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证金是指为合同的履行所提供的一种金钱保证。并在双方合同到期或者依法解除时才予以退还。它不是法定的债的担保方式,其性质和效力都缺乏法律依据。
法律咨询:
他的女儿在一家公司打工,但公司在他女儿发薪的第一个月,没经过他女儿的协商,公司就扣除一半的工资作为保证金,他想知道公司这样做法对吗?同时,成都打工的王某也来电话咨询说:他大学毕业后到成都一家电脑公司打工,但该公司要求他提供担保人才能与他签合同,他问这家公司的做法对吗?他们遇见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就你们咨询涉及两个问题。一是用人单位变相收取保证金,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人。根据《劳动法》第三条之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所以,用人单位录用职工时必须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遵循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保证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用人单位只有在生产经营需要并能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法》第3条规定的各项权利时,方可录用职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根据上述规定,用人单位在在第一个月工资中扣除一半作为保证金、要求劳动者就业时候提供担保人的行为显然都是违法的。
又根据《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禁止用人单位的下列行为:(一)在媒体上公开发布招工信息时,不将招工简章送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二)违反持证上岗的规定,使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相应工作的;(三)招工中收取报名费、风险金、保证金或变相收取其他名目费用的;(四)违反规定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五)安排女职工、未成年工从事禁忌劳动的;(六)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七)克扣、无故拖欠职工工资的;(八)不支付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工资的;(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十)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按规定给予职工经济补偿的;(十一)不参加社会保险或不履行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的;(十二)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你们可以根据《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第五条中的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检举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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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相裁员?未经我同意换岗位。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07公司不得单独变更职工岗位,需要与职工意见达成一致,否则只能解除劳动合同,给予劳动补偿金。没有办法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员工无法正常到岗,不能认定为旷工。可以直接申请仲裁,要求偿付工资,如果单位再三推脱,建议走仲裁程序。我们团队近期刚办结几件劳资纠纷与您类似的案件,都成功争取拿回被克扣的工资款项,也有许多成功的案例,可以给予您成功案例的判决书进行参考,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马上拨打本人头像下面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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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变相辞退我我能办取证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1-12-25同事证言(离职)、录音录像或其他有工人姓名、公章或老板签字的书面材料可作为变相辞退的证据材料。变相辞退的员工必须依照劳动法进行赔偿。恶意辞退的,应当加倍赔偿。你可以收集更多的证据,包括纸质、语音、聊天记录等,然后用证据向劳动监督部门投诉以保护你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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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拿走用人单位的合法工资,用人单位能否报警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12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合法工资,劳动者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拿走用人单位财物属于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可以报警处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