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免责条款有效要件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0 19:40:55 396 人看过

合同免责条款的有效要件分别有:合同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免责条款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免责条款无效的法定情形分别有: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

一、格式条款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无效

格式条款在下列情形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格式条款,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格式条款提供方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

5、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是订立格式条款的基本原则之一。

6、造成人身损害可以免责的条款无效。

7、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8、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二、哪些免责条款是无效的

合同中有以下情况的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所谓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免责条款常合同一方当事人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之中,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思要约,以获得另一方当事人的承诺,使其发生法律效力。

三、怎么认定格式免责条款显失公平

确定格式免责条款明显不公平的标准如下:

1、格式条款免除对方人身伤害,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责任无效;

2、对一般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格式免责或限制责任条款,加重对方一般财产责任,排除对方一般财产权的格式条款,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不能免责或限制责任的,免责或限制责任条款无效;

3、一方利用优势或者对方没有经验,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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