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生育险新法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22:13:23 346 人看过

2005年7月1日,《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将全面实行,据了解,2005年的生育险保障目标为200万,北京目前在职企业职工不超过300万,初步估计有110万育龄女职工,本文对新法规作以下解读。

■新法规什么时候执行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已经2004年12月28日市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生育险保什么

生育险是社保基本保障之一,保障企业职工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障。生育险共保四项内容:

一、生育津贴;二、生育医疗费用;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四、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生育险的实施,将意味着从2005年7月1日起,如果没有特殊要求,北京市企业女职工生孩子可不花一分钱。至此,北京市社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基本保障将全面实行,社保体系逐渐完善。

■新法规适用哪些人

新生育保险规定适用于北京市城镇各类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且必须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这意味着没有北京市户口的或者没有工作单位或没有劳动合同的就无法享受生育险了。

值得一提的是,生育险不是女职工的专利,还保男职工。女职工的保障内容有计划生育手术医药费、生育津贴(即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医药费;男职工主要保由于计划生育产生的相关手术、医药费。

■谁缴费,如何缴费,缴多少?

新法规规定,生育保险费由企业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企业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0.8%缴纳生育保险费。企业缴费总基数为本企业符合条件的职工缴费基数之和。

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以2004年为例,2003年北京市月平均工资为2003.75元,假如职工工资为固定3000元,则企业每月为其交24元的生育保险费;假如职工工资没有达到1202元(即2003.75元的60%),那么按1202算,企业为其交9.6元的最低生育保险金;假如职工工资超过6011元,刚按6011元算,企业为其交48元的最高生育保险费。

■可以报销哪些费用

参保女工的计划生育手术医药费、生育津贴(即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医药费、计划生育相关费用。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

计划生育手术医药费包括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的费用。

■女职工生孩子保障有多少

女职工生育津贴按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女职工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

假如一女工工资3000元,则生育津贴为每天100元,正常产假可补贴90天,双胞胎就是105天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12: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计划生育相关文章
  •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解读详情
    新修订的《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解读新修订的《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有哪些内容?广东职工生育保险新政什么时候实施?今年9月2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二届32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了《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并于11月6日以政府令正式发布,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原执行的《广东省生育保险规定》是2008年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3次常务会议通过,6年来在保障职工生育期间得到基本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对社会保障的需求不断提高,《规定》的一些内容已难以适应现实需要。此次修订,重点是落实《社会保险法》,结合广东实际,强化生育保险在保障职工生育期获得的基本医疗和生活保障、均衡用人单位费用负担、促进公平就业的功能,对保障劳动者权益、提升群众健康水平、完善全省生育保险制度体系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一、完善参保机制,增强制度公平性新《规定》第二条明
    2023-05-05
    224人看过
  • 生育津贴怎么算?保定生育保险政策解读
    问题反映:孟女士来电说,再过两个月她就要生宝宝了,但对于在休假的时候,可享受的生育津贴不太了解,希望能了解一下现在的生育保险政策。回答:《保定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生育保险基金由以下各项构成:(一)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二)生育保险基金利息;(三)延迟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滞纳金;(四)依法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生育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一)女职工孕产休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二)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三)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四)国家、省和市规定的其他费用。用人单位女职工计划内生育或终止妊娠,在下列休假时间内,享受生育津贴:(一)怀孕不满2个月终止妊娠,产假20天;(二)怀孕满2个月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产假30天;(三)怀孕满4个月不满6个月终止妊娠,产假42天;(四)怀孕满6个月以上分娩或终止妊娠,产假为90天,其中分娩产前休假15天;(五)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2023-06-09
    465人看过
  • 成都生育保险条例全文解读
    成都生育保险条例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保障劳动者在生育和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生育医疗补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的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用人单位和人员(不含离退休人员)适用本办法:(一)企业及其职工;(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在本市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三)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四)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五)没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城镇自由职业者;(六)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职工;(七)外地驻蓉机构及其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地区人员,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主管部门)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市生育保险工作。区(市)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生育保险工作。市和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
    2024-01-24
    94人看过
  • 解读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改革
    生育保险篇生育保险对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消除对妇女的职业和性别歧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确定为7万人,到2005年,力争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协调一致,共同发展。生育保险采取三统三分的政策生育保险经办业务并入各级医保中心,采取三统三分的政策。即统一参保、统一缴费、统一管理;分别费率、分别立账、分别支付待遇。统筹层次与基本医疗保险保持一致。从今年起,凡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都要按规定参加当地的生育保险,同时,要与基本医疗保险一并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率确定为职工工资总额的1.0%《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规定,生育保险费率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生育保险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0.7%以内。根据测算,我州生育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为确保我州生育保险顺利实施,经报请省政府同意,我州作为省少数民族地区,可适当调高费率
    2023-04-23
    276人看过
  • 生育保险申请时间限制解读
    生育保险办理时间限制一般情况下是5月内。生产完成后,可以在5月份准确提交相关材料和证书,只有及时提交才能得到很好的补偿。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问:在职人员在单位报销生育保险有时间限制吗时间限制是多久用人单位要在职工生育或者在男职工的配偶生育后的20天以内,携带职工的相关证书和定点医院的婴儿出生证明到社保机构办理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的申领需要手续。社保机构受理后在20天以内将所需支付的津贴支付给职工的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
    2023-07-03
    448人看过
  • 青岛生育保险报销政策解读
    一、青岛生育保险报销政策解读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生育保险分娩医疗费定额结算标准的通知》1、顺产、难产、剖宫产三种分娩方式的人均定额结算标准,三级医院由原3800元调整为4200元,二级医院由原2900元调整为3300元,一级医院暂维持原2000元不变。2、人均定额结算是社保经办机构与定点服务机构之间的一种结算方式。各定点服务机构应严格按照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加强管理服务,不得将人均定额结算标准限定到每个生育职工,不得将生育保险统筹范围内的医疗费转嫁给职工个人负担。二、青岛生育保险报销条件1、按照青岛规定用人单位为职工足额交纳生育保险;2、职工交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3、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三、青岛生育保险报销材料1、社保卡;2、身份证;3、《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
    2023-05-29
    498人看过
  • 生育服务相关政策法规及政策解读
    生育服务相关政策法规、政策解读--摘自《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第九条已婚育龄妇女生育子女应办理如下有关手续,凭《服务证到产检或接生单位检查、生育。(一)生育第一胎子女的已婚育龄夫妻,可在怀孕三个月后至生育前持《服务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发证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发证机构核实其婚育情况后,符合生育规定的,应即时在其《服务证上按有关规定如实填写登记,并加盖公章。生育第一胎子女未按规定办理生育登记手续的已婚育龄夫妻,应及时补办登记手续。发证机构在核实其婚育情况后,在《服务证上“第一胎生育服务情况记录”的“第一胎生育登记部门意见”栏说明。(二)符合《条例规定可再生育一胎子女的已婚育龄夫妻,应当向女方户籍所在地发证机构提出再生育申请。再生育一胎子女的申请、审批按下列程序办理。1、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并同时附加符合特殊情况再生育一胎子女的证明材料
    2023-05-29
    107人看过
  • 最新离婚法规解读
    一、协议离婚:如果男女双方就离婚的共识以及附带的抚养权、共同债权、共同债务达成一致,首选的是协议离婚。具体协议离婚的程序如下:第一,双方协商一致,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第二,申请离婚后,有30天的冷静期,30天到期后,才可以去领离婚证。冷静期内,有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撤回离婚申请。第三,还有一个30天领证期,领证期内有一方不去领,就当撤回离婚申请了。二、诉讼离婚:如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同意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和抚养权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1、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起草起诉状;2、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3、法院受理材料后,会在一个月内安排引调,如调解成功,双方可以调解书的方式离婚,或者撤案后去民政局协议离婚4、调解未成功,法院正式受理该离婚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5、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6、开庭: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
    2023-07-02
    387人看过
  • 广州市生育保险待遇政策解读
    目前广州市的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生育医疗费,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男配偶看护假期工资,选择一、二级医院分娩的一次性补贴,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等。截至2009年12月底,全市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为166.1万人,平均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率为1.57%。近几年,每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人数约2.3万人。去年,市本级统筹区2.1万人享受待遇,平均待遇(包括医疗费)约1.5万元。而拥有25万参保人的番禺则有4500人享受待遇,平均为8739元;花都平均为11300元,从化为9020元。番禺与市本级相比,竟少了6000多元。而实现市级统筹之后,各区的待遇也有望拉平。这就意味着,两区两市参保人平均待遇将提高3000-6000元不等。一双胞胎妈妈报销了45万元陈泰才介绍,近几年,广州生育医疗费人均6000元。其中,生育医疗费最高者达44万元,加上其他生育保险待遇共45万元。据了解,这是一位双
    2023-06-04
    296人看过
  • 湖北省新生儿入户新规解读
    问:新生儿上户口一般规定是怎样的?答: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其父母或监护人主动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上户口。3周岁以内的婴儿,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凭《出生医学证明》由公安派出所办理;超过3周岁的,凭《出生医学证明》,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报经县(市、区)公安机关批准后补登户口。在外地出生的新生儿,凭有效的《出生医学证明》上户口,不必再提供异地未落户证明。问:非婚生婴儿怎么上户口?答:非婚生婴儿原则上随母亲落户。如果《出生医学证明》没有父亲的姓名,但申请随父亲落户的,须由婴儿父、母提供书面申请(捺指纹)、提供合法有效的亲子关系凭证(如法院判决书、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关系鉴定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到公安派出所办理。婴儿父母双亡、失踪、出国(境)定居、服现役、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父母户口登记为学生集体户(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等情形的,婴儿的祖父母、外祖
    2023-04-25
    294人看过
  • 生育保险的政策解读和覆盖面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确定的,在劳动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对生育的职工妇女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和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国家通过建立生育保险制度为生育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待遇,保障其身体健康,并为婴儿的哺育和成长创造良好条件,因此生育保险对社会劳动力的生产与再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保护作用。生育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是:生育保险覆盖了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并且扩大到了用人单位职工的未就业配偶。但是,我国各个地区的生育保险覆盖范围也有所区别,如生育保险是什么生育保险是什么生育保险是一个基本的社会的政策,它是由国家来通过这个社会保险立法的,是有国家的政策来支持的,每个地方为了来响应我们的国家号召,都在积极地完善他们的生育保险的制度,来给生育的职工来提供一些经济和物质的方面的帮助,而为更加透彻地来了解这个生育的保险,来依法地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这些法规是不能被忽略的
    2023-07-04
    116人看过
  • 2022年生育津贴政策调整:最新规定、详细解读
    我国的社会保险法规定,生育津贴新政策有以下5点:1、生育的女职工可享受98天产假,在浙江工作的女职工可增加30天,共128天;2、难产的女职员增加15天产假;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4、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有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女职工有42天产假。青岛生育津贴政策2022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流引产时所在用人单位当年度1月份单位平均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计发。职工生育或流引产前12个月变动工作单位的,其生育津贴按照生育或流引产前12个月内工作过的各用人单位1月份单位平均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加权平均计发。职工生育津贴计发基数按照青岛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工资60%和300%保底封顶。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报销标准1、输精管结扎术的300元;2、输卵管结扎术的2000元;3、住院终止妊娠的800元;4、放置宫内节育器支付标准为350元;5、取出宫内节育器支付标准为
    2023-07-06
    465人看过
  • 宁波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全解读
    按照宁波市规定,符合6种情况之一的可申请再生:1.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曾生育子女合计不超过两个的;2.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再婚夫妻,再婚前独生子女一方未生育子女,另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双方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3.夫妻生育的第一胎子女为双(多)胞胎,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均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4.夫妻生育的第一胎子女为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根据国家《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标准及其父母再生育的指导原则》(国家计生委第7号令附件),通过产前诊断和筛选可以再生育的;5.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曾生育子女合计不超过两个、再婚后现家庭依法再生育一个子女,该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6.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曾生育子女合计不超过两个、再婚后现家庭依法再生育一个子女,该子女为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根据国家《病残
    2023-05-08
    454人看过
  • 2020年江苏生育津贴最新政策解读
    2020年江苏生育津贴新政策要求参保人需满足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且缴纳12个月以上,并符合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条件。生育津贴领取所需材料包括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单位证明及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核对。2020年江苏省享受生育津贴要符合的条件有:参保人必须要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并需要缴纳12个月以上;还有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者是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津贴的领取所需材料,包括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还有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最后也不要忘记带上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单位证明以及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核对。江苏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是什么江苏生育津贴计算方法如下:(一)生育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
    2023-06-30
    145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1982年9月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 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 更多>

    #计划生育
    相关咨询
    • 什么是生育保险,我国对于生育保险待遇是如何规定的?有哪些?解读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25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 深圳新计划生育条例(四十七条)如何解读?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9-24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未办理生育登记的,由街道办责令限期补办生育登记手续;逾期未补办的,由现居住地区主管部门处以五百元罚款。
    • 关于计划生育政策如何解读?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07
      计划生育是在中国或整个地区范围内,对人口发展进行有计划的调节,使人口的增长同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相适应。对一个家庭或一对育龄夫妇而言,则是有计划的安排生育子女,以适应家庭与社会的要求。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 2023民法典解读离婚新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1-11
      2020民法典离婚新规定是:增加了一个冷静期等规定,也就是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了离婚登记的,会有一个三十天的冷静期,在这三十天之内,随时可以撤销离婚。
    • 如何解读部分计划生育政策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01
      计划生育政策解读: 1、变化一国家提倡两孩成为单独条款拿到修正案草案后,有的委员提出,“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是这次修法的主要目的,应当更加突出,建议单作规定。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单作一款,同时,将第七条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并入第一条。由于修正案自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也意味着,“全面二孩”明年元旦正式落地。 2、变化二生一孩生二孩均可获延长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