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房屋产权:权利人是否有权要求取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0 16:30:08 217 人看过

父母将房产赠与子女时,具有随时收回的权利。如果父母没有履行扶养义务,或者子女没有履行赡养义务等行为,父母也有权收回赠与的房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父母将房产赠与子女时,具有随时收回的权利。如果父母没有履行扶养义务,或者子女没有履行赡养义务等行为,父母也有权收回赠与的房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房 产 赠 与 】 撤 销 权 行 使 期 限 一 年 内 , 赠 与 人 可 要 回 房 产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但是,经权利人或者善意第三人主张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该条款,赠与人在行使撤销权时,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赠与人在一年内不行使撤销权,则撤销权消灭。

因此,对于房产赠与而言,如果赠与人要撤销权,则必须在一年内行使。如果赠与人未能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则撤销权消灭,赠与人不承担责任。

父母将房产赠与子女时,具有随时收回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如果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等行为,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赠与人在一年内不行使撤销权,则撤销权消灭。因此,赠与人在行使撤销权时,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赠与人未能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则撤销权消灭,赠与人不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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