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湾里区工伤保险待遇办理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9 08:24:45 104 人看过

办理对象: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职工

办理条件:辖区范围内参保单位发生工伤(亡)事故的参保职工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5日 22: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待遇相关文章
  • 南昌市工伤待遇计发
    1、工伤待遇项目待遇种类待遇项目支付方式说明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费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企业支付转外就医食宿费、交通费企业支付残疾辅助器具费基金支付工伤津贴企业支付伤残评级后定期护理费基金支付定期伤残抚恤金基金支付工伤康复和残疾服务费基金支付残疾辅助器具费基金支付异地安家补助费企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企业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基金支付工伤死亡丧葬补助金基金支付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基金支付注:工伤医疗费包括挂号费、住院费、住院护理费、诊疗费、药费、就医路费,部分地区不含就医路费。2、工伤医疗待遇(1)工伤医疗期限正常期限为1-24个月;(2)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36个月。(3)工伤医疗费用(4)医疗费用全额报销(包括挂、住院费、住院护理费、诊疗费、药费);(5)伙食补助由单位按当地因工出差伙食费的2/3支付;(6)就外医疗的食宿、交通费用由单位按本企业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由企
    2023-06-05
    358人看过
  • 南昌工伤保险待遇制定应遵循的原则
    工伤保险待遇制定应当遵循以下几条原则:1、要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我国还属于发展中国家,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但待遇过高与生产力发展水平不相适应,会导致社会的矛盾;2、要切实维护和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无论是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还是待遇水平都要从维护和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来考虑,使工伤职工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3、考虑新老政策的平稳过渡。这不仅牵扯到老工伤人员与新工伤人员的待遇水平衔接问题,还涉及工伤保险待遇项目的衔接。《条例规定原有待遇水平不降低,保证了政策的平稳衔接;4、要有利于增强用人单位做好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责任;5、补偿与救助相结合。温馨提示: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应当是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提高而变化,因此,工伤职工或供养亲属按月领取的长期待遇,是需要适时进行调整的。一般情况,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是需要经过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批准的。
    2023-05-29
    206人看过
  • 南昌企业职工办理养老保险退休待遇审核
    一、申报材料1、职工本人档案及身份证;2、《企业职工退休待遇核定表,(一式三份),《离退休(职)人员增(减)花名册(一式两份)。二、、办事程序1、填写《企业职工退休待遇核定表、《离退休(职)人员增(减)花名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2、将所需材料交业务科室业务员审核;3、业务科长审核;4、业务员核定待遇、督促补交欠款、缴纳退休人员代管服务费;5、业务员录入微机。三、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的二十五个工作日。四、收费依据:不收费。
    2023-05-09
    389人看过
  • 南昌湾里区城乡医疗救助办理材料
    所需材料1、身份证;2、户口簿;3、低保证、五保证、优抚证、儿童福利证、家庭收入证明;4、医疗救助卡;5、个人申请书;6、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书;7、原始医疗单据或复印件(需盖章)。办事窗口各村(居)委、社区、便民惠民服务站,各街道、乡镇便民惠民服务中心,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地点南昌市湾里区地方税务局地址:翠岩路94号电话:(0791)83761426
    2023-12-16
    345人看过
  • 南昌工伤赔偿标准四:工伤护理待遇
    在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诊治定点医疗机构确认,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本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向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经鉴定达到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由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及30%。
    2023-12-08
    50人看过
  • 南昌湾里区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材料
    所需材料1、上年度会计总账;2、工资明细账;3、上年度财务年报表。办事窗口:各村(居)委、社区、便民惠民服务站,各街道、乡镇便民惠民服务中心,区行政服务中心
    2023-12-04
    210人看过
  • 南昌市工伤保险条例
    法律综合知识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统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职工均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第三条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省的工伤保险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各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依法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卫生、民政、
    2023-12-23
    71人看过
  • 南昌市失业保险待遇计发
    1、享受待遇的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2、失业保险待遇及发放标准待遇享受期限发放标准条件期限保险金医疗待遇抚恤金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2年3个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5%失业前参加了医疗保险的,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代缴医疗保险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按失业保险金的10%按月发给医疗补助金;失业期间患病住院的,补助70%医疗补助金,但最长不超过本人10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发给本人生前7个月失业保险金的丧葬补助金;有直系亲属需供养的,一次性按每供养1人发给本人生前10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抚恤金,供养3人以上的,发本人生前24个失业保险金抚恤金。累计缴费满2年不足3年6个月累计缴费满3年不足4年9个月累计缴费满4年不足5年
    2023-04-01
    67人看过
  • 南昌确定工伤职工待遇标准
    9月10日,南昌市确定五至十级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享受工伤待遇的标准,凡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规定标准的基础上增发30%。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差一年扣减10%,不足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据了解,根据《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本人工资为基数,其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20个月、六级17个月、七级13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7个月、十级4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2个月、六级28个月、七级25个月、八级21个月、九级17个月、十级13个月的本人工资。
    2023-06-10
    90人看过
  • 南昌湾里区疫苗接种地址
    湾里区预防接种门诊信息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湾里区疾控中心预防接种门诊招贤大道幸福街道社区报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招贤路407号招贤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招贤大道梅岭防保站预防接种门诊梅岭店前街太平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太平街罗亭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罗亭街
    2023-11-28
    262人看过
  • 南昌湾里区医保变更注销登记窗口办理流程
    湾里区医保变更注销登记窗口办理流程
    2023-12-17
    195人看过
  • 南昌市工伤保险待遇变更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南昌市工伤保险待遇变更法律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第四十三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
    2023-05-14
    98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与伤残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在治疗工伤、职业病时,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康复性治疗费用和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也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性治疗费用和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属于工伤医疗待遇范畴。1、工伤医疗费用。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业病,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康复性治疗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费用支付也是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一般采用限额支付方式
    2023-11-03
    133人看过
  • 工伤保险享受待遇的条件,工伤保险享受
    一、工伤保险享受待遇的条件工伤保险享受待遇的条件:1.工作原因。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是指职工为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而受到事故伤害,这是最为普遍的工伤情形。2.事故伤害,一般包括安全事故、意外事故以及自然灾害等各种形式的事故。如果是职工在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情况,很难确定职工已死亡还是暂时失去联系,本着尽量维护职工权益的基本精神,这种情况也应认定为工伤。3.患职业病。职业病是指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职业性疾病。二、工伤保险享受待遇有效期是多久工伤保险享受待遇有效期是一年。按照规定,用人单位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受伤害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2023-06-24
    411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保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补助。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 更多>

    #工伤保险待遇
    相关咨询
    • 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女职工的生育保险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2-28
      产假最多休15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60天。
    • 工伤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办理程序的规定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6
      1、发生工伤(亡)事故或确定患职业病之后24小时内报告社保经办机构,并在15日内报送工伤报告书。 2、工伤认定。单位应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认定。社保经办机构接到认定后,60日内作出认定。 3、申领工伤(亡)待遇手续。⑴被保险人因工负伤未致残的,医疗终结后30日内,由单位填报《社会工伤保险待遇审批表》,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工伤待遇补偿;⑵被保险人因工负伤留有残疾的,医疗终结
    • 南湖区失业保险待遇在哪办理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2-13
      员工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应该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办理。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凌公塘路1260号南湖区行政中心A楼1307室依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五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第六条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 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30
      待遇申领条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已为职工缴纳一定时间的;各地政策不同,如北京市要求连续缴纳社保9个月,市要求累计缴纳社保1年,市要求生产当月在缴纳社保即可; 2、已办理参保备案,并在当地生育; 3、当地人社局要求的其他条件。
    • 成都哪里办理工伤保险医疗待遇认证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0-30
      办理资料:1。填写《成都市工伤保险医疗费清单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2、住院治疗应提供出院证明、住院费用清单、手术记录、结算收据原件(门诊治疗应提供病情证明、复式处方、结算收据原件);治疗过程中如有CT、核磁共振、x光、CR、DR、b超、彩超等检查,应提供检查报告复印件;如有内固定材料,应提供产品合格证或说明书复印件。三、住院期间如涉及急性期工伤康复治疗,应提供:确认为急性期康复对象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