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签收有担保要约的催收函能否成立保证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6 16:43:11 272 人看过

在催书通知书上担保单位位置盖章又不承担担保责任

1998年1月至9月,XX石材与XX支行签订42份进口押汇合同,总额4516877.93美元。XX石材和XX经销公司为其中3982128.81美元提供保证。

2000年5月9日XX支行向XX石材出具载有“以上进口押汇均由XX石材提供担保”的《进口押汇催收书》。后XX石材更名为XX集团。2002年5月9日、2004年4月24日,XX支行两次向XX石材出具《催收通知书》,催收内容记载由XX集团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两年。XX集团均在催书通知书上担保单位位置盖章。

2004年6月25日,XX公司与XX支行签订转让协议,XX支行将上述债权转让给XX公司。XX石材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XX公司于2006年9月14日向黑龙江高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XX集团还本付。黑龙江高院一审判决XX集团还本付息,对XX石材4516877.93美元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XX集团不服,以其并非为XX石材4516877.93美元借款的保证人为由主张免除该部分责任。最高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保证人在载有保证担保要约的催款通知书上签字,应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在债权人发出的明确载有“保证人承担担保,期限两年”的催收通知上的担保人处盖章,应认定保证成立。

本案中XX集团的败诉原因在于:其在载有保证担保要约的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的行为构成了对保证担保要约的承诺,故最高法院认定其应承担保证责任。合同的缔结,需通过要约承诺的方式进行。合同当事人就要约承诺的内容达成一致,即可使合同成立。保证合同亦不例外。在XX支行三次向XX石材催款的通知单上,均有关于XX集团为担保人的内容,且后两次催款通知单中更是直接记载有“由XX集团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两年”的内容。最高法院认为,催款通知单的上述记载构成了对XX集团保证合同的要约,XX集团作为受要约人,在要约上签字确认即可使保证合同成立。故最高法院认为,XX集团为XX石材4516877.93美元借款的保证人,应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XX集团因此败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8日 02: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合同相关文章
  • 担保无效,担保人能否按合同约定要反担保人
    不能。担保合同无效,承担了赔偿责任的担保人按照反担保合同的约定,在其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请求反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担保人要承担担保责任,担保责任承担的方式如下:(1)、如果是一般保证人,法院对债务人强制执行后,仍然不能清偿债务的,担保人才承担担保责任;(2)、如果是连带保证人,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责任,偿还贷款。反担保人是否可以向担保人追债?反担保人不可以向担保人追债。担保人还债后可以要求反担保人追偿。反担保人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为了防止债务人在履行还款义务时下落不明或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在担保人承担了担保责任后却无法得到有效的追偿,而再设置的一个保证担保人追偿权的反担保人,来对担保人的追偿权有效行使进行担保。当担保人履行了担保责任,可向债务人追偿,也可要求反担保人代债务人偿还担保人已承担的担保责任。《关于适用
    2023-08-13
    483人看过
  • 公告催收对保证人是否有效?
    公告催收是指在债务人下落不明时,以其他形式无法送达债务人,可以选择公告送达。公告期满,视为送达。公告催收有效前提:对债务人的公告催收,须以债务人下落不明为前提,公告期满,视为已送达债务人。根据举重以明轻原则,对于保证人的公告催收,也应以保证人下落不明为前提,公告期满,才能视为已送达保证人。债务人下落不明时对债务人和保证人同时公告催收:在上述案件中,银行在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同时对债务人和保证人进行公告催收,该公告催收对保证人是不具有效力的。只有在保证人也下落不明时,此公告对保证人才是具有效力的。保证人可在保证期间届满后对此提出抗辩。公告催收对保证期间的影响:1、保证期间属于除斥期间,不因任何事由中止、中断或延长。2、保证期满后,保证责任免除,债权人丧失对保证债务的胜诉权。最后提醒:1、在一个债权债务中,如果同时存在债务人和保证人,那债务人就是主债务人,保证人就是次债务人。2、不管是主债
    2023-06-08
    275人看过
  • 担保函和保证合同的效力是否一致?
    抵押人的责任。发生抵押担保合同纠纷的,借款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日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贷款人有权对抵押物折价,或者优先支付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抵押人丧失对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出质人的责任。发生抵押贷款合同纠纷的,借款人未按照有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日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贷款人有权对质押动产进行折价、拍卖、变卖,或者对质押权进行变现、转让,并优先支付价款。出质人丧失质押财产的所有权或者处分权,或者丧失债权、股东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投标担保函跟投标保证金一样吗不同,投标保函是指投标人向招标人递交投标书时,必须随附银行的投标保函。而投标保证金则是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交付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其主要保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
    2023-07-01
    220人看过
  • 签证个人担保函怎么写
    一、什么是签证?一个公民如果想出国旅行、移居或者留学、结婚等,除了需要持有护照以外,还必须持有相应的签证,护照是持有者的国籍和身份证明,签证则是主权国家准许外国公民或者本国公民出入境或者经过国境的许可证明。签证一般都签注在护照上,也有的签注在代替护照的其他旅行证件上,有的还颁发另纸签证。如美国的移民签证即是一种申请表,新加坡对外国人也发一种另纸签证,但必须与护照同时使用,方能发生效力。对外国人,一般均是根据申请者的身份和入境目的发给不同的入境签证,如旅游、探亲、移民、留学、工作等签证,并限制入境后的居留时间。因签证种类不同,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也不一样。一般对以短期居留为目的的申请限制较少,等待批准的时间也较短。对以谋职和长期居留为目的,申请则限制较多,待批的时间也较长,这已成为各国的普遍做法。一个国家没有允许外国人无条件入境的义务(有条约者除外),一个外国人也没有要求一国政府允许他入境的权
    2023-05-01
    456人看过
  • 担保人签保证合同时没签日期是否要承担责任
    一、担保人签保证合同时没签日期是否要承担责任签订保证合同时,没有约定保证日期的,不影响保证责任承担。保证期限是主债务到期后6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二、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内容1、主债权的全部。在保证合同中,如无具体的专门约定,应认为是担保主债权全部。2、利息。利息有法定和约定两种,凡是因主债权所生的利息,不管是法定的还是约定的,均应列为保证担保的对象。法定利息,如迟延履行所生之利息(迟延利息),本来就是由
    2023-06-17
    64人看过
  • 仅有承诺书未签订保证合同保证人是否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需要承担保证责任。担保责任是产生于担保人对债权人的承诺,即担保人允诺在债务未得到清偿时,担保人依其允诺承担代为履行债务或相关民事赔偿责任的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的从属性及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六百八十三条【不得担任保证人的主体范围】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内容】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第六百八十五条【保证合同形式】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
    2023-03-08
    254人看过
  • 担保合同未明确约定保证保证人应否承担责任
    应该承担。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一、法律对担保期限有何规定?法律对担保期限的规定如下:1、担保期限是确定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限,不中止、中断、延长;2、债权人和担保人可以约定担保期限,但约定的担保期限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3、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限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
    2023-03-25
    314人看过
  • 租赁合同纠纷能否没收履约保证金
    1.租赁合同出现纠纷的,如果是支付保证金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造成纠纷,收取履约保证金一方可以按约定没收履约保证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一、定
    2023-03-17
    398人看过
  • 签合同没收保证金与合同解除违约金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一、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条【非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及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
    2023-03-04
    279人看过
  • 保证金与违约金能否同时收取?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保证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所以,向某可以要求家具店承担违约责违约金中选择一种,而不能并存。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违约金订金定金或保证金之区别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订金是一方当事人为交易需要而向另一方当事人交纳的金钱,不具有担保的功能。保证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保证合同的履行,而留存于对方或提存于第三人的金钱。违约金,是指由当事人通过协商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发生后作出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以外的给付。违约金的约定虽然由当事人自由约定,但这种自由不是绝对的,而是受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2023-07-12
    282人看过
  • 夫妻之间能否互签担保函,担保函需要什么资料
    一、夫妻之间能否互签担保函夫妻之间不能互签担保函。根据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均有共享和支配家庭财产的权力。如夫妻互相担保就等于申领人为自己担保,形成假保,属于无效担保。夫妻可以做共同还款人,担保可以找父母、兄弟姐妹及朋友等人。贷款担保人需满足的条件包括:1、与本案资金牵连,仅存在担保关系;2、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有人生自由权;3、具有代偿清贷款的能力;4、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充当保证人。5、离退休人员不能进行担保,贷款地以外的外籍人士不能担保。6、国家机关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不能为它人担保;《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人保
    2023-04-19
    446人看过
  • 超市能否在合同中约定对收银员收取保证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条的规定,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即便在劳动合同中有着保证金约定的条款,也因违反法律规定而归于无效。而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超市的这种行为还应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相应处罚。一、单位招人收押金违反法律规定吗单位招人收押金违反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违法收取押金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出国劳务押金不给退怎么办出国劳务押金不给退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如果无法处理可以进行劳动仲裁。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
    2023-03-11
    438人看过
  • 能否约定保证人的保证顺序
    一、能否约定保证人的保证顺序可以约定保证顺序,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二、多个保证人清偿顺序是怎样的(一)多个抵押权并存时的清偿顺序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1、抵押合同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如果当事人同一天在不同的法定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视为顺序相同。因登记部门的原因导致抵押物进行了连续登记的,以第一次登记的时间为准确定抵押顺序。2、顺序在先的抵押权与该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一人时,该财产的所有权人可以以其抵押权对抗顺序在后的抵押权。3、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按照下列原则清偿: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受偿;都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
    2023-05-03
    114人看过
  • 个人反担保保证函范本
    致:有限公司鉴于贵公司于年月日因公司与签订金额为:万元,借款期限为年月日年月日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而与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本人自愿以个人所有的资产为贵公司的担保提供无限连带责任反担保,并作出以下担保声明。一、本人自愿以个人/家庭所有的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入股宁德市**担保有限公司之全部股权(金额万元,持股比例详见宁德市**担保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与收入向贵公司为借款人提供的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二、本反担保的保证范围为上述《保证合同》及《借款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及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贵公司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三、本反担保的保证方式为无限连带保证责任,无论借款人因何原因未按约定归还借款,本人将在接到贵公司书面通知后的十日内,无条件代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并及时通过贵公司向银行归还借款。四、本反担保的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贰年。五、本
    2023-04-13
    439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保证合同的当事人是保证人和债权人。保证合同属于从合同,从属于主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 更多>

    #保证合同
    相关咨询
    • 担保合同有要保证函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7-26
      一般来说,有担保函是可以不需要担保合同的。担保函与担保合同,从法律效力角度,没有什么区别。担保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的担保条款。
    • 无保证合同需要签担保函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2-03
      有保证担保函不必须要签保证合同。担保合同可以是主合同的担保条款,可以是单独订立的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担保函生效的条件是:债权人认可担保人的担保能力,担保人签订担保协议。
    • 保证期间,短信向保证人催收,保证人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9
      债务人不能履行还债义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 有保证担保函必须要签保证合同,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07
      有保证担保函不必须要签保证合同。担保合同可以是主合同的担保条款,可以是单独订立的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担保函生效的条件是:债权人认可担保人的担保能力,担保人签订担保协议。
    • 法律解释担保合同保证人未签字是否成立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25
      1、不成立。签订协议的,有担保人的,必须有担保人亲自签字,否则,担保人不承担还款责任,由签订协议的一方还款。而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九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