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方式的详细说明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21:02:30 260 人看过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

2、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

拆迁安置的补偿方式有哪些?

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其原因: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二是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三是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好而使拆迁双方产生矛盾;四是更好地体现新《条例》的立法思想,即有条件实行货币补偿的,尽可能实行货币补偿。

《条例》规定了拆迁货币补偿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等价有偿,采取的办法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的办法确定。对于货币补偿的具体办法各地有所不同,许多地方对此出台了法规或规章予以规范。

产权调换

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也就是说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被拆迁人失去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调换之后拥有调换房屋的产权。产权调换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之一,其特点是以实物形态来体现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无论是居住房屋还是非居住房屋均可采用产权调换的方法,但排除了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

差价结算以等价交换的原则进行,实质上是结算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与调换房屋市场价的差价,多退少补。相当于先由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按其房屋的评估价进行补偿,再由被拆迁人按市场价购买拆迁人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

对以上两种方式被拆迁人是否可以进行选择条例规定,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但是选择权要受以下两种条件的限制:一是规定了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拆迁时被拆迁人只能选择货币补偿;二是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只能实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不能选择货币补偿。

这样规定,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一是附属物不具备独立使用性质,产权调换后无法独立使用。另外,附属物属于特定建筑,不同建筑对附属物的要求也不相同。二是解除不了租赁关系,意味着租赁双方不能就补偿金额的分配比例达成一致意见,拆迁人没有义务也很难就补偿金额给房屋所有人与使用人划定一个双方都认可的比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实行货币补偿,要么侵害出租人利益,要么侵害承租人的利益。另外,允许被拆迁人选择,被拆迁人为了早日解除已经存在的租赁关系,选择货币补偿,这样可能会出现因拆迁使原承租户失去了居住空间,也违背了不能因为拆迁而使原存在于被拆迁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强制解除的原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03: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拆迁人相关文章
  • 损失赔偿的详细说明
    可得利益损失的赔偿必须是可以预见的可得利益,具体而言即指合同履行以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可得利益必须是纯利润,但不包括为取得这些利益所支付的费用和必须缴纳的税收,一般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取得对方交付的财产基础上,利用该财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可以取得的预期纯利润。因此可得利益损失的赔偿必须按照合同履行之后可以得到的纯利润来进行计算,而不能做扩大解释。可得利益损失赔偿额计算的原则在可得利益的赔偿额方面,应当采取如下几个限制性规则:1、可预见性规则可得利益不应超过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损失。这一问题涉及以下几方面:(1)可预见的主体是违约方。(2)预见的时间是双方订立合同时而不是违约时。(3)预见的内容是一个合理人可以预见到的损失即一般损失,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在特殊情况下产生的损失是特殊损失,这一损失只有在违约方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时,才能得到赔偿。(4)可预见性的举证违约方的
    2023-07-01
    104人看过
  • 拆迁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
    拆迁补偿是在征地过程中对住宅或者非住宅房屋的价值评估后对该房屋合法拆除并给予房屋产权所有人一定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以下几种: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
    2023-06-15
    496人看过
  • 除权的详细说明
    公示催告程序
    除权也被称为向股东配股,即发行公司以一定的比例分配股票给股东,是指当股份公司因为向股东送红股等行为,而导致股份增加,使每股股票的实际价值减少的,需要先从股票市场价格中除去减少价值的那一部分,将价格重新计算。股票除权有利于保护股东的相关权利,维持股票价格。除权时必须在当天向下调整股价,以保证相关购买者的合法权利。什么是除权判决?除权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在公示催告期届满无人申报权利,或者申报被驳回,依申请人的请求所作的宣告失票无效的判决。人民法院作出除权判决,必须根据公示催告申请人的申请,人民法院不能依职权主动作出除权判决。除权判决不确认票据关系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只解决票据是否有效的问题。申请人应当在申报权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1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作出除权判决。逾期不申请判决的,终结公示催告程序。人民法院作出除权判决,必须根据公示催告申请人的申请,人民法院不能依职权主动作出除权判决。除权判决不确
    2023-07-02
    185人看过
  • 补签合同说明的详细步骤
    补签合同说明可以这样写:1、甲方的相关信息,包括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2、乙方的相关信息,包括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3、双方当事人因何种原因未签订合同,但双方当事人已经按照口头的约定来履行了,只是未签订合同,然后再说明因何种原因,想补签合同了,这个原因也必须说明,最后在表明补签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共同决定的,双方都同意补签合同。补签合同日期写的是以前的还是现在的合同期限由双方约定,签订日期为补签当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合同,合同期限由双方约定,一般从用工之日起算,也可以从用工之后的某个日期起算。但从用工之后的某个日期起算的,之前的用工阶段是事实劳动关系,是本单位工作年限,已经实行过试用期的,不得再约定试用期。补签合同的合同签订日期,为补签当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
    2023-07-01
    468人看过
  • 补充支付政策的详细说明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职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它居于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中的第二层次,由国家宏观指导、企业内部决策执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与基本养老保险既有区别又有联系西安市退休职工丧葬费抚恤金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工(公)5000元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二)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
    2023-07-02
    95人看过
  • 细说房屋拆迁补偿范围
    房屋拆迁补偿
    张大爷:被拆迁居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享受面积补贴政策?申处长:《沈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04]第31号)第三十八条规定:拆迁建筑面积低于45平方米的住宅房屋,给予面积补贴,补贴面积=45平方米-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利用房屋出租营利的,只能享受一处房屋面积补贴。李二婶:拆迁住宅房屋,拆迁人除对被拆迁居民进行补偿外,还应当承担哪些费用?申处长:除拆迁补偿外,拆迁人还应当向被拆迁居民支付下列补助费用:1、被拆迁房屋使用人每户一次性搬家补助费400元;2、被拆迁房屋使用人实行产权调换自行解决过渡期用房的,在过渡期限内,由拆迁人每户每月按照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2元的标准,支付临时过渡补助费,每月最低不少于400元,最高不超过600元。实行货币补偿的,按照上述规定标准,一次性支付四个月的临时过渡补助费。3、利用住宅从事经营的,按从业人数
    2023-04-22
    58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人
    词条

    拆迁人是指根据城市规划或土地开发需要,对土地、房屋等进行拆迁并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企业、单位或个人。 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需要与被拆迁人进行协商,达成拆迁协议,并按照规定进行拆迁安置、补偿等工作。拆迁人通常需要具备相应的拆迁资质和许可证,以确保... 更多>

    #拆迁人
    相关咨询
    • 详细的拆迁补偿标准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27
      各地的政策不一,到当地国土资源局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询,参考如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
    • 焦作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请详细说明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19
      焦作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第三章补偿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
    • 连云港房屋拆迁补偿办法是哪些?请详细说明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5
      首先要了解连云港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 拆迁补偿标准详细介绍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27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
    • 拆迁补偿土地性质详细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5-08
      拆迁补偿根据土地性质可以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种。以前,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分别是由《拆迁条例》和《土地管理法》调整。城乡间两种不同的地权,适用两种不同的征收补偿制度。2011年新颁布的《征收条例》适用于城市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拆迁仍然依据《土地管理法》,这导致了同样是房屋征收与补偿,城镇与农村适用不同的法律法规,造成了立法和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