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村房屋确权政策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1 22:24:27 91 人看过

湖南农村房屋确权政策规定的内容有很多,以下列举了几点:1、农民在农田上建房,而未经城建规划局的许可的属于违章建筑;2、除继承和分居立户外,农户一户宅基地超过一处以上的;3、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4、村集体以外的人员购买的本村宅基地或建房,在确权时,合同当属无效。

湖南农村房屋征收补偿

因地方、地段不同,标准也有所不同,以下仅供参考,具体咨询当地拆迁办。

第二十三条拆迁人应当依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办法》和本办法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的方式,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的房屋面积,按照被拆除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他合法依据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

第二十五条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先由拆迁人委托房地产评估中介机构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结构、用途和建筑面积进行分类评估,确定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然后由拆迁人与每一个被拆迁人根据分类评估价格,结合被拆迁人房屋的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同一拆迁范围内被拆迁人人数较少,并且被拆迁人愿意直接协商确定被拆迁房屋补偿金额的,拆迁人可以不进行评估,直接与被拆迁人协商确定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

第二十六条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被偿金额,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前条规定协商不成的,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共同选择房地产评估中介机构进行分户评估。双方不能就评估中介机构的选择达成一致意见,或者一方拒绝选择评估中介机构的,任何一方可以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以公开抽签方式确定评估中介机构。分户评估,应当考虑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建筑结构、新旧程度、楼层、朝向等因素。分户评估结果,应当作为被拆迁房屋补偿金额的依据。

第二十七条被拆迁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当提供价值相当的房源对被拆迁人进行安置。被拆迁人有权要求拆迁人提供不少于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安置用房,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另行确定房源。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拆迁人应将安置情况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结算被拆迁房屋和所调换房屋的差价。换房屋的价格由评估被拆迁房屋的同一家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拆除非租赁房屋,被拆迁人和拆迁人对产权调换房源不能协商一致的,应当实行货币补偿。房屋产权共有人对拆迁补偿方式不能达成一致的,应当实行产权调换。

第二十八条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镇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因拆迁造成的相邻房屋、道路、绿地、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等毁损、残缺的,应当无偿修复或货币补偿。

新补偿标准

第三章补偿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第二十九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注:以上内容是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规定,不适合集体土地上的补偿规定。)

湖南农村房屋确权新政策规定如下:

一、农民在农田上建房,而未经城建规划局的许可的属于违章建筑。

二、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

三、家庭成员又组建了新的家庭,另申请了别的宅基地。

四、除继承和分居立户外,农户一户宅基地超过一处以上的。

五、申请宅基地建房的时候没有登记的家庭成员。

六、将户口迁走的人,已经不是本村的成员。

七、因拆迁或原住宅依法被征收,已依法进行统一安置或补偿的。

八、村集体以外的人员(如城镇居民)购买的本村宅基地或建房,在确权时,合同当属无效。

我国禁止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尽管农村村民对宅基地上的房屋享有所有权并可自由处分,但因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权利,城镇居民不得享有。如果村民将其房屋转让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城镇居民,法院在判决城镇居民购买农民的宅基地房屋纠纷时,一般认定该买卖行为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04: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分居相关文章
  • 农村房屋确权登记政策更新
    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是党中央的一项重大惠民工程,对于农民来说最直观的好处共有三点:一是明晰产权,通过权籍调查确认权属来源,颁发不动产证书,依法认定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利;二是化解权属纠纷,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宅基地及住房权属存在争议的,通过这次统一确权登记,按不同阶段、不同类型,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具结确权登记,纠正错误,解决权属纠纷;三是房权信息更加完整准确,本次确权登记工作采用数字化处理信息、权属信息和高精度测绘,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权属信息更加完整准确。确权登记范围是全市集体土地范围内符合登记发证条件的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永久存续的、结构完整的农村主要房屋,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包括简易房、棚房、农具房、圈舍、厕所等临时性建筑物和构筑物。农村房屋确权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有助于农村集体土地的合理优化及分配,进而为农民增收增益奠定夯实的
    2023-07-04
    234人看过
  • 农村房屋买卖政策规定
    农村房屋买卖
    农村房屋可以买卖,但是农村的房基地不可以随意买卖。如果本人已经进城或者离开农村,要把老家在农村的房子出售,不可以买给有城市户口的人但可以买给同村的村民,或经有关部门批准落户的农民,当然只能算建筑物的钱了,土地是不能算钱的。一、合法购买宅基地房产的条件:农村房屋买卖的出售方一般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而购买方则存在两种情况:一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二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1、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又分三种具体情况:一是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地标准;二是已有宅基地,但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三是已在集体经济组织落户,但尚没有分到宅基地。根据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对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村民,再申请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对上列第二种情况,村民如再申请第二处宅基地时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也不应得到批准。至于第三种情况,则可依法申请建房用地。2、如果是集体经
    2023-03-11
    469人看过
  • 湖南推行农屋新政确认农民房屋所有权
    本报记者夏晓柏实习记者彭立国长沙报道这个本本好啊,有了它,我的加工厂启动资金就有着落了。站在自家三层小楼前面,手捧鲜红的房屋所有权证,46岁的湖南浏阳市社港镇农民张树林笑逐颜开。此前,张计划开一家林木加工厂,但一直无法筹齐20万元的启动资金。这次拿到房屋所有权证后,他就可以像城里人一样,将房屋所有权证抵押贷款,筹齐开办加工厂所需资金。张的情况在湖南并非个案。这项发轫于湖南浏阳市的农屋新政正被湖南政府以文件形式推及至全省其它地区,其主要形式就是给农民住房颁发产权证。湖南省建设厅房产处处长彭先成表示,农屋新政是湖南农村产权改革的破冰之举。相较于江浙和成渝地区,湖南的改革还刚刚迈步,未来大有可为。他表示,湖南会从住房确权入手,将农村产权改革渐次推及宅基地流转和耕地产权改革等深层领域。新政盘活了房屋这一农村最重要的资本要素。房地产研究学者樊钢表示,农屋新政通过登记颁证对农民房屋所有权进行法律确认,
    2023-06-08
    456人看过
  • 农村房产确权政策
    一、农村房产确权政策农村房产确权政策是房屋权属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确权。而一般情况下,宅基地使用权是谁的,房屋就归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二、现在国家办房屋确权是什么目的现在国家办房屋确权的目的是保障房屋所有人对房屋依法享用的权利,比如确定房屋的面积大小等,具体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房屋确权确定房屋面积房屋确权面积是房屋产权登记面积,而房屋产权登记面积是开发商测量出来的房屋的建筑面积,在购房合同上以及产权证上都是一样的面积,就是确权面积。2.房屋确权维护购房者的利益为了防止房屋被恶意侵占,如果实际的建筑面积与房屋的确权面积不相符合的时候,可以依合同权利与义务要求开发商赔偿或是解除合同。3.
    2023-04-30
    112人看过
  • 湖南农村养老金新政策
    一、湖南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本省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二、湖南农村养老保险要怎么交?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一)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市州、县市区政府可根据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情况,增设每年高于500元的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省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参保人凭新农保社会保障卡(或缴费登记卡)在指定的金融机构按年缴费。(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给予缴费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三)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
    2023-05-08
    421人看过
  • 湖南农村养老保险政策
    一、湖南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本省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二、湖南农村养老保险要怎么交?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一)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市州、县市区政府可根据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情况,增设每年高于500元的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省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参保人凭新农保社会保障卡(或缴费登记卡)在指定的金融机构按年缴费。(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给予缴费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三)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
    2023-05-08
    127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分居
    词条

    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 通常情况下,即使夫妻双方仍然同住于一个屋檐下,但只要彼此已分房,各不相干,这种情况如果满了两年,那么在法律上即可认定为夫妻分居。 在法定分居情... 更多>

    #分居
    相关咨询
    • 农村房屋确权国家有哪些政策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20
      宅基地不符合《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计划》(这个能够进行计划调整,但如果只有你一家,难度很大); 除承继和分居立野外,农户一户超越一处以上的(违反了“一户多宅”的准则,无法弥补); 非本团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城镇居民在乡村采购和缔造的住所(国家方针清晰制止,无法弥补); 土地权属有争议没有处理完毕的(尽快对争议进行处置,能够请求政府部门进行行政判决,判决成果出来后,能够补办证书); 乡村村(居)民因新建住所
    • 农村房屋产权政策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12
      农村房产规定: 一、农民在农田上建房,而未经城建规划局的许可的属于违章建筑。 二、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 三、家庭成员又组建了新的家庭,另申请了别的宅基地。 四、除继承和分居立户外,农户一户宅基地超过一处以上的。 五、申请宅基地建房的时候没有登记的家庭成员。 六、将户口迁走的人,已经不是本村的成员。 七、因拆迁或原住宅依法被征收,已依法进行统一安置或补偿的。 八、村集体以外的人
    • 农村耕地确权政策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02
      农村耕地确权条件需要人民政府登记,出具证明确认所有权。农村耕地属于集体所有,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农村各级农民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所有土地的权利。
    • 房屋确权政策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2
      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部房产,不论大小产权,必须全部实现实名登记,并且在全国范围内联网,有相应的专门发布和共享的信息平台,无主房产在相应平台公示一年后,无异议者纳入无主房产国家接收管理局。设立一个无主房产国家接收管理局。 2.每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下一年度人均居住面积。每年各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必须严格审查其辖管地区内的房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运营资格。海关总署和人民银行必须赶快做好贪官外逃或者贪官黑钱
    • 2019农村村庄确权新政策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25
      1、1982年2月国务院发布《村镇建设用地管理条例》前农村居民建设占有的住宅用地,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村镇建设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未拆除、改建、改建的,可以暂时根据现有的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2、1982年2月《村镇住宅用地管理条例》发布时,至1987年1月《土地管理法》开始实施时,农村居民住宅占有的住宅用地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 超部分按1986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