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视听资料能否定罪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6 18:54:24
485 人看过
扩展阅读
-
视听资料的概念,视听资料的特征有哪些
169人看过
-
视听资料包括什么 视听资料有什么特征
470人看过
-
视听资料的种类有哪些视听资料有什么特征
440人看过
-
声像资料能不能一概认定为“视听资料”?
213人看过
-
视听资料复制件是否有效力?
405人看过
-
什么是视听资料
89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视听资料复制件是否有效力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0复印件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但可和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九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
非法摄制的视听资料只有合法证据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12我国法律规定,证据的来源应当合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由此可见,没有侵害被偷录人合法权益的视听资料,就视为合法证据。侵害被偷录人合法权益的视听资料,就视为不合法证据,同时拍摄人还要因侵害了被偷录人的合法权益而被追究法律责任。
-
视听资料效力如何认定?青海在线咨询 2023-07-27视听资料是采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将可以重现案件原始声响、形象的录音录像资料和储存于电子计算机的有关资料及其他科技设备提供的信息,用来作为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随着人们维权意识的日益增强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通过录音、录像等手段获取证据的日益增多。如何认定视听资料是否具有效力,并作为证据使用,必须从以下三个方面判断: 一、视听资料的合法性。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判断:一是从采证行为本身判断是否合法,要求
-
有合法的离婚视听资料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01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评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证据收集是滞合法,限制在是否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上。如果取证目的已达到,却又另行对第三人的人身或精神进行侮辱,则又构成了侵权行为。再如,安放录音设备是在自己家里,不构成侵权。但如果是安放在第三人办公室,则就不具备合法性。再如,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在第三人居室内的两人亲昵的照片就不具备合
-
录像等视听资料能否作为认定实事真相的根据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30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以合法手段取得的录音可以作为证据提交法庭。在司法实践中,欲使录音、录像证据成为人民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有效证据,一般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当事人出示的录音、录像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二是录音、录像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录音、录像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的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