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清对鉴定结论的认识,正确采用证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08:41:13 472 人看过

民事诉讼法意义上的鉴定结论,应当是人民法院将案件审理过程中遇到的专门性问题,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相关鉴定部门所作出的书面的鉴定结论。根据《证据规定》第三十一条的表述,本文中所指的非诉讼鉴定结论应当属于有关单位制作的与案件事实相关的文件、材料。在证据分类上,当属书证之类,而非民事诉讼法意义上的鉴定结论。因此,对于非诉讼鉴定结论,法院仍然应当对其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证明力的大小进行认定后方可采信。

至于休治期的医药费,它是一种预期的损失,其存在仅是一种可能。而因为涉及时效、审理期限与治疗周期、伤者恢复状况之间的矛盾,又难以等待治疗过程结束,取得精确的费用数字。对于这样一项仅仅是可能存在的损失,通过鉴定结论的方式表达出来,显然是不具有说服力的,因此不能对此鉴定结论采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2日 13: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论司法鉴定结论及其证据价值
    关键词:鉴定结论/确实化价值/证明价值/相对性内容提要:结论是法定的七种证据之一,因其具有侦查指向价值、确实化价值、证明价值而在司法活动中起着重要作用。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司法鉴定的范围更大、对象更多,鉴定结论证据的地位越来越突出。本文分析了鉴定结论的特殊性及其鉴定结论的价值构成,并从司法实践的角度提出鉴定结论在实际应用过程中的价值倾向。随着世界范围内诉讼法律制度的演进,我国的法律证据制度在加入WTO后也在不断地充实和完善。鉴定结论作为证据在刑事侦查案件、民事诉讼案件、纪检监察调查案件中的应用越来越普遍,在司法活动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一、司法鉴定及结论1.司法鉴定的概念在我国,狭义的司法鉴定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为了查证案情,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鉴定人,就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运用专业知识进行鉴别和判断并得出鉴定结论的一种司法活动。广义的司法鉴定则包括行政执法过程及仲裁
    2023-06-06
    309人看过
  •  司法鉴定结论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根据司法鉴定结论的有效性规定,如果鉴定结论来源于何处是合法的、符合相关规范、是由法定鉴定部门作出的、是由本部门委托的、是关于近距离犯罪时间的、是关于实物鉴定的,那么该结论的效力将优先于其他结论。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根据司法鉴定结论的有效性规定,如下:1.如果鉴定结论来源于何处是合法的,那么该结论的效力将优先于其他结论。2.如果鉴定结论符合相关规范,那么该结论的效力将优先于其他结论。3.如果鉴定结论是由法定鉴定部门作出的,那么该结论的效力将优先于其他结论。4.如果鉴定结论是由本部门委托的,那么该结论的效力将优先于其他结论。5.如果鉴定结论是关于近距离犯罪时间的,那么该结论的效力将优先于其他结论。6.如果鉴定结论是关于实物鉴定的,那么该结论的效果将优先于其他结论。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
    2023-10-16
    292人看过
  • 鉴定结论是原始证据吗
    鉴定结论原件属于原始证据,如果是鉴定结论的复印件,就属于传来证据。鉴定结论证据的一种。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称为鉴定。进行这种鉴定活动的人,称为鉴定人。鉴定人对案件中需要解决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作出的结论,称为鉴定结论。有的国家称为鉴定意见。特点鉴定结论是诉讼证据的一种。鉴定结论不同于证人证言等人证,因为鉴定人没有直接或间接感知案件情况,鉴定结论是表述判断意见而不是陈述事实情况,证据的注意事项对鉴定结论的判断和使用应当注意两点:其一,鉴定结论不能因其所具有的科技性而获得预定的证明效力。由于主客观原因的影响和限制,鉴定结论不排除出错的可能。所以还需要对其进行检证。其二,鉴定结论只应回答专业技术问题,不能回答法律问题。原始证据凡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未经复制或转抄的证据是原始证据,也即是案件的第一手材料。在刑事诉讼中,诸如作为物证的原物
    2023-06-11
    247人看过
  • 鉴定结论属于直接证据吗
    不能单纯的说鉴定结论就是直接证据,鉴定意见的本质是一种证人证言,所以,它的质证同证人证言质证规则相同。能单独证明犯罪行否犯罪实施证据就是直接证据,需要证据结合才能作述证明就是间接证据。鉴定结论属于证据的一种。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称为鉴定。什么叫鉴定结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鉴定结论就是指鉴定人用一些现有的科学技术手法对某一个案件的问题进行书面评定。鉴定意见有四个核心的内容。第一是鉴定对象,比如物证等;第二是鉴定人,而且要具有专家资格;第三是鉴定方法;第四是鉴定给论,鉴定结论必须要以书面形式去呈现。《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只有被告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陈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2023-07-22
    339人看过
  • 鉴定结论的告知义务以及对鉴定结论有异议时的处理
    第一百二十一条(鉴定结论的告知义务以及对鉴定结论有异议时的处理)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二百零四条对于鉴定结论,检察人员应当进行审查。必要的时候,可以提出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意见,报检察长批准后进行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检察长也可以直接决定进行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二百零五条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人民检察院办案部门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被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应当告知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诉讼代理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诉讼代理人提出申请,经检察长批准,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但应由请求方承担鉴定费用。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诉讼代理人鉴定结论,可以只告知其结论部分,不告知鉴定过程等其
    2023-06-06
    187人看过
  • 正当防卫主观条件的理论认识
    在面对具体案件时,有一种惯常解读:是否认定正当防卫是证据问题,不是法律问题。但任何一种法律适用之前,裁判者自觉或不自觉的都会站在刑法的基本立场一方来对法律进行理解,故考察刑法理论中的正当防卫及司法实践的选择,就成为实践认定分析的必须。对正当防卫主观条件的区别认识表现了刑法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的对立.如果把正当防卫主观条件视为一条横线,则在其最左端即为完全的客观主义,持防卫意思不要说,认为正当防卫是在紧急不法的情况下实施的,只要从客观上看具有防卫效果即可,偶然防卫不成立犯罪,或充其量成立犯罪未遂;而其最右端即为最严格的主观主义,持防卫意思必要说,认为既要有面对不法侵害的防卫认识,又要有运用防卫行为制止不法侵害的防卫目的,且自己所实施的反击行为完全是用于防卫;在两端的中间状态持防卫认识说,认为不应要求行为人具有防卫目的,只要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防卫行为就足够了。简单分类就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而言,存
    2023-02-28
    301人看过
  • 民事诉讼证据之鉴定结论
    在民事诉讼中,待证事实有时是一些专门性问题,如某文书上的签名是真是假、某工程的合理造价是多少、当事人之间有无亲子关系等,这些事实很难用一般的证据证明,而要由有关专家运用专门知识和专门的技术手段去确定事实真伪。鉴定结论这一证据种类应运而生。鉴定人必须具有解决案件中专门性问题的专门性知识,能够协助人民法院查明案件的事实真相;同时,鉴定人必须公正无私,能够公正地对案件作出结论。如果鉴定人是案件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鉴定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与案件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解决,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鉴定人回避。这样做是为了保证鉴定人作出公正无私的鉴定结论,防止虚假的鉴定。
    2023-06-14
    154人看过
  • 正确认识合同管理
    合同能给企业带来利润的同时,其也是产生纠纷的根源。当前公司法律服务市场上存在一种极不正常的需求现象,即许多公司重诉讼而轻预防。这些公司常常会在诉讼临门时不惜一切代价试图胜诉。实践证明,诉讼是公司解决危机与风险的最后选择,也是一种善后处理方式。胜诉需要坚实的证据基础和先在的许多严密管理制度和法律程序的保障,而出现问题的公司在此方面常处于劣势。因此当公司诉讼缠身企图寻求律师帮助时,也往往回天乏术。事实上,公司的核心能力并非取决于其诉讼能力,而是通过一系列的管理能力提升和避免由于工作中的疏忽而引起的争议和诉讼,从而以较小的成本支出达到化解不特定法律风险的目的。这才是企业应当采取的上策。公司作为一种组织体,从筹建到成立之后的运营时刻都处于动态之中,其所从事的决策或交易之间往往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因此法律风险的发生或法律问题的出现常常是全局运作中因果链条中的一环。在这种现状下,解决公司各种法律困境、有
    2023-06-09
    459人看过
  • 法律对鉴定结论的规定
    1.鉴定人。鉴定人应当具有以下条件:自然人;具有相应的专门知识;与案件事实和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否则当事人可以申请其回避。鉴定人可以更换。2.鉴定结论。①在侦查阶段,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②对于人身伤害的医学监督由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其中,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作出的鉴定结论,经质证后,认为有疑问、不能作为定案证据的,可以另行聘请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医院或者专门鉴定机构进行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不能另行聘请其他鉴定机构进行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③对于对鉴定结论只有经过认真审查、核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鉴定结论应当当庭宣读,听取公诉
    2023-06-11
    222人看过
  • 证据种类中的笔录和鉴定结论的证据效力
    有人认为,勘验检查笔录和鉴定结论只是记录勘验检查和鉴定物证活动的文字材料,勘验检查笔录和鉴定结论所反映的还是物证的证据力。[5]从鉴定结论的内容来看,它包括对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等上出现的某些专门性技术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和判断,因此把鉴定结论与书证、物证等又同时作为同一序列的证据种类是不妥当的。笔者认为,鉴定结论和勘验检查笔录是记录鉴定和勘验检查物品活动的文字资料,而不是记录鉴定和勘验检查物证活动的文字资料。也就是说,鉴定和勘验检查的对象是物品而不是物证。鉴定结论是通过鉴定人对有关物品的属性进行检测、分析、鉴别后得出的判断性意见作为表现形式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而不仅仅是对作为鉴定对象的物品的客观描述。尽管鉴定结论的对象与物证的载体可能为同一物品,但其内容与作用完全不同。因此,鉴定结论是与案件事实有联系的物品的表现形式,而不是物证的表现形式。将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归属于物证范畴,也是将物品
    2023-06-14
    143人看过
  • 政府采购应提高对质疑和投诉工作的正确认识
    随着政府采购事业的深入推进,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面临的质疑和投诉也越来越多,而且投诉的范围由中标成交结果到招标文件、评标过程,呈不断攀升的趋势,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根据财政部《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财库[2007]3号)文件规定,询问和质疑将成为财政部门对集采机构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如何切实维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减少质疑投诉的发生,已经成为当前集中采购机构面临的一大课题。一、质疑投诉原因分析首先,政府采购是一项新生事物,各种法律法规还在充实完善之中,因此,在政府采购的操作实务中必然会存在一定的漏洞,客观上造成了一定的质疑投诉空间。如《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相等价格最低中标的采购原则,在一些政府采购项目使用打分法评标时,由于权重设置存在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因此,实际中标的并不能准确地体现上述原则。导致供应商产生抱怨情绪,当这种抱怨情绪在某一方面超过临界值时,便是质疑
    2023-06-07
    137人看过
  • 如何正确认识网络大数据
    大数据金融是指收集大量非结构化数据。通过实时分析,为互联网金融机构提供全方位的客户信息,通过分析挖掘客户交易和消费信息,掌握客户消费习惯,准确预测客户行为,使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平台在营销和风险控制方面具有针对性基于大数据的金融服务平台主要是指电子商务企业利用海量数据开展的金融服务。大数据的关键在于能够从大量数据中快速获取有用信息,或者能够快速变现大数据资产。因此,大数据的信息处理往往基于云计算。对大数据金融的理解:1.从生产角度来看,不需要特殊的收款流程。由于监管要求、业务逻辑或技术便利,它具有“自产”的特点,如搜索数据、交易数据等;从存储角度来看,与传统数据库的数据规模相比,量变导致质变,需要新的数据库技术来支持存储和访问;在应用方面,分析方法已从基于概率论的抽样理论转向人工智能、统计学习等高维高效分析技术2.从行业细分的角度来看,大数据金融主要包括大数据银行金融和大数据证券金融,分别与
    2023-05-07
    369人看过
  • 工伤事故的鉴定结论双重认证
    伤残等级鉴定为六级或是七级,两者似乎只有一级之差,但其中的差别却很大。尤其是在伤残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这两部分,差别至少10万元,而我一个月工资才2000多元。重庆籍农民工冷露云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这也是她坚持至今仍然到处申诉的原因。差别至少10万元冷露云和单位的官司,起因于两年前的一次工伤事故。2008年2月15日下午3时左右,在浙江省慈溪市(归宁波市管辖)易奔电器配件厂工作的冷露云在车间工作时,右手严重挤伤,经过医院住院治疗和康复治疗后,包括大拇指在内的大部分手掌失去功能。不幸的是,易奔电器厂没有为冷露云办理工伤保险,因此,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赔偿的一系列费用不能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由单位来承担。为了获得应有的赔偿,冷露云走上了和单位打官司的漫漫长路2008年10月,冷露云向宁波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起工伤鉴定,宁波市劳鉴委得出结论,鉴定为工伤六级。拿到工伤鉴定结论之后,冷露云随即
    2023-07-07
    107人看过
  • 司法鉴定结论的认定与采纳:哪些情形不可行?
    鉴定意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1、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条件,或者鉴定事项超出本鉴定机构项目范围或者鉴定能力的;2、鉴定人不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条件、鉴定人不具有相关专业技术或者职称、鉴定人违反回避规定的;3、鉴定程序、方法有错误的;4、鉴定意见与证明对象没有关联的;5、鉴定对象与送检材料、样本不一致的;6、送检材料、样本来源不明或者确实被污染且不具备鉴定条件的;7、违反有关鉴定特定标准的;8、鉴定文书缺少签名、盖章的;9、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形。司法鉴定结果不认可怎么办司法鉴定结果不认可,应该向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申请重新鉴定。准予重新鉴定申请的条件如下:1、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由于这是当事人单方委托所作的鉴定,可靠性差,所以法律对另一方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作了较宽的规定。只要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法院即应予准许。在这里“有证据足以
    2023-07-09
    50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民事证据的鉴定结论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3
      在民事诉讼中,待证事实有时是一些专门性问题,如某文书上的签名是真是假、某工程的合理造价是多少、当事人之间有无亲子关系等,这些事实很难用一般的证据证明,而要由有关专家运用专门知识和专门的技术手段去确定事实真伪。鉴定结论这一证据种类应运而生。鉴定人必须具有解决案件中专门性问题的专门性知识,能够协助人民法院查明案件的事实真相;同时,鉴定人必须公正无私,能够公正地对案件作出结论。如果鉴定人是案件的当事人或
    • 鉴定结论的证据作用是怎样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27
      鉴定结论作为法定证据之一,其必须遵循一般证据的证据规则,但同时鉴定结论作为一种证据还有其特殊性,鉴定结论的证据效力包括证据能力和证明力,现有仅存关于鉴定结论效力的论著,大多是对鉴定结论证据能力和证明力分开来论述的。通过对两大法系鉴定结论证据效力的比较,即分别从主体职能的界定、质疑程序、证言的审查和采信三方面来界定,可以总结出不同诉讼模式下证据效力的一般规定,即: 1)专家证人或鉴定人对其出具的证言
    • 用什么作为证据鉴定结论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01
      鉴定结论为证据的一种。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称为鉴定。进行这种鉴定活动的人,称为鉴定人。鉴定人对案件中需要解决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作出的结论,称为鉴定结论。有的国家称为鉴定意见。 鉴定结论属于证据的一种。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称为鉴定。鉴定结论不同于证人证言等人证,因为鉴定人没有直接或
    • 正确认识的作用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6
      认识误区:一签谁想反悔都不行很多当事人认为,只要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对方对于和方面的承诺便不能反悔,其实不然。离婚协议书只有在双方办理了之后才生效。不管是通过民政部门离婚还是通过法院离婚。也就是说,即便签订好离婚协议,在未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只要有一方反悔,协议就不生效。如果一方拿着离婚协议书起诉离婚,法官审判时,也不会根据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来判决。律师指点:已经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在双方都愿意去登记离婚时
    • 如何正确认识和理解证据的关联性呢?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09
      (1)如果被害人主张在犯罪过程中是无过错一方,而被告人持反对意见,这时可以允许被告人提出有关被害人品格和行为的证据,作为证明当时被害人的行为与其品格存在一致性的重要佐证(2)控方也可以提出维护被害人的品格证据,但必须在被告人对这一问题提出相关证据后,对方可提出相反的证据(3)在性犯罪案件中,有关被害人过去性行为方面的名声或评价不具有关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