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犯的性质属性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4:05:01 442 人看过

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教唆犯就是教唆他人犯罪的人,关于教唆犯的性质,即教唆犯是从属于实行犯的从属犯,还是独立于实行犯的独立犯,在刑法学界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1、从属性说。它是刑事古典学派的观点,以行为主义、犯罪共同说、客观主义理论为其理论基础,认为共犯对于正犯具有从属性,教唆犯的成立或者可罚性,以存在一定的实行行为为前提,只有在正犯成立并具有可罚性时,教唆犯才从属于正犯而成立犯罪并具有可罚性。

2、独立性说。它是近代学派的观点,以行为人主义、行为共同说、主观主义理论为其基础,认为犯罪是行为人恶性的表现,共犯的教唆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固有的反社会性和人身危险性,并对危害结果具有原因力,实为独立的犯罪,应依其本人的行为而负刑事责任,而并非从属于正犯的犯罪。

3、二重性说。该说认为,就教唆犯与被教唆犯的关系看,教唆犯处于从属地位,教唆犯具有从属性;另一方面,教唆犯的教唆行为本身有着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它使得教唆犯与被教唆者之间产生关系,同时使得教唆犯的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暴露于世,因而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又处于相对独立的地位,具有相对独立性。根据这种相对独立性,教唆犯实施教唆行为,无论被教唆者是否接受教唆实施犯罪,教唆犯的教唆行为本身都构成犯罪。可见,教唆犯具有从属性和相对独立性相统一的二重性的统一。

4、摒弃性质说。认为中国刑法对教唆犯的规定完全摒弃了所谓的从属性说与独立性说,教唆犯既无从属性,也无独立性,更无二重性,讨论中国刑法规定的教唆犯是否具有从属性、独立性或者二重性的问题,没有任何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推荐阅读:

对教唆犯相关问题的思考

教唆犯的定义及成立条件

相关知识:

教唆犯的刑事责任

(1)被教唆人犯被教唆罪的,按共犯处罚,主从视作用而定。

(2)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罪: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3)教唆不满18岁的人犯罪从重处罚。教唆未达责任年龄人犯罪的,通常解释为间接正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1日 12: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教唆犯相关文章
  • 破产债权的性质属性
    企业破产清算,应该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清偿债务。(一)破产费用: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费用具体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二)劳动债权。(三)破产人所欠税款。(四)普通破产债权。《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一、公司破产了欠个人的钱怎么处理公司破产了欠个人的钱处理方法如下:1、破产人
    2023-03-13
    404人看过
  • 劳动教养的性质是否属于刑罚?
    劳动教养不是刑事处罚,而是依据国务院劳动教养相关法规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毋须经法庭审讯定罪,即可对嫌疑人投入劳教场所实行最高期限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思想教育等措施。2013年劳教制度被依法废止。劳动教养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教养是对有轻微犯罪行为,但尚不够刑事处罚条件且有劳动能力的人,实行强制教育改造的一种行政处罚。劳动教养是一种行政处罚,不是刑事责任,是否意味着员工被劳动教养,用人单位不能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答案是否定的。虽然《劳动合同法》没有直接规定,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员,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原国家劳动部发布的有关法规、规章中规定:劳动者被劳动教养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被劳动教养的事实解除其劳动合同。因为对于被劳动教养的人员,在教养期间,必须由教养机关执行强制性劳动,此时,他们与用人
    2023-07-03
    138人看过
  • 实行犯是否属于教唆犯
    显然,教唆犯是教唆犯,不可能是实施犯。假如是实施犯,他就不会是教唆犯。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教唆犯是教唆他人犯罪,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进行处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教授不犯教授罪的,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教唆犯是共同犯罪,共同犯罪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在分工上包括正犯和共犯。犯罪分子包括实施犯,共犯包括教唆犯,帮助犯等。共同犯罪分为主犯、从犯和胁从犯。主犯是在共同犯罪中发挥主要作用或领导作用的罪犯从犯是起辅助作用的罪犯,胁迫从犯是被胁迫参与犯罪的罪犯。判断是否着手实行犯罪判断是否着手,可以结合具体犯罪的罪状从两个角度考察:1、看行为的指向性是否明确和危害性是否明显;2、看行为是否已经超越“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范畴。法律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23-08-09
    66人看过
  • 教唆刑事限制行为能力人犯罪的定性
    2012年11月30日上午,被告人钟某给曾某(生于1997年3月13日)20元路费,叫其在重庆市云阳县南溪镇一带盗窃。后曾某窜至新阳乡西云村刘某家,用钢条撬开门上的锁,进入室内,盗走现金9908.00元。[分歧]本案中对被告人钟某教唆年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曾某入室盗窃的行为构成教唆犯还是间接正犯存在分歧: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钟某应当认定为教唆犯,其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被教唆人曾某已经年满15周岁,其对自己的行为具有一定的辨识能力和控制能力,虽然法律不追求曾某的刑事责任,但是不影响对钟某教唆犯的认定。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人钟某属于盗窃罪的间接正犯,曾某对自己的行为缺乏辨识能力和控制能力,是被告人钟某犯罪的工具,因此应当认定其为盗窃罪的间接正犯。[评析]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具体理由如下:对教唆对象的限定,是区分教唆犯与间接正犯的关键。按照张明楷教授的观点,教唆对象原则
    2023-06-08
    362人看过
  •  教唆他人辱骂行为的法律定性
    教唆犯利用劝说、利诱等方法教唆他人实施犯罪,本人并不直接实施犯罪行为,而是通过他人实施犯罪意图。教唆罪的对象应当具有民事行为和民事责任能力。教唆犯是指利用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的人。2.教唆罪的特征是教唆人并不亲自实施犯罪,而是教唆其他人去实施自己的犯罪意图。3.教唆犯所教唆的对象应当是具有民事行为和民事责任能力的人。教唆他人犯罪的罪名是什么?教唆他人犯罪是指故意诱导、刺激、威胁、利诱他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教唆他人犯罪包括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等罪名。对于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我国刑法采取“教唆犯从重处罚”的原则,即教唆犯与实行犯在共同犯罪中,教唆犯的处罚较实行犯更加严厉。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对社会危害性较大,因为它可能导
    2023-11-01
    53人看过
  • 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的情形,属于共同犯罪吗
    一、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的情形所谓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包括两种情形:一是教唆犯的教唆没有起到使被教唆人产生犯罪意图,实施犯罪的作用,被教唆人既没有实施教唆犯教唆的犯罪,也没有实施其他犯罪,其教唆行为没有造成任何实际危害结果。二是被教唆人没有犯所教唆的罪,而犯了其他罪。不论哪一种情况,都是教唆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由于被教唆人没有实施所教唆的罪,教唆犯的教唆行为尚未造成实际的危害结果,或者虽造成危害结果,但与其教唆行为没有因果关系,因而对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属于共同犯罪吗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属于共同犯罪,教唆犯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只要实施了唆使他人的犯罪的行为,就属于犯罪行为而构成犯罪,不论他人是否接受和是否实施。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
    2023-06-20
    385人看过
  • 公司法的属性性质是什么?
    我们国家现在有很多的公司,公司的大小和种类都是不同的,所以说为了便于管理,我们国家对公司颁布了公司法。我们很多人都是在公司当中工作的,所以对公司法最好有了解。任何法律都是有他的性质的,公司法的属性性质一般都是有着组合法和活动法的性质。那么公司法的性质是什么。公司法的性质(1)公司法兼有组织法和活动法的双重性质,以组织法为主。作为组织法,具体包括公司设立、变更和清算,公司的章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东权利和义务等内容。活动法又称为行为法,它要对公司组织机构的管理活动和公司的某些活动作出规范。(2)公司法兼有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双重性质,以实体法为主公司法调整公司组织活动,就必须对参与公司活动的各种主体作出规定,规定这些主体的资格条件、权利义务以及法律责任等。同时,公司法还要规定程序内容,即规定保障权利实现,追究法律责任的程序。(3)公司法兼有强制法和任意法的双重性质,以强制法为
    2023-06-02
    191人看过
  • 教唆打架属于犯罪吗,教唆别人自杀构成犯罪吗
    教唆打架属于犯罪,教唆他人打架导致受害者构成轻伤以上,殴打他人者涉嫌故意伤害罪,唆使者属于共同犯罪。教唆对自杀行为没有完全认识的人自杀可能构成犯罪,确定是否构成犯罪的标准是自杀者对自杀行为是否具有完全的认识能力、自杀的方式是否损害他人权益。一、教唆打架属于犯罪吗教唆打架属于犯罪。唆使他人打架,定罪量刑主要看受害人的损伤程度及唆使者在其中所起的作用而定。打架构成轻伤以上,涉嫌故意伤害罪,唆使者属于共同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据《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因此,教唆未成年人打架,应当以同案共犯从重
    2023-06-05
    318人看过
  • 揭示过失犯罪的本质属性
    过失犯罪的性质是:1、过失犯罪本身就包含了危害社会的可能性,可能危害社会;2、过失犯罪本身就是一种错误的行为,即不适当,应当受到谴责;3、一般情况下,刑法只在造成严重危害社会的结果时规定过失犯罪为犯罪,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因此,行为的社会危害不是主观意志,而是客观效果。过失犯罪罪的责任有哪些?过失犯罪被《刑法》规定为犯罪的,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即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如果刑法没有规定为犯罪的,可能承担行政责任或民事责任。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2023-07-03
    382人看过
  • 教师侵犯学生尊严的法律性质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老师如果不小心伤害到了学生的自尊心,要找一个合适的时间私下跟学生沟通一下这件事,要给学生道个歉,不要因为自己是老师就说自己放不下这个身段,毕竟每个人都不是圣人,都是会有犯错的时候的,犯了错就应该道歉。学校的学生辱骂老师犯法吗学校的学生辱骂老师不一定是犯法的。如果影响不恶劣,可以当作道德问题轻量化。如果影响严重,学生辱骂言语十分过分且在公众场所,造成很坏影晌的也构成犯罪,对老师的名誉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可以走法律程序,诽谤罪、侮辱。《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所谓人格尊严,是指公民基于自己所处的社会环境、地位、声望、工作环境、家庭关系等各种客观条件而对自己或他人的人格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认识和尊重。所谓名誉,是指公民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名望声誉,是一个公民的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
    2023-07-11
    374人看过
  • 教唆犯教唆后会怎么判
    对于教唆犯,我国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若被教唆人犯罪的,教唆人同样应当按照其所犯之罪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教唆犯主观上是故意实施犯罪的心态。一、教唆犯应该如何定罪根据《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教唆犯定罪要满足以下条件:1.教唆犯所教唆的对象(即被教唆的人)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否则不成立教唆犯,而成立间接正犯。2.必须有教唆行为,教唆行为的实质是引起他人的犯罪故意。如果教唆行为引起了被教唆人的犯罪故意,被教唆人进而实施了被教唆的犯罪行为,则教唆行为与被教唆人的犯罪行为构成共同犯罪;如果教唆犯实施了教唆行为,但被教唆的人没有
    2023-03-28
    162人看过
  • 什么性质属于共同犯罪
    一、什么性质属于共同犯罪根据刑法规定,只有共同故意犯罪的情形才属于共同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八条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
    2023-04-26
    61人看过
  • 教唆犯罪:共同犯罪的概念及教唆犯的定位
    教唆犯是否为共同犯罪要视情况而定:1、教唆犯和被教唆犯罪的人形成共犯关系。但教唆犯所教唆的对象应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2、如果教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者有精神病的人,不构成共犯关系,即只对教唆人单独定罪量刑,不构成共同犯罪。依照我国《刑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教唆罪的突出特点是故意唆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决定实施犯罪。因此,教唆犯在一般情况下属于共同犯罪的一种类型。《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二十九条【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
    2023-08-17
    252人看过
  • 教唆他人抢劫再以此勒索其亲属如何定性
    许某与刘某、张某、赵某商议,设计由许某教唆孙某抢劫赵某。待孙某得手后,由刘某、张某出面将孙某捉住,再以抢劫为由向孙某父母索要钱财。密谋后许某四人依计行动,许某给孙某一把匕首,让孙某抢劫已在某宾馆门口等待的赵某,见孙某持械过来,赵某立即将财物交给孙某,此时刘某、张某便从躲藏处出来将孙某抓获,由刘某、张某看管。随后,许某等人以孙某抢劫为由向孙某父母索要2万元作为私了放人的条件,否则便将孙某送交警方。孙某父母报案后,警方将孙某救出,并将许某等人抓获。对于本案如何定性,存在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许某等人构成敲诈勒索罪。第二种意见认为应构成绑架罪。许某等人设计圈套,以貌似合法的手段先将孙某非法拘禁,而后向孙某父母索要钱财,其行为既侵害了孙某的人身权利,又侵害了孙某亲属的财产权利,而敲诈勒索一般只侵害财产权。对于孙某及其家属来说,限制人身自由和勒索财物都有一个貌似合法的理由,但这个理由其实是一个圈
    2023-04-25
    10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教唆犯
    词条

    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的。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更多>

    #教唆犯
    相关咨询
    • 教唆神经病杀人的定性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2-16
      法律分析 教唆神经病杀人者是有罪的。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教唆罪的特征是教唆人并不亲自实施犯罪,而是教唆其他人去实施自己的犯罪意图。教唆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有精神病的人,不构成共犯关系,只对教唆人单独定罪量刑。
    • 教唆未遂罪如何定性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7-24
      教唆未遂是指被教唆者没有犯被教唆的罪而使教唆行为未遂的情况。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一般来说成立教唆犯,必须有唆使他人实行犯罪的教唆行为。教唆行为必须引起他人实施符合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的意思,进而使之实行犯罪。行为人故意地导致他人实施过失犯罪的,原则上成立间接正犯。
    • 质权的属性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18
      1、从属性:指作为旨在担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一种担保物权,质权具有从属于主债权的特性; 2、不可分割性:指质押财产的全部担保债权的各部,质押财产的各部担保债权的全部。 3、物上代位性:指质押财产因灭失、毁损、征用而获得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时,该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成为质押财产的代位物,质权人有权对该项赔偿金行使质权。
    • 教唆犯的教唆犯是否有期限?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4
      也是有追诉期的。教唆不是法律规定的罪名,是指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根据所犯罪行的法定最高刑认定追诉期限。
    • 实行犯是否属于教唆犯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30
      显然,教唆犯是教唆犯,不可能是实施犯。假如是实施犯,他就不会是教唆犯。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教唆犯是教唆他人犯罪,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进行处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教授不犯教授罪的,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教唆犯是共同犯罪,共同犯罪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在分工上包括正犯和共犯。犯罪分子包括实施犯,共犯包括教唆犯,帮助犯等。共同犯罪分为主犯、从犯和胁从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