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购房合同的须知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08:14:45 363 人看过

(1)产权证要齐全。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三张证件是办理产权证的必备条件。销售现场应悬挂销售许可证原件。你可以在销售现场看到证书原件。还有就是土地证是否抵押。土地使用证上有备注页。如果开发商向银行发放了开发贷款,将在土地使用证上注明。其次,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交货日期、供水、供电、通风等条件,以及双方的违约责任。按照规定,只有70%以上的居民有人入住,煤气才能打开。在此之前,开发商应免费提供液化气灌溉。如果开发商已经支付了物业本金的三分之一,开发商只需支付物业本金的三分之一,这种约定是非常不合理的。

(4)采购合同的第一条是工程建设的基础。在审查本文内容时,需要注意填写合同中的相关内容,以及是否与开发商提供的相关证明一致,如编号、经营范围等。二是商品房销售的依据。你需要做的和第一件基本上是一样的。您需要检查销售许可证的编号、批准的机构、销售方式是否与开发商在售楼处悬挂的销售许可证一致。

(V)共享区域:不应包括的区域包括仓库、机动车车库、非机动车车库、地下室(作为人房)和可单独使用的空间。还有供销售单位自行管理和自用的房子,比如大堂里开发商打造的销售中心。对于房屋服务的管理,一般来说,是与房屋不相连的部分,如住宅物业管理用房。商品房销售附件中应当有明确的说明。在主合同的第三条中,只说明分摊多少和分摊面积的多少。但在合同附件2中,应当有房屋面积分摊说明,分摊哪部分,批准哪处。(6)区域和差异的确认。建议买方选择合同规定的第二种处理方法,即确定双方可接受的误差率,即正负3%。超过这个比例的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开发商应该退还房价和利息,这也是你可以接受的。(7)付款方式和期限。一次性付款可以与开发商协商,是否可以留下5%左右的房款,并在正式交房后付款。银行贷款不应在约定时间内支付到开发商账户。根据合同,你必须支付相应数额的违约金,所以你应该使时间更加充裕。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前,建议您咨询开发商指定的银行或律师,了解自己的信用状况,看看能否获得信用贷款,避免其他麻烦。(8)卖方对预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开发商同意你超过30天没有付清房款就可以解除合同,那么预期交付的终止期限只能定为30天。这两个项目应该对应并且相等。(九)规划设计变更的条款,一方面是因为我们正在购买一个楼盘,在商品房建设过程中,有可能在某些方面,开发商认为有必要进行规划变更、设计变更,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书面通知买方,买方有权选择退房。(x)房屋交接:开发商应向经房地产管理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丈量房屋面积。交房时,开发商应提供实测面积数据,以及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如果开发商提供的证明原件不完整,开发商可以拒绝收回该楼盘,由此产生的问题将全部解决,责任由开发商承担。(十一)一般来说,标准合同中有五项是关于开发商对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的承诺。第一个是提供水、电和电梯。这是你卖掉房子后最基本的保证。然后是天然气和天然气管道的开通。一般来说,比如说入住后,开发商会告诉你入住率是多少。但目前北京市对天然气开通前容积率达到多少还没有明确规定。其实,这跟开发商和燃气公司的工作协调有关,应该和开发商达成一致,以免影响你的正常生活。对于您购买的园区项目,开发商在建房书中已经承诺,如会所、园区绿化、地上地下停车位等,建议开发商在本文中承诺竣工时间。在这一条中,还包括如果开发商承诺的使用条件在规定的日期内没有达到,双方约定的处理方式应按照对您更有利的方式签订。不符合使用条件的,视为逾期交付,并承担逾期交付的相关责任。(12)产权登记的有关规定规定了办理产权证的期限和违约条件。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退房或支付违约金。根据现行商品房销售规定,开发商应在60日内将登记信息提供给产权部门备案。如果由于开发商的责任,没有将所有信息上报房产登记机关备案,使购房者不能及时办理房产证,可以约定一种处理方式,可以退房,要求违约金,一般在合同金额的1%-5%之间,还要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你也可以选择不退房。如果你选择退房,会有一些困难。例如,如果您已经入住,则在入住两三个月后办理产权。如果因为产权证要退房,可能利润不大。建议您确认该项目为合法项目后,再确认产权只是开发商工作中的一个程序问题,以及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并不意味着没有产权证,因为该项目本身的合法性值得怀疑。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选择不退房,让开发商按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十三)其他:比如合同的页数和份数,商品房买卖标准合同应当有4份,其中正本2份,副本2份。现在房管局备案时,房管局会准备一份。买方应该有一份原始合同。申请银行抵押的,应当将原合同交银行保管。在整个合同的最后一条中,是预售登记条款。一般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开发商应到房地产所在区房地产管理局和房屋管理局办理登记。附件一是房屋平面图。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图纸要用坐标来确定房屋的朝向;其次,要标明面积,或者面积的比例。

编者按:这是很多人第一次签购房合同。如果他们不注意房子这么大的消费品,他们的权益就会被侵占。由于信息的不平等,我们无法了解内幕,我们的权益受到了侵害。结果,我们仍然蒙在鼓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19: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购房合同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的签订须知
    1、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这就是说,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而如果约定试用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不允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签订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但试用期合同的无效,并不导致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失效。2、试用期应和劳动合同期限挂钩,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法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3、
    2023-04-04
    326人看过
  • 购销合同必须签订么
    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是买卖合同的变化形式,它同买卖合同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主要是指供方(卖方)同需方(买方)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由供方将一产品交付给需方,需方接受产品并按规定支付价款的协议不是一定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能得到保护,不签合同容易发生纠纷。一、购销合同具体内容注意事项1、名称要正确填写,不要写习惯名或自命名。2、凡使用品牌、商标的产品,应特别注明品牌、商标和生产厂家。3、规格型号,参考相应的物资目录、设备目录。4、产品数量和计量方法,按国家或主管部门规定的计量方法执行;没有规定的,按双方商定的计量方法执行。5、价格、金额,除国家规定必须执行国家定价的以外,由当事人协商议定。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内国家价格调整时,按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格执行。逾期提贷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原
    2023-02-28
    121人看过
  • 购销合同必须签订么
    一、购销合同必须签订么购销合同是买卖合同的变化形式,它同买卖合同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主要是指供方(卖方)同需方(买方)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由供方将一产品交付给需方,需方接受产品并按规定支付价款的协议不是一定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能得到保护,不签合同容易发生纠纷。二、购销合同在银行能贷到款吗答案是可以的。下面是一些贷款技巧;(一)借款理由:贷款人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贷款理由应该坦诚并且清晰,详细的写出贷款的用途以及个人还贷方面的优势。例如: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二)借款金额:贷款人在银行申请贷款的金额不宜太高,因为金额越大,失败的可能性也就越高,然而这并不是贷款人所希望的,他们肯定不希望自己的贷款资金在半个月内还看不到放款的动静。倘若贷款人所申请的贷款较大的话,建议你适当降低贷款数额,这样通过银行审核的希望也就大大增加了。(三)借款说明:详细的填写申请资料,借款的用途、个人信用记
    2023-04-26
    148人看过
  •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五须知
    签订与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五项须知具体如下:一、约定应尽量详尽房屋买卖合同均为格式合同,虽然有的只是一方负有的义务,但需对方配合的也应约定明确。如户籍迁移、家具电器的处理、各类表计的数字确认等。这些事宜有的是附随义务,有的是构成能否顺利履约的重要前提条件。若约定不明,往往会产生争议。二、贷款时间应充裕如需办理贷款的应注意,要在签订买房合同时预留充裕的时间。因为各银行审批发放贷款的流程、条件、时间均有不同,这些都并非个人可以掌控的,如果留有时间,那在一家银行获贷不成的情况下,就有时间向另一家银行寻求贷款。三、条款应留有余地具体磋商合同条款时,对于重要的合同义务,如约定履行的期限、、解除合同的条件应当明确之外,其他条款的约定,应有一个合理的缓冲期,以弥补和挽救合同于万一。如果没有任何挽救或回旋余地,就被动了。同时,一旦进入诉讼也很难平衡双方的利益。四、收集保存好证据注意保留双方履约过程中的证据很关
    2023-04-20
    91人看过
  •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须知
    二手房买卖合同
    (摘录):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将买卖双方的身份证、电话、住所和银行账号等基本信息记载得明确、具体非常重要。1.买卖双方务必要求对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要妥善保存。仅仅注明对方电话和住所,不行。电话和住所是可以变更的,一旦与对方失去联系,是民事案件,法院无法立案;是刑事诈骗,公安局不易查找。2.要详细记载买卖双方的住所、电话、工作单位等事项。如果一方有两处以上经常居住地,则都要注明。特别是出卖人的住所,不可仅注明为正在交易的房屋一处。因为交房之后,出卖人的合同义务并未履行完毕,而此时如果出卖人联系不上,对买受人则十分不利。3.要明确约定,合同任何一方变更地址或者电话,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和经纪人,否则,要承担与收到对方通知同样的法律责任。4.合同中要注明出卖人的开户行和账户,注明买受人只要将购房款打人该账户就算完成付款义务。如出卖人变更账户,应当提前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承担不能收到房款的
    2023-04-22
    401人看过
  •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五须知
    签订与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五项须知一、约定应尽量详尽房屋买卖合同均为格式合同,虽然有的只是一方负有的义务,但需对方配合的也应约定明确。如户籍迁移、家具电器的处理、各类表计的数字确认等。这些事宜有的是附随义务,有的是构成能否顺利履约的重要前提条件。若约定不明,往往会产生争议。二、贷款时间应充裕如需办理贷款的应注意,要在签订买房合同时预留充裕的时间。因为各银行审批发放贷款的流程、条件、时间均有不同,这些都并非个人可以掌控的,如果留有时间,那在一家银行获贷不成的情况下,就有时间向另一家银行寻求贷款。三、条款应留有余地具体磋商合同条款时,对于重要的合同义务,如约定履行的期限、违约金、解除合同的条件应当明确之外,其他条款的约定,应有一个合理的缓冲期,以弥补和挽救合同于万一。如果没有任何挽救或回旋余地,就被动了。同时,一旦进入诉讼也很难平衡双方的利益。四、收集保存好证据注意保留双方履约过程中的证据很关键。
    2023-03-09
    213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购房合同本质上是房屋买卖双方就交易行为达成的一致合同,是双方的共同的意思表示。购房合同的内容主要是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例如买方何时付款,卖方何时交房等。购房合同的作用是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交易顺利的情况下,双方凭借购房合同办理过户手续,... 更多>

    #购房合同
    相关咨询
    • 签订合同认购书须知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30
      认购书其实就是一个预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是预约和本约的关系。是对将来订立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个预先约定。认购书并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是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存在法律上的障碍时(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而订立的。
    • 签订购房合同须知事项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3-10
      1、查看开发商提供的购房合同是否是统一的格式,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 2、明确办理房产证的时间,要求开发商保证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自身义务,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房屋产权证无法办理,应该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责任。 3、购房合同中应该明确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应该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
    • 签订购房合同须注意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4-12
      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注意以下问题: 一、注意认购书的圈套 为了避免认购书成为圈套或者日后的负担,需要认真审查认购书的内容对正式合同主要内容的明示约定或者交叉约定,并弄清楚订金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注意定金担保责任条款的具体含义,从而对有关认购书的条款重新约定并再次进行修正。同时,建议约定如下条款: 1.若因对本认购书约定之外的事项协商不成而无
    • 签订购房合同必须注意些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6
      1、当事人的姓名、住所。这里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 2、价款。此处应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定金、尾款等。 3、付款过户。明确操作方式,违约责任,约定偿付时间。 4、补充协议。空白处不留白。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如果遇到合同条款不明确,或需要进一步约定时,要在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统一填写附加条款。将合同中对双方的意思表示写明,以减少后续阶段因
    • 购房合同签订必须夫妻签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05
      购房合同并不是必须夫妻签字。根据2021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