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权利要求回购异议股份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8:14:25 225 人看过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大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但公司连续五年实现盈利,符合法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

(2)合并,(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股东大会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

<2.法定程序

<2.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60日内,股东与公司未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成文法的大部分规定都属于这一类,包括但不限于:(一)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由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接受担保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3)初始出资额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剩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支付。(4)监事任期3年。同意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任(2)公司为他人(非股东、非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公司对外投资,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的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一般不超过三年,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实缴出资的比例分取红利(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实缴出资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增资时,股东有权按照实缴出资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然而,在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上,全体股东可以事先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红或者有权优先认缴不按出资比例认缴的出资,股东应当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三)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在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四)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经全体股东同意外,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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