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棚户区改造如何补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09:20:17 389 人看过

一、城区棚户区改造如何补偿?

1、城区棚户区改造可能采取的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调换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拆迁补偿需要做到合理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在补偿价格上,由于每个拆迁项目都有其特殊性,选用拆迁政策的同时往往会带来二个具体问题。一是补偿的价格标准远远低于实际交易价格或群众的心理承受力;二是补偿的标准大大高于群众的心理要求。

二、棚户区改造回迁时出现纠纷怎么办?

1、棚户区改造回迁时出现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般说来,在拆迁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由于城市建设规划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诉性,所以对政府的城市建设规划不服,只能通过参加听证等途径发表意见。

(2)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拆迁许可不服,可以申请听证、提起复议或诉讼。

(3)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应当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如果对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行为,拆迁户如果在本区法院的申请得不到,可直接到市法院起诉,也可向市法院提出申请,将此案移交其他法院异地审理。

2、处理拆迁纠纷,需要注意把握工作主动性。

拆迁房屋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经常会发生矛盾,因此,作为拆迁人应始终把握拆迁环节中的主动权。一是在付款方式上,对规定的补偿费,做到签订协议后先付一部分,待房屋搬迁并经拆迁人验收合格后再全部结清。

不管是棚户区改造,还是因为出于其他的原因需要拆迁房屋,拆迁方一般都是需要进行补偿的。且根据规定,补偿金需要在被拆迁方搬迁之前就支付。如果逾期没有支付拆迁补偿款,那么就有可能会引发拆迁纠纷,一旦此类纠纷发生,可以采取诸如起诉等方式进行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12: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产权调换相关文章
  • 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改造的区别有哪些?
    现实生活中,很多朋友无法区分自己房屋所在地进行的征收究竟是“棚改”还是“城中村改造”,今天我就来给大家讲解一下这两者的区别究竟有哪些。一、定义什么是城中村?简单来说就是城市中的农村,指的是在城市高速发展的进程中,一部分居民区滞后于时代发展步伐,游离于现代城市管理之外,生活水平低下。具体包括以下两种形态:一是土地大部分被征用,土地所有权部分属于国家所有,部分属于集体所有,但原农民尚未转为城镇居民户口;二是土地尚未被征收,全部土地仍属于集体所有。而棚户区则指的是简易房屋和棚厦房屋集中区,一般是由于城市中缺少规划,导致部分宅院分布凌乱不齐,斜路、死路、圆弧路太多。且这些宅院普遍具有结构简陋,抗灾性差、居住拥挤,功能性差、居住环境差、无道路、无绿化、无公共活动场地、采光通风差等特点。二、土地性质实践中城中村改造的土地性质多为集体土地,棚户区的土地性质多为国有土地。三、法律依据由于两者的土地性质不同
    2023-04-13
    463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对无证房的补偿
    在房屋拆迁补偿上会产生不同的结果。下面4种无证房屋不仅应当获得补偿,还应按照正常的房屋予以补偿。1、祖业产目前,城市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仍然存在祖业产,五、六十年代遗留下来的,虽然没有证件,但是它们是合法存在的,应当予以补偿。2、历史原因七十年代到九十年代建造的房屋,由于当时的法律制度不完善,也没有形成完备的登记制度,因此,这段时间内建造的房屋没有证件,所以,这段期间内建造的房屋也是应当予以补偿的。3、农村房屋农村房屋大部分没有房产证,只有集体建设使用证,甚至,有些地区什么证件也没有,全村的村民也基本都没有证件。但是,这类房屋是村集体根据人口和住房情况申请批准的建房,并且已经居住多年,因此,也应当予以补偿。4、城中村房屋这类房屋时随着城市的发展,将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子包围在城市规划区内。对于这类房子,只要是依法建设的,即使没有产权证也应当按照正常的房屋予以补偿。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棚户区改造补
    2023-08-01
    186人看过
  • 北京西城棚改项目启动,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什么
    从西城区获悉,(北京)西城区最大棚改项目——白纸坊地区光源里、菜园街及枣林南里两个棚改项目,历经一个月的预签,突破85%的预签比例。为此,从昨天开始,西城区宣布正式启动征收工作。张贴征收的公告显示,正式签约期自3月19日至5月17日。签约率越高居民补偿越多按照计划,白纸坊地区重点棚户区改造项目包含光源里、菜园街及枣林南里两个项目,总占地29公顷,总建筑面积26.54万平方米,涉及居民5000余户。范围内有简易楼32栋,危旧楼43栋,夹杂各类平房3500余间。西城区光源里棚改项目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月18日张贴预签公告,历经一个月,前述两个棚改项目突破85%的预签比例,符合启动征收规定,因此正式启动征收。昨天,在白纸坊东街光源里棚改项目部外,一个显示屏实时发布该棚改项目签约的情况。记者看到,该棚改项目整体签约比率已达90.22%。据悉,达到生效比例85%以后,签约比例每提高1%,签订协议并
    2023-04-30
    348人看过
  • 改造农村棚户区的补偿方案
    无论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还是集体用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主要为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当然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方式。被征收人有权选择补偿方式,无论选择哪种方式,不降低原有生活水平是被征收人应当牢记的一个补偿原则。目前整体方向来看,各地棚改更加侧重产权置换原地回迁,也就是倾向于以房换房,一般至少都是拆一换一,有些地方可能会通过提高此基础性比例来鼓励被征收人选择产权置换。农村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农村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如下:1、补助对象: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四”类重点对象以及其他贫困户;2、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政府补助标准暂定为:(1)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房屋户均0.6万元;(2)其他非四类重点对象的农村贫困户重建房屋户均1
    2023-07-05
    82人看过
  • 城市棚户区改造归哪里管
    一、城市棚户区改造归哪里管?城市棚户区改造归地方的人民政府管。(一)国家建设部主管全国的城市房屋拆工作,它的主要职责是制定房屋拆迁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监督、检查和指导各地房屋拆迁工作。(二)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二、房屋拆迁的形式是什么?(一)人民政府组织统一拆迁。即由人民政府或其专门委托的单位统一进行拆除、补偿、安置等工作。它是国家提倡和鼓励采用的拆迁方式,“有条件的城市和城市中实行综合开发的地区,应当实施统一拆迁。”(二)自行拆迁。它是指拆迁人自己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安置和补偿。主要拆迁业务人员必须在拆迁主管机关进行培训,取得拆迁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三)委托拆迁。它是指拆迁人将房屋拆迁的补偿和安置工作委托他人进行。被委托人应当是取得房屋
    2023-06-12
    416人看过
  • 上海市棚户区改造计划上海市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发展目标,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以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为契机,转变发展方式,切实改善民生,积极探索适合特大型城市发展规律的旧区改造机制,突出旧区改造公益性性质,把解决群众的居住困难作为旧区改造的根本目的,重点加快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使市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政府主导,各方参与。旧区改造涉及面广、公益性强,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要充分发挥政府统筹协调、组织引导的作用,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并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二)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改造。旧区改造要把解决群众住房困难、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作为重要目标。确定改造地块和制订补偿安置方案,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切实让群众得到
    2023-06-02
    60人看过
  • 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改造可以买吗
    一、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改造可以买吗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改造的房屋五证齐全的能买。棚户区改造的住房属于安置房性质,满5年且取得产权证后可以购买出售,购买未取得房产证的棚户区改造房屋由于无法进行过户,存在极大风险,应及时到公证处进行相应的交易公证。二、城中村改造的房子有房产证吗?城中村改造的房子是没有房产证的。城中村项目在全国都有发生,是属于小产权性质,一般来说是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如果开发商在有关部门办理了土地“转性”(转变土地使用性质),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关键还是要看开发商,因为土地转性要办理的手续较多、需要的资金也很大,一般开发商是不会办理的。这种房屋购买后可以居住,但不能上市交易,也没有法律保证。城中村土地开发的主体应为“城中村改制后的新经济组织或者投资人,以及改制后的新经济组织与投资人合作成立的企业法人。三、城中村改造政策都有哪些具体内容城中村是指农村村落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全部或大部分
    2023-06-15
    139人看过
  • 什么是棚户区?“棚户区改造”后能补多少钱?
    今年,继城中村改造、房屋征收以后,“棚改”成了各地区征收拆迁的又一个‘宠儿”。说到底,棚户区改造依然是要征土地、拆房子,被棚改人依然要面临一个拆迁补偿的问题。从目前的“棚改”形势来看,其现象并不是很好。补偿偏低、以“棚改”之名肆意乱拆、强拆、侵害被棚改之人合法利益的现象依然频频出现。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在许多的咨询电话中得知:大部分被棚改的人,对棚改并不具有乐观心态。但不管被征收人是什么样的心态,棚改之势已强力推进。这样的趋势主要表现为:从2013年开始,国家政策逐年加大并落实了在棚户区改造上的力度。尤其2017年底国务院再次提出棚改三年攻坚计划和提出2018年棚改开工580万套的工作目标;在2018年开年以来,北京、上海、广州等多地区陆续发布了棚改计划并实施。除此之外,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出:支持棚户区改造,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由此可以
    2023-04-19
    131人看过
  • 旧房改造和棚户区改造是一样的吗,应当如何补偿?
    一、旧房改造和棚户区改造是一样的吗,应当如何补偿?1、实施动因不同棚户区改造从根本上讲,是一项民生工程,目的是要解决住房条件最困难的那部分群众的住房问题,为了消除该区域住房安全隐患,完善配套设施,改善居民生活条件。房屋征收则是为了实现某特定公共利益,如:建公立学校,修军用机场等。尽管棚户区改造具有公共利益特性,但它只是公共利益中的一种类型,是《征补条例》第八条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之一,而不能涵盖全部公共利益范畴。2、处置对象不同棚户区改造针对的是简易房、危房、旧房,通常以住房居多。而征收时,不受被征收房屋现状和用途限制,既可以是危旧房,也可以是新房,不管是住房,还是写字楼、商铺、厂房,甚至养殖用房,只要是公共利益之需,都可以纳入征收拆除范围。棚户区改造可以针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和集体土地上房屋,而《征补条例》只能针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3、处理方式不同棚改,棚改,意味着以改造为主,拆除为辅。
    2023-06-02
    153人看过
  • 如何应对棚户区改造补偿不合理的问题?
    1、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暂时不要签拆迁协议,与相关联的部门进行协商。2、协商解决不成,可以委托律师通过要求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维护你们的权益,也可以选择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3、达不成协议走诉讼程序,法院判决后才能实施强拆。棚户区改造补偿方式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
    2023-07-02
    360人看过
  • 旧城改造和棚改的区别
    旧城改造和棚改的区别如下:1、对象:旧改主要针对旧城区的老旧小区或者是厂房,棚改主要针对城市的简易房屋和棚厦房屋集中区域;2、程度:旧改一般是重建、翻新、改造,棚改一般是直接拆除;3、时间:旧改从1980年左右开始,棚改从2009年开始。旧城改造一般如何赔偿旧城改造赔偿标准如下:1、永久性建筑按照拆除一平方米补偿一平方米住宅以此进行产权转换;2、(国道)用于商业用途的永久性建筑按照拆1平方米补偿0.7平方米新建筑;3、(村道)用于商业用途的永久性建筑按照拆1平方米补偿0.65平方米新建;4、如果上述情况的用于商业用途的永久性建筑按照拆1平方米补偿0.5平方米新建筑;5、瓦房补偿标准按照拆1平方住宅补偿1.5平方住宅进行产权转换补偿;6、临时建筑补偿标准楼顶砖墙铁皮顶按每平方300元进行补偿,而楼顶钢架铁皮顶按每平方200元进行补偿。过渡期租金补助标准;7、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相关法律规定
    2023-08-01
    346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强拆分期几年补偿
    (1)货币补偿补助总额=被征收住宅价值补偿的转移费用,临时设置费用停止停业损失补偿费用转移补助费用(2)住宅所有权交换1、所有权交换住宅本项目所有权交换住宅位于北辛安住宅区。产权交换房屋为期待房间,临时配置期限为36个月。安置房A区房屋为普通商品房,安置房B区房屋为经济适用房管理的商品房。2、补偿补助总额补偿补助总额=被征收住宅价值补偿转移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的其他补助费3、产权交换住宅面积被征收者选择的产权交换住宅面积为被征收住宅建筑面积的征收住宅建筑面积的0.2倍为10建筑平方米,其中(1)被征收住宅建筑面积的0.2倍为10平方米以下的,按10平方米计算(2)本项征收范围内同一人或夫妇有2处以上住宅的,被征收住宅建筑面积的合并计算,10建筑面积的部分为10平方米以下的,按10平方米计算。(2)本项目征收范围内同一人或夫妇有2处以上住宅建筑面积的,被征收住宅建筑面积合并计算,1
    2023-08-05
    127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与补偿,你值得拥有!
    一、棚户区的概念对于棚户区是什么,想必看过《安居》的人们都不陌生,对于棚户区的概念,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大致的可以理解为,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方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棚户区的改造范围包括:城市棚户区、国有林区棚户区和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建制镇,2013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将部分城中村改造项目也纳入了棚户区改造范围。二、棚户区改造的房屋征收程序在棚户区改造的房屋征收程序中,我们要区分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程序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程序:(一)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前置要件1.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2.“四规划一计划”即各项建设活动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
    2023-05-22
    332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补偿的经验与启示
    棚户区改造补偿。棚户区一般指,简易房屋和棚厦房屋集中区。棚户区改造补偿,应该按照征收面积和征收户数,结合财政情况进行分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按照各地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征收面积,以及征收户数等两项因素,以及相应权重,并结合财政困难程度进行分配。棚户区改造的原则是什么1、完善安置住房选点布局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以原地安置为主,优先考虑就近安置;异地安置的,要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地段。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棚户区改造规划、城市规划、产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科学合理确定安置住房布局。要统筹中心城区改造和新城新区建设,推动居住与商业、办公、生态空间、交通站点的空间融合及综合开发利用,提高城镇建设用地效率。鼓励国有林区(林场)、垦区(农场)棚户区改造在场
    2023-07-08
    192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产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产权调换
    相关咨询
    •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怎么确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1
      可以要求其根据面积大小支付补偿款的。
    • 棚户区改造与棚户区改造的区别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4
      棚户区改造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住房城乡建设部统计显示,我国在过去几年进行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约改造5000万平方米棚户区,近100万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2005年开始,我国在东北三省实施振兴战略中相继开展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工程。这是新中国建国以来东北最为庞大的安居工程,计划利用3至5年时间,让200多万居民全部迁入新居
    • 延安棚户区改造改建棚户改造大棚房补偿多少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8-31
      一般来说大棚房拆迁是没有补偿的,但是在实际中很多的大棚在整治过程中,被误认成了违法占地的"大棚房"的,农民朋友们有申辩权利,也可以通过复议等法律途径提出异议,纠正查处机关的错误;对于已经被错拆的大棚,农民朋友们也可以在确认拆除行为违法后,申请国家赔偿,挽回咱们的损失。
    • 怎样区分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4
      城中村跟棚户区最大的区别,棚户区省政府列入计划,土地为国有,城中村土地一般集体性质,区县政府认定。
    • 城市棚户区改造和旧城改造拆迁,补偿标准一样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9
      无论是棚户区改造还是旧城改造,只是征收拆迁的项目名称不同。对于补偿还是依据关于征收拆迁的法律进行。根据国务院590号令的规定,补偿不低于周边新建同用途商品房的市场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