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构成执行裁定失职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7:55:33 475 人看过

构成执行裁定失职罪的要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2、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为过失。

一、滥用职权罪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滥用职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故意不履行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从而构成犯罪的行为。

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为:

(一)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二)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犯罪主体

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司法机关。

(四)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二、什么是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构成要件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构成要件有: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过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

三、玩忽职守罪的特征

玩忽职守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1)必须有违反国家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玩忽职守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2)必须具有因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结果。(3)玩忽职守行为与造成的重大损失结果之间,必须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司法机关,因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中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也就是说,行为人对于其行为所造成重大损失结果,在主观上并不是出于故意而是由于过失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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