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徐州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徐州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办理流程
1.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单位审核通过后,开具《镇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已转入公积金集中封存户的由城区客户服务部提供)。
2.职工携带有效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至就近的城区客户服务部服务网提取审核点(市区或新区)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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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是用于住房的一种资金。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福利性和返还性的特点。...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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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后还可以提取公积金吗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1通常,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是不能同时进行的,如果选择了提取公积金,就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反之也是一样,如果使用了公积金贷款就不能提取公积金。但是还有一种情况是,您之前买首套房时提取了公积金,二套房是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注:公积金提取是针对首套房的,而非二套房。同时不能提取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来首付。当然,关于公积金贷款买房后怎么提取公积金这个问题,每个地区政策存在差异性,具体情况还需以当地公积金贷款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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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怎么提取?有什么法律依据?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7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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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法律依据山西在线咨询 2023-09-08《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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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办理的法律依据节选江苏在线咨询 2023-09-08《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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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公积金提取最新规定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0-0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