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房屋是否能被强制执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9 17:50:53 186 人看过

宅基地房屋已经登记产权明确的能被强制执行。债权人应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通知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逾期仍未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对其采取冻结、划拨等查控财产的强制执行措施。

一、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

银行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对方欠款证据以及其他必须提交的材料。银行应当在申请执行书中说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事实根据、执行对象和执行标的等,以便接受人民法院的审查。

2、审查。

人民法院受理银行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后,应当在30日内由审判庭组成合议庭,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就能否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作出裁定。

3、命令当事人限期履行。

人民法院作出强制执行裁定后,应当向被申请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通知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如果被申请人经人民法院告诫逾期仍不履行义务,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执行。

强制执行由人民法院负责主持,必要时可以请有关单位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完毕后,应将执行结果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银行部门。

二、法院强制执行的常见措施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

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办理冻结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划拨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划拨存款可以在冻结的基础上进行,也可以不经冻结而直接划拨。

人民法院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措施时,可直接向银行营业所、储蓄所及信用合作社提出,无需经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外地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到被申请执行人住所地、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银行、信用合作社查询、冻结和划拨存款,不需经当地人民法院同意或者转办手续。当地银行、信用合作社必须协助办理,不得以扣收到期贷款或贷款利息等任何理由拒绝和搪塞。拒绝协助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罚款,建议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给予纪律处分。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在执行实践中,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经常使用的一种执行措施。扣留和提取是紧密相联的两个执行措施,扣留是临时性措施,是将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暂扣下,仍留在原来的单位,不准其动用和转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如超过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提取该项收入交付申请执行人。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

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交由有关单位变卖,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的,变卖前,应就价格问题征求物价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变卖的价格应当合理。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所得的金钱,应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并结束执行程序。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在执行过程中,还会出现被申请执行人不仅逾期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且还将财产转移起来,拒不向人民法院交待自己真实的财产状况。针对这些情况,《民事诉讼法》第248条第1款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5、强制交付财物或票证

第二百四十九条,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

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

有关公民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强制执行。

三、用金融贷款平台会冻结名下账户吗

如果是在金融贷款平台欠款一直不还,被平台向法院起诉,如果法院判决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履行偿还义务的话,平台债权人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诉讼没有保全的情况下,判决生效申请执行后会被冻结银行账号。这个时间一般需要6个月左右。如果债权人在诉讼前申请人民法院财产保全,或者在诉讼中申请人民法院财产保全,人民法院会在受理保全申请后48小时内对欠款人的账号冻结。银行存款和物资财产被冻结后,被执行人在解除冻结前不得提取或支用、转移。但若在规定的冻结期限内,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义务,人民法院则可通知解冻,解冻后,其存款和物资仍可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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