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什么是试用期间?为什么此期间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要由出卖人确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10:03:40
72 人看过
试用买卖的试用期间,是指买受人对标的物的试用所应有的期间,试用应在此期间内,而不是无限期的。试用期间可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也可以通过有关法律规定确定。若当事人对试用期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也不能依照法律规定确定试用期间的,则由出卖人确定。这是因为:
1、出卖人对自己交付的标的物最了解,他最清楚多长的试用期间能够使买受人充分了解标的物的各种性能,因此出卖人有能力为标的物确定合理的试用期间。
2、在试用期间,买受人不会因试用而付出代价、而出卖人却要承担买受人不承认购买标的物而可能带来的试用期间标的物损耗责任,因此从公平角度出发,也应当由出卖人确定试用期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怎么保证期间为主债务
199人看过
-
没有约定试用买卖试用费的后果是什么
85人看过
-
保证合同约定什么内容视为保证期间约定不明
326人看过
-
怎么约定试用期,约定试用期的时间是多久
130人看过
-
买卖合同交货时间怎么约定是正确的?
406人看过
-
买卖合同如何约定试用期限吗
469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试用期
词条
#试用期
最新文章
#试用期
相关咨询
-
买卖双方约定房屋交付时间约定不明,或约定二手房买卖期限未约定的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27以下是产权纠纷怎么处理的查询1、交付纠纷。主要是指房屋过户登记的纠纷和房款交付的纠纷,在一般的房屋买卖合同中都约定房屋和房款的交付方式或时间,但由于有的合同对房屋和房款交付的先后约定不明而发生纠纷。一方要求对方先交付房屋和房屋产权证,而另一方要求先付清房款。双方各执己见争执不下而发生纠纷。2、房屋买卖合同履行方式纠纷。主要涉及到房屋交付的方式,和房款支付方式。在房屋买卖中双方往往对如何履行交款和交
-
-
担保债权明确或明确约定的期间是什么意思云南在线咨询 2023-07-15债权确定期间是指债权人登记债权的时间,债权申报的时间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
买卖合同未约定履行地或约定不明确,如何确定履行地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151、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3、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风险提示:买卖合同中,双方未约定履行地或约定不明确的,不宜再以送货地、收货地、验货
-
试用期内买卖合同没有约定期限问题吗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2试用买卖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限。 对于一些家电等大型商品,出卖人会与买受人作出约定,约定买受人试用后再决定是否购买。 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限。对试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经过补充协议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因此,试用买卖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