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性合同包括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7:43:23 347 人看过

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仅有当事人的合意,合同尚不能成立,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或其他给付,才能成立合同关系。诺成合同,是指以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充分成立条件的合同,即一旦缔约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实践中,大多数合同均为诺成合同,实践合同仅限于法律规定的少数合同,如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种类

(一)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民法典》第679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二)保管合同。《民法典》第890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质押合同。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四)定金合同。《民法典》587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一、签了认购协议定金能退么

签了认购协议后,能退定金,但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退还定金。即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除此之外,如果是因为给付定金的一方自己的原因的,签了认购协议后,是不可以主张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00: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务人相关文章
  • 实践合同的实现对象有哪些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也就是说,实践合同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合同才能成立。实践合同有:1、定金合同;2、保管合同;3、借用合同;4、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一、建设工程建设方案是实践合同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属于实践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一般认为保管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二、网上签订的合同有效吗网上签订的合同有效,但是应当符合合同生效的要件:1、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内容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3、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三、电子签名同时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如下:1、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2023-03-15
    393人看过
  •  合同实践中有哪些种类?
    实践合同包括定金合同、借用合同和保管合同。民间借贷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典型的实践合同包括以下几种形式:1.定金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定金作为合同的担保。2.借用合同:一方同意将某物借给另一方使用,并在合同中规定借用的期限和归还方式。3.保管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品交付另一方保管,并规定了保管期限和保管费用等事项。(四)民间借贷(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关系),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民间借贷合同民间借贷合同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通过民间借贷方式订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借款人向出借人提供资金,出借人则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和期限向出借人支付利息和本金,出借人则按照约定的
    2023-11-24
    230人看过
  • 实质性测试都包括哪些内容
    一、主要工作审计人员在实质性测试中要做以下主要工作:1、盘点实物:审计人员对有形资产账户所记载的内容均应进行实物盘点,包括库存现金、有价证券、材料、固定资产、在产品和产成品等,通过盘点确定财产物资的实际情况。2、检查:凭证审计人员要抽查凭证,以确定账簿记录数据的真实性和经济业务的合理性、合法性。3、核实账户记录的余额4、核对有关记录5、对相关资产和负债的期末余额进行函证函证是审计人员为印证被审计单位会计记录所载事项而向第三者发函询证。对于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结算类业务,采用函证方法来取得证据一般较为有效。在被审计单位的往来客户较多的情况下,对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结算类业务的函证,可以根据金额的大小、账龄的长短以及是否存在疑问来选择函证的对象。如果没有回函或审计人员对回函结果不满意,审计人员应实施替代审计程序,以获取必要的审计证据。6、对计算结果进行复算:审计人员要对被审计单位有关计算的结果
    2023-06-01
    226人看过
  • 实践合同有哪些法律定义
    实践合同的法律定义是: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典型的实践合同主要包括保管合同、定金合同、代物清偿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等。一、合同成立的四个条件是什么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建立了合同关系。一般而言,合同成立要件有三: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件。凡意思表示不一致,即虽经协议但未达合意者,合同不能成立。2、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仅有一方当事人是不可能产生合意的,因而也就不可能成立合同。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以订立合同的为目的。不以订立合同为目的意思表示,即使达成合意,也不能成立合同。还有一些合同,如要式合同和实践合同,其成立除须上述三要件外,尚须特殊要件,即或依一定方式,或完成标的物的交付。否则,不能成立合同。二、自然人借款合同什么时候生效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
    2023-03-10
    422人看过
  • 单务无偿实践合同有哪些
    实践合同为单务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以合同除意思表示之外是否需要其他现实成分为标准将合同划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成立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系当事人的给付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不是当事人的给付义务,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它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民法典》186条中规定了赠与人的任意撤消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转移前可以撤消赠与,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因为需要注意的是:赠与合同的成立、生效是不同的。只要当事人双方有赠与财产和接受赠与财产的合意。那么赠与合同就宣告成立,转移财产只是该合同的生效要件。《民法典》又列出了两种特殊的赠与合同,即具有救灾
    2023-06-14
    310人看过
  • 实践合同的种类都有哪些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典型的实践合同包含定金合同、保管合同及借用合同。一、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保管合同自什么时成立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双方达成一致之余还要将物品交付给对方,这样保管合同才成立。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保管合同的成立,不仅须有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且须有寄存人将保管物交付给保管人,即寄存人交付保管物是保管合同成立的要件。保管合同尽管以保管物的交付为成立要件,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例如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自合同签字之日起即生效力,如果有这样的约定,则双方当事人自合同签字之日起即受合同约束,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二、诺成法律行为是什么根据合同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合同可分为诺成性合同和实践性合同。诺成
    2023-03-25
    462人看过
  • 常见实践合同有哪些类型
    (一)定金合同。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的一种担保合同。(二)保管合同。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保管物品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或者称为受寄人,其所保管的物品称为保管物,或者称为寄托物,交付物品保管的一方称为寄存人,或者称为寄托人。(三)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仅有双方当事人的合意合同不能成立,必须要有实际的交付行为,即合同是在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一、对定金如何约定才合法有效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订立时或债务履行前,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一方当事人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者其他替代物。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
    2023-04-04
    84人看过
  • 赠与合同的性质是实践性还是诺成性?
    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且生效的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须以实际交付标的物才能生效的合同。根据“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规定,既然是撤销赠与,就说明赠与合同已经成立。如果将一般赠与合同理解为实践性合同,那么,在财产权利转移前,赠与就不能成立,也就不存在撤销问题了。因此,赠与合同应为诺成合同,同时也允许赠与人在一定条件下可撤销赠与。赠与合同是指什么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其财产免费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从性质上看,赠与合同属于承诺合同,即承诺成立的合同。因此,当事人就财产赠与达成协议的,赠与合同生效,赠与合同履行期限由双方约定。但合同生效并不意味着受赠人获得了财产所有权。分动产和不动产的财产赠与。动产以交付为生效要件,不动产赠与必须办理法律规定的登记手续才能取得财产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
    2023-07-06
    159人看过
  • 仓储保管合同的性质包括哪些
    仓储保管合同的主要条款有:(一)仓储物的名称、质量、数量等基本情况;(二)仓储物的包装等;(三)仓储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等;(四)仓储物的保管条件相关要求;(五)仓储物的进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等。一、保管人违约要承担什么责任保管人违约责任的规定是:(一)保管人验收仓储物后,仓储期间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二)仓储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三)仓储期间,因约定的保管条件发生变化而未及时通知存货人造成仓储物的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二、仓储合同生效时间是多久仓储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仓储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也称为非货物合同,即双方同意成立和生效的合同。保管合同是一种实际合同,或称为重要合同。除双方达成协议外,保管合同还必须由储存人交付储存物,从储存物交付之日起成立。这是仓储合同
    2023-03-21
    489人看过
  • 实践性合同基本种类分为哪几类呢?
    (一)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民法典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二)保管合同。民法典第367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三)质押合同。民法典第64条规定:“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四)定金合同。民法典第90条第2项规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一、企业质押是否能质押给个人在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形下,企业股权质押可以质押给个人。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
    2023-06-19
    444人看过
  • 承揽合同是否具有实践性质?
    承揽合同不是实践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订购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订购人接受该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可成立,且不以当事人一方对标的物的实际交付为合同生效要件,因此是诺成合同。承揽合同能签吗承揽合同可以签订,签订要写明具体内容,承揽合同也受法律的保护。承揽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包括:1.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定作承揽的标的,即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如:品名、项目等;3.数量及规格型号;4.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5.报酬(主要指价款、酬金或租金);6.承揽的方式(主要指提交标的的方式及地点);7.材料的提供(主要指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8.履行的期限(指提供标的具体时间);9.包装要求及运输形式和费用的负担;10.验收的标准和方法、保管费用的承担;11.违约责任;12.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民法典》第
    2023-07-07
    230人看过
  • 实践性合同的分类都有什么?
    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实践合同则必须有法律特别规定。使用借贷、保管、运送等都属于实践合同。实践性合同基本种类分为哪几类呢(1)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2)保管合同。(3)质押合同。(4)定金合同。一、贷款协议必须有诺成合同吗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合同中有一方不是自然人的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借款合同既有诺成合同,也有实践合同。诺成合同是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而与合同的成立无关。二、借款合同成立具备哪些条件借款合同成立的条件是:1、形式要件,也就是达成合意的外在形式,如借条、借款合同、口头约定以及其他可以表明双方借款合意的
    2023-03-27
    147人看过
  • 实践性非要式合同是如何的
    非要式合同是法律、法规要求合同不一定具备特定形式才能成立、生效的合同。非要式合同又称“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的对称。不需要采用特定的方式(包括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书面形式,有关机关核准登记、鉴证、公证或第三人证明等),即可成立的合同。这种合同签订程序简单,只要当事人双方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合同即告成立。一、要式合同和非要式合同的区别以合同的成立是否须采取一定的形式为标准,合同可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一定形式的合同;反之,法律不要求采取特定形式的合同则为不要式合同。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有权选择合同形式,故合同以不要式合同为常态,但对于一些重要的交易,如不动产买卖,法律常规定当事人应当采取特定的形式订立合同。区分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主要意义在于,某些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合同形式的要求可能成为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1、要式合同是指合同的成立须具备
    2023-03-25
    451人看过
  • 实践合同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实践合同有保管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自然人之间的贷款合同。定金合同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签订主合同时,为保证主合同的履行,从合同中约定一方提前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消价格的担保合同。保管合同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约定一方将物品交付给另一方保管的合同。借款合同应为实际合同。只有在实际借款后,贷款人才能与借款人形成权利和义务关系。借款合同自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后生效。贷款人可以在借款前撤销借款,借款人可以在借款中停止借款。什么是实践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如借用合同。以合同除意思表示之外是否需要其他现实成分为标准将合同划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生效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
    2023-07-04
    333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人
    词条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债务人
    相关咨询
    • 实践合同的实践合同包括哪几种?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8-05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 实践合同的分类如下: (一)赠与合同。 (二)运输合同。 (三)保管合同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 实践合同中包括 质押 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7-07
      质押合同不是实践合同,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 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质押合同与抵押合同有相似之处,关键是担保期限内担保物谁占有。质押合同是质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出质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出质人将一定的财物(通常是动产、有价证券等)交质权人占有,向质权人设定质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可以依法以处
    • 什么合同是属于实践合同?实践合同都包括什么合同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2-15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交付标的物,可以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的合同。大多数的合同都属于诺成合同,如建设工程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如保管合同。
    • 常见的实践合同主要包括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2-24
      (一)定金合同 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的一种担保合同。 (二)保管合同 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保管物品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或者称为受寄人,其所保管的物品称为保管物,或者称为寄托物,交付物品保管的一方称为寄存人,或者
    • 什么是实践合同,实践合同有哪一些分类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7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 实践合同的分类如下: (一)赠与合同。 (二)运输合同。 (三)保管合同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