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跌倒算不算公司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08:13:37 287 人看过

自己摔倒是不是工伤需要视情况而定,属于以下情况的可以享受工伤赔偿:在工作时间或工作时间前后的。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发生事故。因公外出。上下班途中。非本人原因。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等等。

脑出血算工伤吗

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通常来说,脑出血是否属于工伤,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如果脑出血是发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或者是因为工作的原因才受到该事故伤害的,那就属于工伤。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和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才出现的脑出血的,那就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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