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业单位农村户口有土地承包权吗
事业单位人员具有农村户口的,可以承包本村的集体土地用于农业生产。但国家机关工人员不得承包农村集体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有哪些
1、转包。
转包重要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
转包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受转包人是承受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的农户。
转包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产权不变,受转包人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的权利,获得承包土地的收益,并向转包人支付转包费。
转包无需发包人许可,但转包合同需向发包人备案。
2、出租。
出租主要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
出租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承租人是承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外村人。
出租是一种外部的民事合同。
承租人通过租赁合同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租权,并向出租的农户支付租金,农民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无需经发包人同意,但出租人需向发包人备案。
3、互换。
互换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之间,为方便耕种和各自需要,对各自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换。
互换是种互易合同。
互易后,互换的双方均取得对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丧失自己的原土地承包经营权。
双方农户达成互换合同后,还应与发包人变更原土地承包合同。
4、转让。
转让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他人,转让将使农户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
因此,对转让必须严格条件。
在承包方与稳定的非农收入或其他经济来源的情况下,方可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是农民有了切实的生活保障,否则不应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倘若没有切实的生活来源,一旦遇到风险,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可能流离失所,造成社会不稳定。
转让的对象应限于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
具备转让条件的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应当经发包方同意。
通过上述的分析可以知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本村户籍的,可以依法承包本村的集体土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但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不能承包本村的集体土地。
-
农村土地承包人去世,非农业户口能否有继承承包权
235人看过
-
土地确权 农村土地承包
120人看过
-
村民是非农户口,能获得土地的承包权吗?
90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后户口还在农村能继承吗
249人看过
-
城市户口在农村土地上拥有土地上继承权吗
241人看过
-
非农业户口是否有权利继承农村父母的土地?
118人看过
-
非农业户口是否有资格享有农村土地承包权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0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规定只有土地所属村委会农业户籍人员才有资格享有。当事人是非农户籍,没有资格享有农村土地的承包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
-
农村户口怎样确权土地承包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20原承包人(或法定继承人)和现土地实际经营人。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
农村承包的土地需要办回农村户口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4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1、单纯的个人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的,继续享有承包地,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不愿交回的,原在农村所承包的土地不能收回。2、全家迁入小城镇、县城落户的,由承包方自愿交回土地,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3,
-
农村土地承包是按户口本分地吗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25原承包人(或法定继承人)和现土地实际经营人。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
户口不在单位子女村村会收回承包村的土地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271.按照我国《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第五十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因此,老汉A的在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收益,可以依法继承。注意:继承的是土地承包收益或承包权,而不是土地所有权。2.按照我国《继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