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优先购买权,合同是否应判定为无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7 07:12:11 273 人看过

优先购买权务必在规定时间范围内进行相关操作,若是超过了时限,那么优先购买权便自动失效,此时优先购买权人也无法再借口其享有的优先购买权来否定此前出卖人和第三方之间所建立起来的买卖合同

然而在此期限之内,出卖人却具有停止出售的义务,倘若第三方在违反优先购买权人权益的前提下去购买相关标的物,此时优先购买权人有权提出质疑,要求判定该桩买卖交易无效化。

总而言之,如果在优先购买权的法定失效期间内对其构成侵权行为,则优先购买权人有权主张此项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2日 10: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侵犯优先购买权的合同问题
    侵犯优先购买权的买卖合同效力认定是:1、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2、买卖合同的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承租人权益的,合同无效。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有哪些具体情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违反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合法事实掩盖非法目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另外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剥夺了共有人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房地产分离出卖的;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的。二、商品房的认购书应该如何认定商品房认购书效力认定是:有效的认购书要求预售方已取得预售许可证;当事人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认购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认购关系的成立不得恶意串
    2023-03-05
    235人看过
  • 侵犯他人优先购买权是否应赔偿损失
    侵犯他人优先购买权要不要进行赔偿损失案情简介:侵犯他人优先购买权,是否应赔偿损失江某称,2011年7月20日,其承租A公司位于泰州市**路269-9号房屋,双方并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为2011年7月28日至2014年7月27日,同时约定,如A公司出售租赁房屋,江某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2015年3月10日,A公司告知江某租赁房屋将出售,如有意购买,条件为一次性支付1900000元。2015年3月15日,A公司告知江某租赁房屋已于2014年年底出售,并强行将江某租赁房屋中的物品搬离、拆除。经查,A公司于2015年1月15日与第三人杜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1700000元价格(分两期支付,首付1000000元于2015年1月15日付清,余款700000元于同年1月25日前付清)将租赁房屋出售给杜某。A公司上述行为侵害了江某的优先购买权,给江某造成巨大损失,故江某起诉请求判令A公司赔
    2023-05-17
    469人看过
  • 合同中特殊情况下优先购买权是否有效?
    规避优先购买权的合同无效。可诉请法院确认“阳合同”无效,并按照“阴合同”价格行使优先购买权。涉及到阴阳合同,即黑白合同,是指股权转让时,出让方与受让方同时签订两份合同,除价格条款存在差异外,两份合同内容完全一致。特殊情况下查封人有没有优先受偿权?第一查封人对债权有没有优先受偿权,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并且查封人是属于抵押权人的,有优先受偿权。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023-07-11
    493人看过
  • 怎么判断租户的优先购买权是否有效
    承租人在租赁有效期内出租人要出售房屋的,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第七百二十八条,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2024-04-28
    139人看过
  • 什么是优先购买权?谁有优先购买权买房
    什么是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是指出卖人向第三人出卖标的物时,依照法律或者合同约定,特定人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第三人的权利。谁有优先购买权?1。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在同等条件下,房屋所有人需要将出租的房屋出售给承租人。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承租人表示愿意购买租赁房屋的,出租人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相关法律法规: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不按照本规定出售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出售无效。2。房子的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另外,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无论是签订合同还是过户,都必须有共同所有人同意的证明,否则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相关法律法规:房屋所有人出售共有房屋时,必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3。旧公房的原居民有优先购买权购买旧公房的,原居民有优先购买权。相关法律法规:出售旧房时,原
    2023-05-08
    236人看过
  • 股东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无效
    原告**永汇丰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科工集团公司、**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第三人**百诚创信贸易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8)海民初字第27259号原告**永汇丰咨询有限公司被告中国**科工集团公司被告**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第三人**百诚创信贸易有限公司原告**永汇丰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公司)与被告中国**科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权交易所)、第三人**百诚创信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诚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范-君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丰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何*水、谢-金,被告**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刘-晖,被告产权交易所的委托代理人程*梅、邢*新,第三人百诚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徐-磊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原告**丰公司诉称,**集团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3-04-27
    127人看过
  • 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为了维护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和股权的流通性,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时,公司法赋予了不同意转让的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股东会没有通知股东股权转让事宜,没有向未接到通知的股东公开股权转让的合同内容,未接到通知的股东不了解转让股权的条件,致使其未表明对股权转让的态度,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此情形损害并剥夺了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违反了法律规定,该股东会决议应为无效。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以公司章程为准。股东会决议的无效情形有几种1.无权处分股权的股东会决议无效。股东会作出关于转让股东的股权的决议,持有转让股权的股东本人未出席股东会,也未表示同意转让股权,股东签名为伪造的情况下,股东会决议应为无效。因为股东会干涉了股东依真实意思对表决事项发表意见的权利,侵害了股东的股东权益,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侵权行为。股东会会议中涉及的部分股东签名均被他人冒用,且未得到股东的追认,
    2023-08-17
    52人看过
  • 侵犯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合同能定性吗
    此种情况下该合同应认定为可撤销。因为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或侵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其所侵害的仅仅是其他股东利益,而并非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只要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是真实的,就不应轻易否定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这样认定的优势在于督促权利方在法律规定期限内积极行使权力,以促使公司稳定经营,有利于公司内部法律关系的稳定。一、公司股份可以变更吗可以变更,公司股份即公司股权。股东可以把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这只要在双方之间达成协议即可。股东也可以把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这需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情况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公司法第72条第4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说明,股东可以在章程中对股权转让做出不同的规定,可以严于公司法的规定,如为了防止被其他人恶意收购而规定禁止股东将股
    2023-04-11
    213人看过
  • 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更为优先吗
    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更为优先。因为基于共有关系,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具有所有权保护的最高效力,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债权产生的,不具有此效力。本着物权优于债权的原则,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优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作为房屋,无论以前的共有形式如何;共有人转让房屋时,其他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一、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区别1、产生的依据不同。房屋的共同共有根据共同关系产生,以某种共同关系的存在作为发生的必要条例。例如,以夫妻关系存在为必要条件,以家庭关系存在为必要条件,以合伙关系存在为必要条件。而按份共有则不需要这个前提条件,只需要共有人的共同意志而发生。2、享有权利的范围不同。在共同共有中,共有的房屋是不分份额的,共有人对共有的房屋平等地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只要有共同关系存在,
    2023-06-29
    377人看过
  • 租赁合同中的优先购买权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双方可以做出优先购买权的约定,通常是出租人如果将房屋出售,作为承租人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并且出租人要提前告知承租人,当然,优先购买也有期限要求,如果超过一定期限承租人没有意向的,视为放弃。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或者协议折价、变卖抵押的租赁房屋偿还债务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主要指价款、付款方式、担保状况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在提前通知承租人,如果是拍卖的,应提前五天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购买的决定。优先购买权的制度价值立法者规定优先购买权制度的目的价值主要有以下方面:1、秩序价值优先购买权设定的基础和前提是先买权人已先于买卖关系而存在于某种法律关系或法律事实中。为
    2023-07-02
    115人看过
  • 优先购买权规避合同的效力如何?
    规避优先购买权订立的合同是无效的,因为违反了法律相关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分别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等。商品房优先购买权合同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_________市房地产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一、销售模式说明本项目商业类产品施行分期销售。本协议不表明甲乙双方对_________商业类产品进行认购或者进行类似性质的活动,而仅是甲、乙双方约定,待_________商业类产品正式发售后,乙方有按优先权顺序依次享有优先挑选、认购、购买产品的权利。二、标的物1.产品:_________商业产品2.物业地址:_________。三、优先权确认姓名/公司名称: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
    2023-07-06
    499人看过
  • 什么情况租客优先购买权无效?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若是想要将房屋进行拍卖的话,那么需要在拍卖的前5天,通知承租者,若是承租者未参与拍卖的话,则失去优先购买权。除此之外,以下的几种情况,承租者的优先购买权不被法律所支持:1、如果房屋在出售时,购买房屋的是属于房屋的共有人,那么承租者是不想有优先购买权的。2、出租人不是将房屋出卖给外人,而是卖给自己的近亲,如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孙子女等等,承租者的优先购买权都是不存在的。3、出租人虽然是进行拍卖,拍卖的对象是对所有人,但是在拍卖举行的前15天,有通知承租者,不过承租者表示不买或者未有明确买或不买的,后期是没有优先购买权的。4、如果购买房屋的第三个人是属于善意的,并且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承租者不具备有优先购买权。在订立的租房的合同后,房东因为个人的原因没
    2023-06-22
    350人看过
  • 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被侵害如何救济
    一、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被侵害如何救济对外出让股权的股东没有通知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事项,或者以欺诈或与受让方串通等手段恶意侵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在其对外转让股权后仍然可以主张优先购买权,善意的受让人的权利受到侵害的,可以向转让股东主张合同责任来救济。二、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时间有多久三十日。股东优先购买权期限是收到转让股东的书面转让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且是在同等条件下才享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
    2023-07-11
    500人看过
  • 房屋抵押合同无效是否享有优先权
    (一)房地产抵押合同无效,是指房地产抵押合同因法律规定的原因而不发生创设抵押权效果。房地产抵押合同无效的原因是多样的:1、主合同无效导致房地产抵押合同无效;2、因房地产抵押合同自身的原因而无效,这些原因包括:(1)《民法典》上的无效原因: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以合法原因掩盖非法目的等等;(2)《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中无效原因,如抵押人隐瞒抵押的房地产存在共有、产权争议或者被查封、扣押等情况的。(二)房地产抵押合同无效时,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在房地产抵押是由第三人提供的时候,这种无效合同的处理,具体如下:1、主合同无效而致房地产抵押合同无效,抵押人无过错的,抵押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抵押人有过错的,抵押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
    2023-02-28
    47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房屋承租人可否以优先购买权受侵害为由主张买卖合同无效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02
      出租人出卖房屋应当事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即便出租人没有事先通知,而直接将房屋出卖,承租人也不能以此为由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但是可以要求损害赔偿。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一种限制性较强的权利,为了维护交易的稳定性,维护交易安全,促进交易的可期待性,因此不能直接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 能否以侵犯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为由认定股权转让合同无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15
      不能以侵犯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为由认定股权转让合同无效,对外转让股权需要满足《公司法》的限制性、程序性规定。法律旨在维系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属性及保护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并非为了限制股东与他人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同时,《公司法解释 (四)》第21条规定,享有优先购买权的股东仅提出确认股权转让合同效力未同时主张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转让股权的,法院不予支持。所以,即使侵犯了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违反了对外转让股权
    • 优先购买权致合同无效的规定是哪些样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3-29
      首先是指价款条件等同,即优先购买权人支付的价款应等同于第三人在合同中允诺支付的价款。 其次,关于价款的支付方式,也应等同于第三人允诺的方式。如第三人允诺一次付清者,优先购买权人不得主张分期支付。但是,如果出卖人允许第三人分期付款,则优先购买权人除非为出卖人提供了充分而适当的担保,否则不得请求分期付款。此
    • 优先购买权致合同无效的形式是指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2-16
      首先是指价款条件等同,即优先购买权人支付的价款应等同于第三人在合同中允诺支付的价款。 其次,关于价款的支付方式,也应等同于第三人允诺的方式。如第三人允诺一次付清者,优先购买权人不得主张分期支付。但是,如果出卖人允许第三人分期付款,则优先购买权人除非为出卖人提供了充分而适当的担保,否则不得请求分期付款。此
    • 如何判定自己是否被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20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股东享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权利,该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特有的一种法定权利。若转让股东未经其他股东的同意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或者以欺诈、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则其他股东可以起诉到法院主张优先购买权并可以主张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即额外支出费用。在发生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情况时,被侵权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救济自己的优先购买权: (一)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