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不安抗辩权的含义是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1 18:13:34 110 人看过

不安抗辩是指在双务合同中,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履行能力严重恶化时,权为保护自己的权益,可以中止履行的权利。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有:

(1)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2)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才能享有不安抗辩权,等等。

《民法典》第526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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