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抵押的,什么情况下抵押财产确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0 10:32:18 134 人看过

1、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实现;

2、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3、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4、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一、房贷不还的后果是什么

房贷不还的后果主要包括:

1、产生违约金和罚息;

2、会被银行起诉至法院。如果当事人败诉的,名下的抵押的房产,银行可以申请拍卖或者变卖。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二、民法典的抵押权人可以以物抵债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抵押权人不能以物抵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三、不得以物抵债的法律规定

以物抵债的最新规定是这样的: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0: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民法典的浮动抵押有哪些,确定浮动抵押财产的情形
    一、民法典的浮动抵押有哪些民法典中的浮动抵押包括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六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确定时的动产优先受偿。二、确定浮动抵押财产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一条规定,浮动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一)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未实现;(二)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三)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四)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二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
    2023-04-19
    379人看过
  • 抵押权人是什么意思?什么情况下抵押权人能处分抵押物
    一、抵押权人是什么意思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抵押权人就是受抵押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抵押权是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就其提供抵押的特定的财产所设定的物权。二、哪些财产可以抵押(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五)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以后可以抵押。(六)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三、什么情况下抵押权人能处分抵押物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处分抵押的房地产:(一)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二)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
    2023-02-18
    356人看过
  • 冒名抵押房产有效吗,哪些情况下抵押权消灭抵押权
    一、冒名抵押房产有效吗冒名抵押房屋后,如果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有效。而房屋所有人申请撤销房屋抵押的,房屋抵押就自始至终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更正登记与异议登记】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第四百零二条【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二、哪些情况下抵押权消灭抵押权和其他民事权利一样,在特定的条件下产生,在特定的条件下也会消
    2023-04-12
    53人看过
  • 什么是房地产抵押,为什么要设定房地产抵押?
    回答: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有关规定,自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从而使得房地产抵押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保证在主债权期限届满、债务人无法清偿时,依法实现抵押权,有效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什么是房地产抵押,为什么要设定房地产抵押?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在不转移实际占有的前提下,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其承担的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通过依法对抵押房产进行折价、拍卖、变卖等处置方式取得价款从而优先受偿。因此,房地产抵押权的效力是由主债权的效力衍生的,一旦主债权无效或消灭,抵押权亦随之无效或消灭。设定房地产抵押权的目的在于:保证债权期限届满时顺利受偿及优先受偿,以避免减少主债权不能依约受偿的风险。
    2023-06-10
    457人看过
  • 不良资产抵押——抵押设定及抵押物出租,抵押权的实现问题
    抵押设定后,抵押物出租,或者出租后的抵押物又设定抵押的,抵押权实现的问题?在不良资产债权中,曾经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有的财产,在设定抵押前已经出租。财产出租后,抵押人(借款人或第三人)与抵押权人(债权人)约定,将财产抵押给抵押权人,这种情形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但是抵押人有义务将同一财产又抵押的事实通知承租人。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清偿义务的时候,抵押的财产可以依据法律条款拍卖、变卖或者协议报价以物抵债。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未到期,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
    2023-04-23
    68人看过
  • 抵押权设定前为抵押物的从物的如何确认抵押权的效力
    1、不动产抵押以登记为生效要件。2、动产抵押并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对于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交通工具、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无论当事人办理还是不办理抵押物登记,动产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发生效力。但是,办理与不办理抵押登记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未办理抵押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一、未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抵押人有哪些责任1、未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等违约行为致使债权人无法实现抵押权的,抵押人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2、如果未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是由于债权人或登记部门的原因造成的,除抵押人与债权人明确约定抵押人不承担抵押担保责任或承担补充抵押担保责任外,抵押人应当在抵押物价值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如果抵押人与债权人均同意不办理抵押登记,除抵押人与债权人明确约定抵押人不承担抵押担保责任或承担补充抵押担保责任外,抵押人应当在抵押物价值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民法典动产抵押权规则
    2023-06-21
    289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取消土地抵押
    1。还本付息。债务人在债务到期时清偿债务的,或者债务人的担保人、债务人的清算组织在债务到期后清偿债务的,抵押权自动消灭。2。抵押物毁损的情形主要有三种:(1)抵押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被国家收回或者期限届满。(2)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涉及的土地由国家征收。(3)土地使用权以建筑物抵押的,建筑物将灭失。三。土地抵押权的实现。抵押合同期间,抵押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物,并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处分抵押物的价款,抵押物应当转让给第三人。此时,抵押权实现,以土地使用权设定的抵押权立即消灭。抵押无效。因抵押合同或者主合同在法律上无效,抵押权被依法确认为无效。抵押权无效是土地抵押权消灭的一个特例。比如,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单独设定抵押权的,乡(镇)和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单独设定抵押权的,划拨土地的房地产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设定抵押权
    2023-05-08
    278人看过
  • 共有人以共有财产设定抵押的,如何认定抵押的效力
    如果是共同共有的情况下,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无效。共同共有人在以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时未征得共有人同意,原则上抵押无效。但是,如果抵押权人有证据证明,共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抵押的事实,而没有提出异议,视为同意,抵押有效。一、什么样的房屋不得出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共有房屋未经共有人同意的;4、权属有争议的;5、属于违法建筑的;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7、已抵押,但未经抵押权人同意;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9、有关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二、房子租赁法规定租赁不具备哪些条件的房不得出租的房屋包括: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权属有争议
    2023-06-27
    95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不得抵押房子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房屋不可以抵押:1、权属有争议的;2、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3、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4、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5、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借钱抵押房子流程(一)贷款申请:借款人提出贷款用途,金额及年限时间;(二)准备贷款材料:借款人及抵押人将贷款申请贷款所需文件、证件按要求准备齐全;包括本人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个人消费用途的相应合同、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权属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三)看房评估:由相关机构对抵押房进行实地勘查、评(勘)估;(四)报批贷款:将所有申贷资料连同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报送银行审批;(五)借款合同公证:借款人及抵押人填写(借款合同)及所有相关文件、签字、盖手印后,由公证人员对其进
    2023-07-26
    137人看过
  • 如何确定抵押物抵押效力
    抵押物清单是确定抵押物抵押效力、确定抵押物范围、固定抵押物状况的唯一有效依据,是抵押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质上就是抵押合同条款。然而我行目前的信贷人员普遍对抵押物清单的作用认识不清,从而造成了抵押贷款业务中办理的抵押物清单存在一些风险隐患,存在着抵押物清单未填写抵押合同编号及抵押物清单填写不细致或清单未加盖登记机关公章的问题。由于抵押物清单不过是抵押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当抵押物清单未填写抵押合同编号时,将使抵押物清单与抵押合同缺乏对应性,不能证明此抵押物清单所列抵押物即为抵押合同所指的抵押物;而抵押物清单填写不细致,当抵押物被人为毁损时,由于抵押设定时抵押物状况记载不清,无法分清抵押当事人的责任,从而会对抵押物处分产生直接影响;抵押物清单未加盖登记机关公章,说明某抵押物的抵押仅仅是抵押当事人合意的结果,未得到登记机关的依法确认,因此,对于以抵押物登记为抵押合同生效要件的贷款抵押将成为无效抵
    2023-06-15
    489人看过
  • 浮动抵押财产数额怎么确定
    (一)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实现的,抵押财产确定。这种情况下,无论抵押权人是否向抵押人提出实现抵押权的要求,抵押财产均应确定,自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抵押人不得再处分抵押财产。(二)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的,抵押人停止营业,进入清算程序,由于其财产不再发生变动,抵押财产随之确定,抵押权人对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三)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的,抵押财产确定。抵押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得到清偿,可以与抵押人约定提前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如约定抵押人从事关联交易或者低价交易为提前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又如约定抵押人用于抵押的库存的产品数量低于库存总量的一定比例为提前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当事人约定了实现抵押权的情形的,一旦发生了该情形,抵押财产即被确定,抵押权人可以要求实现抵押权。(四)发生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的,抵押财产确定。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情形,范围比较广泛,既可以是因经营不善
    2023-04-03
    497人看过
  • 破产财产是否包括设定抵押的财产?
    已设置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权人未行使抵押权时,仍属于企业的财产,在企业宣告破产后属于破产财产,但抵押权人对该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破产财产由下列财产构成:(一)债务人在破产宣告时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二)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三)应当由债务人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破产财产和非破产财产怎么处理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是: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2、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3、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4、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5、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
    2023-07-16
    166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担保需要拿房产抵押
    如果被担保人还不起钱,担保人需要替被担保人还钱。如果担保人还不起,就要拿担保抵押的房产来抵债,担保,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和后果的。一、以房产做抵押担保需要哪些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专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2、具有合法有效地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是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3、具有良好的的信息记录和还款意愿;4、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5、所抵押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并未做任何其他抵押。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6、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已购且办理了住房抵押贷款的,原住房抵押贷
    2023-03-21
    224人看过
  • 土地抵押不能设定的情况有哪些
    不能设定抵押权的土地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在我国禁止买卖,当然不能作为抵押品。第二,地面上没有房等建筑物,建筑物的单独国有计划土地使用权。这是因为,以分配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没有土地处分权。第三,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已承包的经承包人同意抵押的荒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除外。第四,乡(镇)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抵押登记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一)抵押登记1、《土地他项权利(抵押)登记申请书》(需盖公章)2、国有划拨土地和集体土地,须提交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国有出让土地,如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国有出让土地如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若原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投入须达到开发投资总额100%后才能抵押的,还须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许
    2023-08-18
    392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什么情况下抵押权就是抵押财产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0-11
      浮动抵押中,抵押财产确定的情形,根据法律规定,条件如下: 1、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实现; 2、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3、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4、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 同一财产又设有抵押权的抵押权怎么确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15
      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担保权人的受偿顺序是: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
    • 浮动抵押中,抵押财产确定的情形怎么理解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浮动抵押财产范围的确定从“实现抵押权时”改为“抵押财产确定时”,改动更符合实际情况,更有利于操作。同时,浮动抵押的形式虽然把书面形式删除了,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的规定,仍然要注意其书面形式。
    • 法律规定抵押财产在什么情形下可认定为抵押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1-27
      抵押财产确定的情形有以下四种: 1、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受清偿的,抵押财产确定。这种情况下,无论抵押权人是否向抵押人提出实现抵押权的要求,抵押财产均应确定,自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抵押人不得再处分抵押财产。 2、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的,抵押人停止营业,进入清算程序,由于其财产不再发生变动,抵押财产随之确定,抵押权人对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3、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的,抵押
    • 什么情况可以作为抵押财产的抵押的范围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1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