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争讨土地补偿判决不属夫妻财产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5 11:11:11 66 人看过

张梅与李强于2005年7月经人介绍相识,同年10月举行结婚典礼。后因生活琐事,夫妻关系恶化。今年3月,张梅诉至法院,要求与李强离婚。该案在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对离婚及子女的抚育达成一致意见,但女方个人责任田因修石武高速铁路被征用,由此取得的一笔补偿费是否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产生分歧。张梅认为该笔补偿款是其个人财产,与李强无关;被告则认为该笔款项是双方结婚后取得,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近日,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审结该案,认定该笔补偿费不属夫妻共同财产。

■以案释法

土地被征收后,农民失去的不仅是一亩三分地,更失去了基本生活条件;土地补偿费是对被征地农民因失去耕地、失去基本生活条件的补偿,是失地农民今后的生活保障和主要依靠,具有人身专属性,应当归夫妻一方所有。

(付培育)

来源:法制日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7日 22: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土地补偿款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土地补偿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承包土地的延续,具有人身专属性,应归被征地一方所有。因此,土地征地补偿费不能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土地征用补偿费用是用来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但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可以约定对于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共同所有。一、女方出轨离婚房产怎么分配夫妻双方离婚的财产分割,原则上是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如果女方是出轨的,男方就是无过错方,在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其中损害赔偿的范围可以包括财产赔偿,可以请求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多分一点,还有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具体要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者赔偿损失可以夫妻双方协商。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归一方所有,不能进行分割,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二、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吗婚前财产属于
    2023-03-10
    116人看过
  • 土地征用补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土地补偿款具有特殊性,如果按照《民法典》来说,在婚前就所得的补偿款,就属于个人所有;而在婚后所得的个人土地补偿款就为夫妻共同财产。一、土地征用补偿款的相关法律规定征地补偿款虽然是以被征地农民作为直接的补偿对象,但受益人一般包括补偿对象的配偶、子女等,其目的是为了解决征地对象及其家庭今后的生产和生活问题。这一点和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的作用是相似的。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则通常具有排他的、特定的人身属性,是对特定的对象作出的赔偿。根据特定对象所受的人身伤害进行的赔偿。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和征地补偿款都不具有这种特定性。为此,在判定征地补偿款归属的过程中应当适用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的法律原则。土地征用补偿款其本身具有特殊性,如果法院将土地补偿作为界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有些不公平。但是土地征用补偿款按照《民法典》和《全国民事案件审判质量工作座谈
    2023-02-21
    353人看过
  • 土地赔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土地补偿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承包土地的延续,具有人身专属性,应归被征地一方所有。因此,土地征地补偿费不能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土地征用补偿费用是用来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但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可以约定对于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共同所有。一、征地补偿费用如何分配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一)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二)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三)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
    2023-03-05
    437人看过
  • 离婚中的土地确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离婚土地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没有私人土地,个人对土地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城市的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一、父亲去世后土地证归谁?父亲死了土地证归集体或者国家,但是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该土地。法律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个人依法不享有土地的所有权。二、土地可以私自买卖吗土地不可以私自买卖,但土地使用权可以买卖。因为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确权后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我国法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如果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
    2023-04-04
    143人看过
  • 婚后征地补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赠与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如果赠与合同上明确表示该赠与是对一方个人所有,那么不能算为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只能归个人所有;如果没有明确的表示,那么可以认定为该赠与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那么算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双方平均分配。一、婚后买房离婚怎么分割?1、结婚后,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用其个人的财产购得的房产,并且由其个人付清全部房款,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不参与房产分割。2、结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付款购得的房产,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之间在购房前对于该房产的所属问题有过明确的约定,约定该房产归属于其中一方时,这时该房产不为夫妻共同财产,否则,不论该房屋的房产证上书写着谁的姓名,在购房时夫妻双方出资所占份额的大小,该房产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离婚时,该房产参与房产分割。该房产在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时的处理比较简单,一般时均等分割,夫妻双方各占一半,当然夫妻双方关于该房产另有
    2023-03-09
    217人看过
  • 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判决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离婚财产由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法院根据夫妻双方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财产一般先由夫妻双方自己协商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协商不成的,才由人民法院判决。一、女方得了肾病可不可以离婚财产怎么分女方有肾病离婚财产一般需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财产;如果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女方有肾病离婚财产分割会有一定影响,因为在诉讼分割财产时,人民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即对于患病的一方,可能予以适当照顾。二、婚姻期间买的房子写的一人名字算共同财产吗婚姻期间买的房子写的一人名字一般是共同财产。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通常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如下:1、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
    2023-03-14
    458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离婚时土地补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10
      离婚的土地补助款,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该发放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是个人财产;如果是离婚后发放给个人的,则是个人财产,归个人使用和处分。
    • 夫妻离婚土地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15
      夫妻离婚土地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没有私人土地,个人对土地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城市的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 土地补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2-01
      1、土地补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承包土地的延续具有人身专属性,应归被征地方所有。因此,土地征地补偿不能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征地补偿费用用于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但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可以约定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共同所有。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
    • 土地补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24
      土地征用补偿费用是用来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是用地单位对失去土地的农民,为今后生活出路给予的一种补偿,不同于男女婚后一方接受赠予的财产性质。土地征收补偿费不应归属于《》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而是对一方婚前承包土地的延续,具有人身专属性,应归被征地一方所有。因此,土地征地征地补偿费不能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
    • 土地补偿款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29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