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未满被征收钱赔偿给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0 20:01:38 443 人看过

一、土地承包合同未满被征收钱赔偿给谁

1、土地承包合同未满被征收钱赔偿的分配是: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应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应分配给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具体分配。

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二、土地承包合同未满被征收的赔偿有哪些

土地承包合同未满被征收的赔偿有: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17: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承包相关文章
  • 承包土地被征收赔偿款应该怎么分配?
    一、承包土地被征收赔偿款应该怎么分配?1、承包土地被征收赔偿款应该由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分配。承包土地征收土地补偿根据如下规定分割:(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即归属承包者所有。(3)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2、土地使用权人对补偿标准不满意的,可能需要召开听证会。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
    2023-06-16
    172人看过
  • 承包地被征收时谁来负责补偿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变。因此,农村集体土地转包后,征地补偿仍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青苗补贴和安置费属于承包人。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耕地征收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苗木补偿费。被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按照被征收耕地数量除以被征收单位征地前人均占用耕地数量计算。每一被安置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标准为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被征收耕地每公顷最高安置补助不得超过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土地补偿费和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各省规定,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标准执行。被征收土地上附着物、苗木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2023-05-08
    483人看过
  • 征收土地青苗补偿给谁呢
    征收土地时,土地上的青苗补偿费应当补偿给青苗所有人。根据法律规定,政府征收土地,除了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用外,还应当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费用。一、青岛宅基地补偿标准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
    2023-04-05
    336人看过
  • 承包土地互换耕种,土地征收补偿款该归谁
    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可以自主决定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承包人虽然丧失了自己土地承包经营权,但同时取得对方承包人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没有侵犯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并且已经实际履行的情况下,农户之间互换土地属于合法有效的行为,受国家法律保护。但此处还存在另一个问题,如果在互换承包地之后,已经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没有到村委会办理变更手续。农户还是有权利取得原承包地的征地补偿款。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互换,是指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权。采取互换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当事人可以要求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手续。这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其中一种方式。根据《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
    2023-06-15
    466人看过
  • 被征收承包土地的补偿有哪些?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并明确了相关补偿费用的核算原则。1、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2。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由专门的评估机构,根据征地批复后的登记情况进行评估,得出这部分的相应数额。3、青苗补偿费按照产量、根据一定年限,计算个人承包土地被征收有补偿地吗个人承包土地被征收一般不会有补偿地。但是能够获得土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偿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排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排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
    2023-07-08
    476人看过
  • 承包地尚未到期。国家征用土地谁来补偿
    根据《中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承包土地未到期的,征地补偿款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安置补偿款、土地随料费、青年补助费归承包人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苗木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苗木所有人所有。征地安置补助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被安置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安置补助,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向被安置人员支付安置补助不需要统一安置的,经被安置人同意,将安置补助款支付给被安置人或者用于支付被安置人的保险费用。市、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督。基本认识土地征收中的公共利益特征(一)。重要的公共利益必须涉及到相关范围内的所有人,每个人都能感受到甚至需要,甚至每个人都会认识到。如上述国防利益和重要交通基础设施问题,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
    2023-05-31
    435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后土地被征收,补偿款应该属于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转让后,原承包人即退出承包关系,受让方与发包方形成新的承包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发生变更,受让方成为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土地被征收后,受让方有权享有相应的土地补偿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承包地被依法征用的,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转让后,原承包人即退出承包关系,受让方与发包方形成新的承包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发生变更,受让方成为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享有该部分土地补偿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标准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价值是土地所有权价值的一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征地补偿标准应当与土地所有权遵循同样的原则,以实现对所有权人和用益物权人的公平保护。目前,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补偿采用区片综合价或者年产值标
    2023-04-30
    416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的租赁合同还没到期被征用,土地赔偿金怎么给?要给谁?
    我们都知道国家征收征用土地建高速、修高铁等,或是有开发商对土地进行开发利用的,会给土地使用权所有者的损失赔偿,土地是怎样的用途遭受多少损失都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但是,在租出去的土地中,因为土地所有者跟当前的使用人不一致,那么在赔偿起来就比较麻烦。特别是土地租赁合同已经开始履行,但是还没到期的,那么承租人能要求多少赔偿就变得不确定。事实上,只要是在使用该被征用的土地遭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可以获得赔偿,个人不能独占全部赔偿。不过,土地租赁的承租人只能拿到合同未到期的赔偿,并且加上地上附着物的实际损失。不过,因为土地的实际用途分为农业用地和非农用地,因此在赔偿的时候会根据这个情况区别赔偿。如果是征收耕地的,那么一般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另
    2023-04-27
    55人看过
  • 土地承包未到期单方解除合同赔偿
    一、土地承包未到期单方解除合同赔偿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一方出现违约的,违约方要依据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如果没有违约赔偿数额的,按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二、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给付劳动经济补偿金;若是当用人单位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则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劳动赔
    2023-04-24
    81人看过
  • 没有土地承包合同,被征用的地会补偿吗
    首先说明结论:没有土地承包合同,被征用的土地有可能会得到补偿,但是补偿的范围相较于有土地承包合同的来说是大大缩小了。没有承包合同有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土地是属于你的,否则可能你只拿得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助费而拿不到土地补偿费。一、土地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二、土地征收补偿的范围(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
    2023-02-27
    74人看过
  • 土地征收土地出租给别人补偿费应该给谁
    土地租出去后被征收,补偿费还是应该给被征地农民。根据法律规定,征收土地时,征收人应当支付被征地农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社会保障费用。一、这个失地农民补偿标准失地农民的每月补偿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并没有统一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具体标准。二、农村拆迁按人口补偿吗农村拆迁一般是按照户为单位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
    2023-06-26
    244人看过
  • 征收土地承包方建筑物如何赔偿
    对承包的土地进行征收的,地上附着物是归承包人所有的,具体赔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一、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
    2023-06-21
    167人看过
  • 国家征收土地的要件承包集体土地被征收该如何补偿
    征地必须符合以下要件:1、是因为公共利益需要;2、县级以上政府报省级政府批准3、依法履行了相关程序(附后)其次,补偿标准问题1、针对耕地。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政府征用或征收有集体土地的,必须支付有关补偿费用,具体包括三大块:土地补偿费、安置费、青苗补偿费。后两项发到居民手中。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
    2023-04-27
    240人看过
  • 土地租出去后被征收,补偿费是给谁的
    补偿费是给被征地的农民的。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一、征地补偿款的征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
    2023-04-12
    475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承包是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一种形式。国营农业企业及合作农业企业将国有土地或集体所有的土地包给农工、农民自行耕种,承包者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责任,缴纳农业税和上缴提留。... 更多>

    #土地承包
    相关咨询
    • 土地承包合同未满被征收如何补偿,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0-14
      律师解答 土地承包合同未满被征收的,应当按照承包地的原用途给予承包人公平、合理的补偿,其补偿一般包括: 1、土地补偿费; 2、安置补助费; 3、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 土地征收,承包地和土地被占,补偿款归谁?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4-09
      土地被占领了,土地补偿款归承包人的回答,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
    • 不满承包期土地被征用征地费由谁承担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18
      农民家庭承包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的,被征地农民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按照登记的承包地块对应面积得到相应的土地赔偿费,其中支付给被征地农户部分不得少于80%,集体留用部分不得多于20%。承包方得到安置补贴费的数额,按照承包方家庭人员中需要安置的乡下人口计量。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赔偿费据实支付给其所有者,有商定的从其商定。
    • 土地承包经营权被征收,应当如何补偿?补偿给谁?应该给谁给这些钱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05
      一般而言,在发生土地征收时会产生以下三种费用:一是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的费用。该笔费用用于补偿对土地进行投入的人,是对其土地投入损失的补偿。如果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投入的,就补偿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了,就补偿给受让人。二是安置费。这笔费用应当补偿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是对其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土地被征收之后,村集体又拿出同等的土地给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承包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未满一年内征收或者未批准征收,是否应当收回土地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06
      应无偿收回原土地使用者耕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