折扣幅度违反《反垄断法》的规定?《反垄断法》第十三条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者变更价格的垄断协议。《反价格垄断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7号令)进一步规定,经营者不得固定或者变更对价格有影响的手续费、折扣或者其他费用。在正常情况下,财险公司在费率上相互竞争,投保人选择质优价低的财险公司并支付保费,财险公司在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履行赔偿义务。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组织有关公司达成协议,固定保险费率折扣幅度,实际上限制了财险公司之间的价格竞争,有关行为已经违反了《
    2023-06-07
    346人看过
  • 宁夏反垄断价格“第一案”尘埃落定
    今年3月份,在宁夏地区从事快递经营的8家企业希望通过统一最低价的方式改善快递行业价格混乱状况,经多次电话沟通、召开会议等方式最终达成共识,并就本地电子商务企业揽收邮件最低价格形成了书面统一涨价决定(协议),并向部分电子商务企业发送了该决定(协议)复印件。最终,此举遭电商举报。历经8个月,日前,我区反垄断价格第一案终于尘埃落定。涉及此案的8家快递企业6家被处罚,2家被责令整改,在快递行业引起不小的震动。快递报团欲涨价被电商举报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我区以枸杞及相关制品为代表的农副产品网络销量大增。电子商务市场的活跃,推动了快递行业的发展。但与大城市相比,我区淘宝电商经营范围窄、品种少,枸杞等农副产品的产量有限,多家企业争抢一块蛋糕。据悉,目前我区快递行业有28个品牌企业的200多家公司。绝大部分公司采用加盟制的形式进驻该行业,竞争激烈。与淘宝电商合作的快递企业主要以本次涉案的8家快
    2023-06-07
    302人看过
  • 车业反垄断,不只是价格问题
    近来,汽车行业反垄断调查成为行业和社会热点话题,已经有至少10家汽车企业被发改委调查、约谈。奥迪随后承认其垄断行为违法,表示愿意接受处罚。一提到高昂的养车费用,不少购买了进口车或合资车的消费者就对记者大倒苦水。在4S店里保养或维修,价格总是高得离谱,在那里购买全车零部件的钱,能够买到几辆甚至十几辆新车。可是要想享受质保,就只有这一条路。在不少消费看来,充分竞争的车市,不该存在这样的霸王条款。更令消费者感到不满的是,这种操纵配件价格的行为,似乎是针对中国老百姓的。在欧盟、美国、日本的汽车流通法规中,这种捆绑行为被明令禁止。比如,欧盟针对汽车品牌专营店暴露的行业垄断问题,就将销售和维修完全分开,并且改革汽车销售办法,允许经销商多品牌授权经营。如今,国家发改委掀开了汽车行业反垄断的大幕,这一举动受到了广大车主的关注和欢迎。消费者最大的期盼就是不再被宰,能够以合理的价格享受服务,一旦遇到纠纷,也能
    2023-06-07
    479人看过
  •  价格垄断的判定原则
    本文介绍了价格垄断的定义和特征,包括经营者通过协议、决议或协调等手段共同操纵价格,凭借市场主导地位迫使转售价格受到限制,凭借市场主导地位谋求暴利,以及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或通过回扣、补贴、礼品等手段变相降低商品售价,使其低于成本等。价格垄断会破坏市场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并可能导致市场失衡。确定价格垄断:1.经营者通过协议、决议或协调等手段共同操纵价格;2.在向经销商提供商品时,经营者凭借市场主导地位迫使转售价格受到限制;3.经营者凭借市场主导地位谋求暴利;4.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旨在排斥和损害竞争对手,或者通过回扣、补贴、礼品等手段变相降低商品售价,使其低于成本。5、经营者在提供相同商品或服务时,凭借市场主导地位,对相同条件的交易对象在交易价格上实行差异化待遇。 如何判断经营者是否存在价格垄断行为?经营者是否存在价格垄断行为一直以来都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关注的热点问题。根据我
    2023-08-27
    157人看过
  • 垄断与价格歧视
    一旦产品的卖方形成了垄断,就非常容易形成价格歧视。歧视就是差别待遇。以价格歧视为例,即同样的产品卖给不同的人,收取不同的价格,就形成了价格歧视。然而,推而广之,在同一个生活范围内,对不同的人给予不同的待遇的歧视现象,还有多种形式。不同的人不仅仅是经济特征的不同,而且还可以是种族特征的不同,或是性别特征的不同,或是地域特征的不同。不同的待遇既可以是不同的价格待遇,也可能是不同的就业待遇,或者是不同的美誉度的待遇。由此,除了价格歧视之外,相应地还会产生种族歧视、性别歧视和地域歧视等等。但在生活中最常见的应当是价格歧视。经济分析表明,一旦产品的卖方形成了垄断,就非常容易形成价格歧视。价格歧视通常有三种形式:一级价格歧视、二级价格歧视和三级价格歧视。当卖方垄断势力比较强大且信息也比较灵通的情况下,卖方可以对每一单位商品都收取买方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将消费者剩余全部收归己有。假设某地区只有一个牙医,
    2023-06-07
    147人看过
  • 反价格垄断行业协会责无旁贷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行业协会禁止从事制定发布行业协会规则、决定、通知等,固定或者变更价格;召集本行业的经营者讨论并形成协议、决议、纪要、备忘录等,固定或者变更价格;为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提供便利条件等行为。其实,这并不是监管层第一次就反垄断对行业协会进行约束,在去年8月1日正式实施的《反垄断法》中,第十一条就明确规定,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本行业的经营者依法竞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而第十六条和第四十六条第三款也是直指行业协会。此次征求意见稿对行业协会的行为进行了更为细化的约束,显示出监管层对于行业协会的重视。行业协会作为一个行业中的自律组织,不仅应起到沟通政府和企业,调节行业中各家机构之间关系的作用,更应当肩负起监督和促进行业自律的责任,在反垄断的进程中,行业协会更是责无旁贷。对于金融业来说,由于目前我国的金融体系仍是以国有金融
    2023-06-07
    82人看过
  • 反垄断法是否应规定行政垄断
    2006年6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反垄断法》(草案)确立了反垄断的三项制度:即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控制经营者的集中。针对社会各界议论较多的行政垄断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没有回避,而是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的政府限制竞争行为作了重复性的表述。这说明立法机关对行政垄断是否应该写进《反垄断法》中犹豫不决。在笔者看来,在《反垄断法》中不宜规定行政垄断的问题,因为反垄断法旨在解决市场失灵的问题。具体而言,当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了资源相对集中,少数企业利用自己的垄断优势地位,阻碍市场竞争,破坏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时候,政府出面依法对垄断企业采取法律措施,确保市场经济能够继续发挥作用。如果其中规定行政垄断的内容,那么反垄断立法机关势必将两头作战,而这样一来,不仅会牵涉到反垄断执法机关的大量精力,而且由于其他行政机关的羁绊,反垄断执法机关也难以有效地打击经济垄断行为
    2023-06-07
    449人看过
  • 国家开始奶粉反价格垄断整顿
    日前,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正在对奶粉企业进行价格反垄断调查。反垄断局表示,有证据表明,这些企业的产品在中国市场价格偏高,从2008年以来涨价幅度达30%左右,已涉嫌价格纵向垄断。国产奶粉企业不争气,拱手送给洋奶粉市场以垄断地位,这是一回事儿;洋奶粉凭借市场的垄断地位,以价格垄断坑害国内消费者,则是另外一回事儿。对价格垄断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法律都有明确规定,依法对涉嫌价格垄断的企业展开反垄断调查,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然而,从目前的经济生活现实来看,涉嫌价格垄断应该被反垄断调查的企业,远不止洋奶粉。就以智能手机为例,国内高端手机市场已被苹果、三星等国外手机品牌垄断,这是不争的事实。而从价格来看,中国市场价格偏高明显,一款16GB版本的iPhone5手机,中国市场的价格就比美国高出23%;一款三星GalaxyNote8.0手机,也比三星在美国的售价高出30%多。虽
    2023-06-07
    317人看过
  • 行业协会违反价格反垄断法怎么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从轻处罚:违法所得1.5倍以下罚款;从重处罚:违法所得2.5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2、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从轻处罚: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可以处12万元以下罚款;从重处罚: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可以处2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3、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主
    2023-06-14
    319人看过
  • 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法规制
    (一)垄断协议的含义垄断协议,理论上又称为限制竞争协议或联合限制竞争行为。在各国立法中,其称谓亦不相同。美国《谢尔曼法》中将其表述为联合共谋;欧共体直接称之为限制竞争协议;德国《反对限制竞争法》中采用的是卡特尔的概念;日本称其为不正当交易限制;我国台湾地区公平交易法称其为联合行为。关于垄断协议的含义,有的国家未予界定,而是仅有概括或列举,典型的如美国《谢尔曼法》的宣示性规定及《欧共体条约》第81条的详细列举;有的国家则在立法中对垄断协议的含义直接规定,以便明确其构成要件。《谢尔曼法》第一条规定:任何契约、托拉斯或其它形式的联合、共谋,用来限制州际间或与外国之间的贸易或商业,是非法的。任何人签订上述契约或从事上述联合或共谋,是严重犯罪。《欧共体条约》第81条禁止企业之间的一切协议、企业团体所作的决定和协同一致的经营行为,可能影响成员国之间贸易并且具有阻止、限制或者扭曲共同市场内的竞争的目的或
    2023-06-07
    143人看过
  • 热议"反价格垄断"石化双雄成"靶子"
    自国家发改委8月12日发布《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规定》)后,外界最关心的莫过于这一政策是否会对成品油市场具有潜在约束。记者昨天获悉,业界正在就此展开热议。应该说,这一政策是国家《反垄断法》出台后的实施细则,它对包括两大集团在内的所有国企巨头都是有约束力的,对成品油市场以及电信等其他各类市场也都会有影响。中国石油(601857,股吧)大学石油专家庞昌伟教授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说。但石化系统一位不愿具名的内部人士昨天指出,成品油价格是国家垄断,而非两大集团所能决定。价格垄断对两大集团来说根本无从谈起。据他透露,政府出台反价格垄断政策的用意根本不是针对两大集团,后者也没有对规定进行任何讨论。这一新规与成品油市场无关。易贸资讯一位分析人士认为,根据发改委的规定,价格垄断行为包括价格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价格垄断行为。所谓价格垄断协议,是指两个以上经营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达成的,
    2023-06-07
    375人看过
  • 自贸区施行反价格垄断工作办法
    上海市发改委网站发布的信息显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反价格垄断工作办法》将自10月15日起施行,以预防和制止上海自贸区内价格垄断行为,保护上海自贸区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上海自贸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根据该办法,上海自贸区管委会可在上海自贸区内受理反价格垄断举报和咨询,并应当为举报人保密。举报采用书面形式并提供相关事实和证据的,管委会可以向举报人了解被举报人基本信息、举报人是否就同一事项已向其他行政机关举报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情况,并根据情况告知举报人直接与相关行政机关或法院联系,或依照该办法进行甄别与移送。管委会对咨询人提出的问题、举报人反映的相关事实和证据,以及通过上海自贸区内其他调查发现、接受上海自贸区内经营者关于达成价格垄断协议有关情况的主动报告等渠道获得的涉嫌价格垄断案件线索进行初步分析和甄别,并移交上海市价格主管部门。上海市价格主管
    2023-06-07
    378人看过
  • 反价格垄断须剑指行政权力滥用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了《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该征求意见稿对价格垄断的种类和判定细则等相关问题做了详细说明,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反垄断法中有关反价格垄断部分更具操作性。我国反垄断法刚满周岁。这部被誉为经济宪法的法律,与初生时的万众瞩目相比,在第一个周岁生日时却显得异常冷清。一个事实足以解释这种反差:反垄断法实施一年以来,迄今还没有一起成功地依据该法维护消费者利益的案例。这一年,公众曾冀望民间反垄断第一案、保险业反垄断第一案、网络反垄断第一案等事件能万里挑一地成为反垄断经典,遗憾的是,这些具有轰动效应的所谓第一案大多不了了之。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作为一种法律体系,反垄断涉及市场、价格、资源诸多方面,而眼下还只有一部宏观性的反垄断法孤军作战,缺乏可操作性强、程序明确的配套法律。而在一年之后公布的《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则是对反垄断法的细化与配套,属于立
    2023-06-07
    388人看过
换一批
#反垄断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反价格垄断是指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者变更价格的垄断协议,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使用价格手段排除、限制竞争,以及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在价格方面排除、限制竞争。... 更多>

    #反价格垄断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垄断垄断与价格垄断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29
      价格垄断是指垄断制造商凭借自己的垄断地位(即在一个行业中,一些企业占有很大的份额,不仅可以决定产量,还可以操纵产品价格),为了实现自身利益高价或垄断低价的行为。垄断者或垄断部门可以通过垄断价格行为获得高额垄断利润。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制止价格垄断暂行规定》所称价格垄断,是指经营者通过串通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市场调节价格,扰乱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 垄断怎么划分,垄断和价格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24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有下列行为的,可以认定为价格垄断: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或者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 怎么确定价格垄断?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28
      一是经营者之间通过协议、决议或者协调等串通方式操纵价格。二是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在向经销商提供商品时强制限定其转售价格。三是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牟取暴利。四是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以排挤、损害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或者采取回扣、补贴、赠送等手段变相降价,使商品市场销售价低于商品自身成本。五是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在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时,对条件相同的交易对象在交易价格上
    • 价格竞争如何界定价格垄断行为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0
      一是经营者之间通过协议、决议或者协调等串通方式操纵价格。 二是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在向经销商提供商品时强制限定其转售价格。 三是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牟取暴利。 四是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以排挤、损害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 价格倾销;或者采取回扣、补贴、赠送等手段变相降价,使商品市场销售价低于商品自身成本。 五是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在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时,对条件相同的交易对象在
    • 如何确定价格垄断地位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28
      一是经营者之间通过协议、决议或者协调等串通方式操纵价格。二是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在向经销商提供商品时强制限定其转售价格。三是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牟取暴利。四是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以排挤、损害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或者采取回扣、补贴、赠送等手段变相降价,使商品市场销售价低于商品自身成本。五是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在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时,对条件相同的交易对象在交易价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