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改善建筑业农民工作业、生活环境切实保障农民工职业健康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8:28:32 493 人看过

关于进一步改善建筑业农民工作业、生活环境切实保障农民工职业健康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改善建筑业农民工作业、生活环境切实保障农民工职业健康的通知建设部中华全国总工会

关于进一步改善建筑业农民工作业、生活环境切实保障农民工职业健康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改善建筑业农民工作业、生活环境切实保障农民工职业健康的通知

建质[2006]58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总工会,直辖市建委、工会,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工会:

建筑业农民工队伍约占进城务工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占从事建筑施工人员总数的90%以上,在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积极作用。为农民工创造良好的作业、生活环境,提高农民工队伍整体素质,对于统筹城乡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改善建筑业农民工作业、生活环境,切实保障农民工职业健康,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保障建筑业农民工职业健康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工会组织要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为农民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逐步实现农民工作业环境的标准化、生活环境的秩序化,安全警示人性化,全面提高农民工的职业素质和安全意识,逐步建立保障建筑业农民工职业健康的长效机制,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共同推进农民工作业、生活环境的改善和提高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工会组织以及各有关单位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共同探索改善农民工作业、生活环境的有效途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拨付、使用的监督,督促建设单位及时拨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督促施工企业确保费用的及时投入。要督促施工企业按照规定为农民工配备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强化用人单位职工安全卫生的主体责任,要向新招用的农民工告知劳动安全、职业危害事项,发放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要加快推进工伤保险工作,应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农民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各级工会组织要在改善农民工作业、生活环境中发挥积极的作用,把维护农民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首要任务。要监督施工企业(劳务企业)招用农民工时必须依法订立并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建立权责明确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中应包含劳动保护条件条款,并符合有关规定。工会组织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厂务公开方式监督施工企业是否保证安全专项经费的足额支出。

三、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

要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群防群治,防治结合”的指导方针,在建筑施工企业中发挥建筑安全群众监督员作用。选用一批长期在施工现场生产一线,熟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心强,文化程度较高的农民工担任建筑安全群众监督员。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行为的监督。群众监督员发现违法违章行为要及时进行制止;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企业报告;出现可能危及工人生命安全紧急情况时,协助有关人员组织工人及时撤离现场;对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防范措施提出整改建议等。

四、积极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进一步改善建筑业农民工的作业、生活环境

建筑施工企业要在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要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的有关要求,明确划分施工作业区和生活区,合理设置宿舍、食堂、饮水、淋浴、卫生等基本生活设施。有条件地区的施工单位可与电信运营单位联系合作,在农民工宿舍内或在施工现场安装基本通讯设施。要结合季节特点,做好农民工的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防疫等工作,特别是高温天气,要合理调剂户外作业时间,适当延长午休时间。定期组织农民工进行体检,使农民工真正感受到企业的温暖,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

施工企业的工会组织要切实为农民工创造业余文化学习和娱乐条件,配备相关的书报、杂志、电视机、棋牌等文化用品和文体活动设施,不断满足农民工业余文化生活的需要,体现对农民工的人文关怀。

五、积极开展建筑业农民工职业技能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农民工队伍整体素质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建设产业工会要切实做好农民工职业技能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强化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岗位培训责任。要积极组织施工企业开展寓教于乐、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农民工喜闻乐见的职业技能及安全教育培训活动,使广大农民工了解他们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义务和权利,掌握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和技能,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形成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保安全的企业文化氛围。对不履行培训义务的用人单位,应按国家规定强制提取职工教育培训费,用于政府组织的培训。施工企业工会组织要积极配合企业举办建筑业农民工夜校,有计划地对施工现场一线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有条件的施工企业可在施工现场建立临时培训教室,要在施工现场推行人性化警示用语,在施工现场作业区、加工区及生活区使用统一规范的警示牌。对从事特种作业的农民工要专门培训、持证上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工会组织在建筑业开展“安康杯”等竞赛活动,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农民工职业健康。

六、加强舆论宣传,形成关心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要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民工的方针政策,宣传农民工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突出贡献和先进典型,加强对保障农民工权益情况的舆论监督。对优秀农民工要给予表彰奖励。总结和推广各地和施工企业关心农民工的做法经验,提高对农民工的服务和管理水平。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和完善保护农民工权益的配套措施和具体办法,积极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确保涉及建筑业农民工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二○○六年三月十七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21: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农民工相关文章
  •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非农业建设项目用地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遏制了乱占滥用耕地的势头。但是,从全省各类建设用地清查和土地违法案件处理的情况看,土地粗放利用、大量闲置、违法用地的问题仍相当严重,控制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任务还十分艰巨。为进一步加强非农业建设项目用地管理,确保实现我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深刻认识我国、我省耕地短缺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依法用地意识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人口多的国家,人均耕地不到世界人均耕地的一半,以占世界不足10%的耕地养活占世界22%的人口。我省耕地资源数量有限,质量不高,减少很快,人地矛盾突出,全省耕地已由解放初期的人均5亩,减少到1.4亩,略高于全国平均水
    2023-06-10
    461人看过
  • 建筑业农民工的有效保障——模范威海
    《2011年建筑业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发布这一实施方案的发布是为了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领薪工资及时发放,去年投诉量同比降80%每月22日是威海市市区宝泉建筑工地某建筑公司发工资的日子。3月22日下午,电工于永亮领到工资后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我在公司工作10年了,每月都能准时足额领到工资。于永亮表示,这是他愿意在该公司长久干下去的直接动力。准时足额拿到工资是大多数建筑业农民工最看重的因素,也是建筑企业招工时承诺的首要内容。据了解,近年来,针对农民工工资发放,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市建管处加大管理力度,坚持把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管工作贯穿于建筑行业管理全过程,确保近13万在威建筑业农民工工资发放,建筑行业用工秩序明显好转。2010年,威海市建筑业农民工投诉案件总数、涉案人数、拖欠总额等指标均比2009年下降80%。多措并举,保障工资发放近年来,威海市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切实加强农民工工资管理
    2023-06-09
    101人看过
  •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
    1991年12月国务院颁发了《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992年9月国务院发出通知批转了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业承包合同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通知》)。党的十四大以后,为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保证农业生产的稳定增长,进一步做好农村工作,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切实减轻农民负担,1992年12月党中央、国务院针对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召开六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座谈会和全国农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下简称“两会”),提出了稳定农村发展农业的十项具体措施。“两会”的召开引起了地方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农民负担过重问题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采取有力措施制止乱收费、乱集资和各种摊派,已经成为党中央、国务院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稳定农村,发展农业,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的一个重要步骤。为了进一步贯彻国务院《条例》、《通知》和“两会”精神,做好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把减
    2023-04-23
    234人看过
  • 杭州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市疾控中心:自《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发布以来,各级疾控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了食品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为提高我市公共卫生管理水平发挥了良好的作用。鉴于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涉及面广,对不同职业的健康检查项目、检查周期等要求不尽相同,且各地开展的项目收费标准也不一致,因此,必须进一步规范我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一、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本辖区内承担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单位和部门的监督检查,保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质量。二、承担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单位和部门必须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在指定范围内开展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未经当地行政部门批准的单位和部门不得从事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三、各承担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单位和
    2023-06-09
    191人看过
  • 关于做好农民工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西宁市、海东地区、各自治州劳动保障局:为进一步做好劳务输出工作,使农民工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相衔接,更好地为农民工提供技能鉴定服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劳务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现就农民工职业技能鉴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贴近服务,切实做好农民工技能鉴定工作为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农民工劳务输出和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加大劳务输出工作是促进农牧民增加收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城镇化建设进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也是我省劳务输出由追求数量的粗放型运作向数量与质量并举的产业化运作转化,由低收入向高收入转化的重要举措。为此,要把农民工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纳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政策规定和国家职业标准的范围,实行“五统一”质量管理原则,确保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和信誉。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进村入乡,服务到基层,在坚持职业标准的基础上,采
    2023-04-22
    247人看过
  • 关于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加强和改善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加强和改善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建住房[1999]119号各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北京市政管委,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房地产管理局:去年以来,各地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宅建设的重大决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房地产权属管理和市场管理工作也有了较大的进展。但是,在一些地方,群众反映房屋产权办谊难的情况比较严重。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这些地方个别部门和单位缺乏群众观念,没有很好地协调配合,而是过分强调地区利益、部门利益,办事拖拉扯皮,管理不到位;对产权确认中的一些重大政策问题,不认真调查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如有的省,由于省直机关房改售房登记发证要求由省直房改办或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办理,引起省、市之间的发证矛盾,影响了省直机关房改售房登记发证工作的正常开展,直至引发省人大质询案。某市某区,由于只允许本区一家测绘单位进行房屋测绘工作,致使有6
    2023-06-05
    350人看过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林特产农业税征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国务院【发布文号】-----------【发布日期】1989-03-13【生效日期】1989-03-13【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林特产农业税征收工作的通知(1989年3月13日)1983年11月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对农林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若干规定》以后,各地都采取了一些措施,加强农林特产农业税(以下简称农林特产税)的征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一些地区对征收此税的意义认识不足,至今尚未认真组织征收;有的地区虽然征了此税,但税率和核定的计税收入偏低,税收流失较多。为了调节农林特产生产的收入,平衡农林特产与粮食和其他经济作物的税收负担,稳定粮食生产,国务院决定,从今年起,全面征收农林特产税,并对征税办法作若干改进。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提高对征收农林特产税意义的认识。征收农林特产税,对于调节种植业与养殖业的收入,调节
    2023-06-07
    424人看过
  • 北京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在京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发布文号:京劳社资发[2005]29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建设委员会,各集团、总公司,建筑施工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1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92号)的精神,现就进一步规范在京从事建设活动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及劳务分包企业(以下统称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一)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1年第87号),在我市进行建筑施工的企业必须具有建筑业施工资质,严禁非建筑业企业的其他组织或个人招雇农民工从事建筑施工。(二)建筑施工企业与农民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按照《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北京
    2023-06-10
    364人看过
  •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能源和农业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近年来,我省农村能源建设和农业环保工作发展较快,为保护生态环境、缓解能源供应矛盾、建设“三高”农业、促进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从全省来看,发展还不平衡,有的地方农村能源短缺、农业污染和生态失衡的问题还十分突出,严重制约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为了进一步加快我省农村能源和农业环保的发展步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农业资源,实现经济和生态的良性循环,特作如下通知:一、加强统一领导,建立、健全协调办事机构。各级政府要把农村能源和农业环保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农业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计划,并在财力许可的范围内适当安排和增加农村能源及农业环保经费;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统一规划所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任务,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应承担的责任,主动参与,密切合作,各司其职,共同从政策、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为农村能源和农业环保事业的发展作出努力。为了切实加强领导,便于搞好协调工作,省政府已确定将
    2023-06-07
    456人看过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意见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增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责任感近年来,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目前,全省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91万家,登记成员15.5万人,注册资金258.71亿元。但从总体上看,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地区和行业发展还不平衡,存在着规模小、专业化程度低、组织水平不高、辐射带动能力不强等问题。在新形势下,全面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有利于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有利于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繁荣农村经济,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和农民收入水平,有利于加快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
    2023-06-07
    119人看过
  • 关于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一步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国务院第271号令),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苏办发[2002]3号)精神,现就提高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一步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通知如下:一、从今年第四季度起,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月人均156元提高到180元。对城市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180元的困难居民,继续采取全额和差额补助的办法发放。对“三无”孤老和符合低保条件的残疾人,继续在新的保障标准基础上提高15%,对80岁以上的孤老每月另增加10元。二、凡我市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均为保障对象。具体包括:(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的居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
    2023-06-09
    495人看过
  • 关于依法推进建筑业企业使用农民工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的通知
    各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建设局:为全面贯彻《劳动法》,进一步规范建筑业企业用工行为,现就全区建筑业企业使用农民工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一、提高对建筑业企业使用农民工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重要性的认识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就业,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不仅促进了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也促进了城市经济和社会的繁荣。当前,我区建筑业已成为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主要行业。近年来,由于一些建筑业企业因被拖欠工程款,加之法律意识不强,劳动用工行为不规范,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比较突出,侵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影响了社会的稳定。而一些建筑业企业用工混乱、劳动关系复杂,特别是不签订劳动合同行为已成为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发生拖欠工资争议难以处理的重要原因。因此,解决好建筑业企业使用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问题,是贯彻《劳动法》,落实各项劳动政策的大事,也是保
    2023-04-25
    226人看过
  • 关于印发《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4]22号各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建设厅(建委),自治区、直辖市:为维护建筑领域农民工的合法薪酬权益,规范建筑企业的工资支付行为,现印发《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请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解决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大力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有条件地区工资支付保障体系。要加强与各级工会组织和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企业组织)的协调沟通,引导和推动企业建立集体协商制度,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在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中的作用,2004年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建筑业企业)本办法所称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建、建筑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企业,
    2023-05-07
    269人看过
  •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征地工作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现就加强和改进土地征用工作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强征地管理,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重大意义。我省是农业大省,受自然灾害、生态退耕影响,特别是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耕地逐年减少,失地农民不断增多。各级各部门要把加强用地管理,加快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作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摆上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二、建立和完善征地综合补偿标准。各地在测算征地补偿费用时,要根据《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和被征地村耕地数量等实际情况,适当确定年产值标准和补偿倍数。城镇建设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由市、县政府根据不同地段、地类、土地供求关系和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划
    2023-06-09
    141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民工
    词条

    农民工是指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者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农民工是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是我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 农民工有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 更多>

    #农民工
    相关咨询
    • 我办理了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03
      办理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应当携带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相关审批执业证书;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然后按照当地工伤保险基数缴纳费用。
    • 建筑业农民工保险赔偿申请表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2
      1、需要有明确的劳动关系,关系不明确的,受伤民工可能需要先走确认劳动关系程序;2、建议通过向劳动监察、住建部门投诉反映,以便获得确切劳动关系的证据;3、上述手续齐备后,可以去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伤残鉴定。
    • 国务院发布关于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紧急通知,是怎样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2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最近在一些地区接连发生因企业特别是建设领域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经国务院批准,现紧急通知如下: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
    • 农村职业农民如何保障政策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0
      先要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培养一批优秀的职业农民。其次要大力推动回乡创业,鼓励一批高素质人才返乡建设新农村。可以中央财政为主、地方财政为辅,设立青年农民创业基金,对普通高中或职业中学毕业生从事农业经营并达到一定规模,对返乡创业的职业农民可给予相应的资金扶持。此外,要制定和完善大中专院校尤其是涉农院校毕业生投身现代农业的建设,探索制定吸引城市青年从事农业的优惠扶持政策,采取保留城市户籍、提高社
    • 目前还有哪些建筑行业是属于农民工创业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30
      想知道建筑行业农民工管理现状及趋势是什么的朋友可参考以下内容: 建筑行业农民工是中国农民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农村发展、城市繁荣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建筑行业农民工游走在农村和城市之问,夹在农民和工人之间,很难在市场经济潮流中寻找自己的安身之处,生存现状很少得到社会应有的关注,成为城市底层的边缘人。关注建筑工人的生存状况,改善其生活质量,规范劳动力用工市场,有助于实现劳动力的合理有序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