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的条件有具备什么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4 14:42:05 388 人看过

法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

(二)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一、法人单位是指什么

法人单位一般指具有独立资产,且以自身财产承担责任的组织;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等。我国《民法典》规定,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分公司注册时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分公司注册成立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2、必须由依法成立的公司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提出注册申请;3、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谁能通过民间应急救援队的审批

当地民政部门。民间应急救援队属于社会团体,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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