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春风行动做好来京务工人员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0:43:29 412 人看过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省市驻京劳务管理机构,各相关用工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的精神,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开展春风行动完善农民工就业服务的通知》的要求,定于2005年春节后,在全市开展以为来京务工人员创造良好就业环境为主题的“春风行动”,推出一批诚信职介机构,打击一批非法职介组织,征集一批适合来京务工人员的就业岗位,有针对性地提供一批职业培训信息,发放一批政策宣传材料。现就落实“春风行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为来京务工人员提供形式多样、优质的就业服务

1、加强求职引导服务。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主要交通枢纽设置公益广告牌或引导站,张帖、发放职业介绍服务指南,将公共职介机构及部分民办职介机构的地址及服务特点告之来京务工人员,引导他们到合法的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求职。

2、开展免费就业服务,征集一批适合来京务工人员的就业岗位,提供一批有针对性地职业培训信息。各级公共职介机构应当在春节前后组织征集一批用人单位春季来京务工人员现实岗位需求信息。春节后,通过设立来京务工人员服务窗口,服务大厅设立的大屏幕免费向来京务工人员提供,并免费提供职业介绍服务,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培训信息。

3、开展职业介绍承诺服务活动,推出一批诚信职介机构。发布承诺服务倡议,倡导社会职介机构参加职业介绍承诺服务活动,向社会公开做出服务承诺,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服务水平。具体活动安排参照《关于转发《职业介绍机构开展诚信承诺服务活动倡议书》的通知》。

4、开展政策咨询周活动,发放一批政策宣传材料。按照劳动保障部的统一部署,春节后,我市将组织开展来京务工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咨询周活动。为来京务工人员提供政策法规、权益保障、基本安全常识等引导性培训及咨询服务。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有关劳动保障和来京务工人员有序流动政策,及时报道来京务工人员有序流动动态。届时,市局将统一印制一批宣传材料,由各区县劳动保障局组织免费发放给来京务工人员。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加大监察力度,坚决打击非法职业中介行为,维护来京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要根据《关于实施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会同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联合开展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监察执法行动。坚决取缔未取得职业介绍行政许可,非法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组织。坚决取缔影响社会治安、城市管理和交通的劳务交易聚集地。严厉查处发布虚假职业信息的行为。规范职业介绍机构的中介行为,为来京务工人员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同时,按照市劳动保障局的统一部署,在春节前加大查处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力度,维护来京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开展来京务工人员用工需求抽样调查。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根据《区县来京务工人员用工需求抽样调查样本规模表》确定的样本规模,组织辖区内用人单位填写《来京务工人员用工需求抽样调查问卷》。采集用工人数、行业工种、工资价位等信息。经市局汇总分析后向社会公布,为来京务工人员有序流动提供信息引导。

二、组织领导。

市劳动保障局成立由就业(失业保险)处、劳动保障监察处、培训处、市职介中心、宣教中心、电话咨询中心等处室共同组成的市劳动保障局“春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春风行动”的方案制定、工作布署、统筹协调、组织落实。

领导小组成员组长:宋丰景。副组长:孟宪苍、吴安泰、谌跃进、李世广、王成景、喻乃忠。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就业处。主任:孟宪苍。副主任:张征宇、李占军、杨德成、牛德如、张小林。工作人员:扈晓红、曹永生、李岩松。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要成立区县“春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局长担任组长,设立办公机构,明确各职能科室的工作任务,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落实我市开展“春风行动”的工作要求和各项措施,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周密部署,层层落实,确保活动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各区县劳动保障局还要将活动情况及时向区(县)委汇报,取得支持。同时,加强与公安、工商、城管、交通等部门的协调联系,相互配合,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活动的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1月17日—2月8日)

制定工作方案,开展抽样调查,征集岗位信息,确定参加承诺服务的职介机构等,各区县劳动保障局按照下列时间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1、于2005年2月4日前,将“春风行动”具体实施方案上报市劳动保障局就业处。

2、于2005年2月4日前,将集中征集的岗位信息情况、提供免费职业介绍、信息咨询服务,以及招聘洽谈会等工作安排上报市职介中心。

3、于2005年2月4日前,将来京务工人员需求抽样调查问卷、来京务工人员用工需求抽样调查汇总表,以及书面分析报告上报市劳动保障局就业处。

(二)实施阶段(2月16日—3月31日)

全面开展就业服务、劳动保障执法检查、信息引导等各项活动内容。

(三)总结阶段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于2005年4月10日前,将“春风行动”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劳动保障局就业处。

四、关于做好春运期间来京务工人员有序流动监控和应急情况处理准备工作的要求。

(一)做好崇文门三角地、六里桥、月坛周边地区、各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流动人员易聚集、滞留重点地区的监控和疏导工作。春节后在来京务工人员集中返京期间,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各省市、自治区驻京劳务管理机构应当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及时掌握和监控辖区内上述地区的人员流动情况,安排人员到上述地区进行定点定时巡查,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出现流动人员聚集、滞留现象,应当立即与公安、城管等部门沟通,相互配合进行疏导。同时上报市劳动保障局就业处。

(二)为防止春节过后大量流动人员盲目流入本市寻找工作,滞留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问题的发生,市、区县劳动保障局及各省市驻京劳务管理机构应当成立应急处置联合小组,加强本市易发生外地人员聚集地区的监控巡查,要与公安、工商、城管、运输等部门积极配合,协调行动,做好聚集地外地人员的疏导、劝说工作,如发生盲目进京来京务工人员大规模群体滞留等问题,要及时与交通部门联系组织车辆进行疏导,同时,上报市、区县劳动保障局“春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三)各省市驻京劳务管理机构要协助北京市做好来京务工人员有序流动工作,及时沟通信息。要加强与本省劳务输出地联系,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对盲目进京的务工人员要予以劝阻。

(四)加强监控工作。崇文和海淀区劳动保障局应当继续按照劳动保障部的要求,做好所属监控点的来京务工人员监测和信息上报工作。

(五)做好来京务工人员防疫工作,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和各用工单位要做好来京务工人员的公共安全和卫生的预防工作,防止各类重大安全事故和传染病的发生。一旦发生疫情,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同时做好来京务工人员的稳定工作,防止疫情扩散。

联系人:扈晓红、曹永生、李岩松

联系电话:630261986316792463167923(传真)

邮政编码:100050

联系地址:宣武区永内西街5号

附件

1、来京务工人员用工需求抽样调查问卷

2、来京务工人员用工需求抽样调查汇总表

3、区县来京务工人员用工需求抽样调查样本规模表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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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的项目有:(一)治(医)疗费。(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四)康复治疗费。(五)辅助器具费。(六)停工留薪期工资。(七)生活护理费。(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伤残津贴。(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一)丧葬补助金。(十二)供养亲属抚恤金。(十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