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可不可以委托实施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0 06:30:11
163 人看过
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可不可以委托实施
1、可以委托实施。
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监察执法条件的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中的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经过相应的考核或者考试录用。
2、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条
二、劳动保障监察的特征
劳动保障监察权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行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内设职能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有以下特征:
(1)法定性。劳动保障监察的规则都是直接由法律规定的。劳动保障监察的主体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进行监察执法活动。接受监督检查的单位,根据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征缴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
(2)行政性。劳动保障监察是行使行政权力的具体行政行为。其做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被监察主体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专门性。劳动保障监察是由法定的专门机关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
(4)强制性。劳动保障监察是代表政府实施的,具有国家强制力,被监察主体不得拒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推进《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164人看过
-
劳动保障监察实施的法律依据
212人看过
-
在哪些情形下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142人看过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应履行的职责有
424人看过
-
上海市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
432人看过
-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由什么部门负责
124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社会保障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保障
词条
#劳动保障
最新文章
#劳动保障
相关咨询
-
哪些行政部门可以对劳动者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海南在线咨询 2023-01-05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
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怎么处罚四川在线咨询 2021-12-13劳动保障部门不实施劳动安全监督的处理:劳动安全部门不实施劳动安全监督的,可以向上级机关或者当地人民法院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与行政行为有法律利益的人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有法律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活动和制度。
-
劳动保障监察工资结清就可以了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04把工资给农民工结清,不就解决了。劳动保障监察的内容主要是国家法定的劳动标准、事项以及社会保险规定的执行情况。如:对用人单位强迫农民工延长劳动时间、不给予必要的劳动保护和环境卫生保护的情况进行行政处理和处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指出具体条文)如用人单位侵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将受到按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的罚款处罚
-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由谁负责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111、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2、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支持、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
劳动保障监察的对象是什么,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单位主要有哪些内容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07劳动保障监察的对象是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所针对的单位。根据《劳动保障检察条例》的规定,劳动保障监察的对象主要包括:(1)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这里的企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型企业,如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合伙企业、外资企业、合资企业等用人单位。(2)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劳动保障监察对在这些机构实施监管,主要是检查其职业中介行为、职业技能鉴定行为、职业技能培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