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经过]
2009年3月,海林市消费者关女士通过观看湖南一家电视台的电视广告并进行电话咨询,与单位同事一起邮购了三款扫地机器。3月19日,接到产品后,发现此产品与电视播放的产品不一样。在电话向厂家咨询时,被告知邮过来的是第二代产品。关女士当即提出退货,对方以领导没在为由推拖,期间厂家的工作人员多次给消费者打电话,劝其留下机器,不要退货。无奈情况下,关女士投诉到海林市消费者协会。
消协工作人员观看了关女士用手机录的电视广告,查看了邮购的三台机器。检查后发现:
1、产品在吸尘的时候吸力功能差;
2、产品不具备360度自由旋转功能;
3、产品底盘低,扫地时对地板有划痕。这几点与电视中宣传的完全不符。而且广告中称七天不满意可以无条件退货。消协工作人员联系了厂家的客服,详细说明了产品的状况和消费者的退货要求。
[调解结果]
经过两次沟通,向厂家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最后,根据《消法》第19条、第22条规定,经过调解达成共识:厂家同意为消费者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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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电视购物出现的纠纷是否会有人管湖南在线咨询 2023-09-17会管。解决电视购物产生的纠纷,一般有两种渠道:一是向电视购物的广告发布者反映相关情况,协助处理;二是通过代收货款的快递公司协助处理。建议消费者将相关的电视购物广告(比如截屏)以及快递单设法保留好,然后通过以上两种渠道维权。可以向消协投诉,也可以向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或邮政管理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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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权消灭问题的提出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7【合同解除】劳动合同解除权消灭问题的提出关于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是否应受时间限制的问题,有学者作了否定回答。但实务中有如下两则案例触及问题所在。案例一,某公司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依《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1款第3项享有的解除权,可否在其被追究刑事责任期间,公司依《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6项解除劳动合同之际行使答案是否因公司已补缴社会保险费而不同案例二,甲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