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审理刑事案件的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2 15:50:13 125 人看过

刑事再审程序是指在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发现确有错误时,依法启动并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的诉讼程序。对于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刑事再审程序,也称为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发现确有错误时,依法启动并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的诉讼程序。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刑 事 再 审 程 序 的 法 律 规 定 有 哪 些 ?

刑事再审程序是指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在法定情形下,因明显确有错误而启动的重新审判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刑事再审程序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再审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只有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在法定情形下,因明显确有错误而启动的重新审判程序。

2. 再审程序启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院长认为确有必要时,应当依法启动再审程序。再审程序的启动,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即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确有错误,或者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据以定罪量刑的依据不正确、不充分,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申诉,或者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出自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情形。

3. 再审程序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再审程序的审理,应当按照原审程序进行,即开庭审理、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对原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

4. 再审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再审案件按照原审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规定提审。如果原来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提审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再审案件按照原审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如果原来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提审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综上所述,刑事再审程序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再审范围、再审程序启动、再审程序审理和再审决定等方面。在再审程序中,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公正审理,维护司法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刑事再审程序是指在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中,因明显确有错误而启动的重新审判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再审范围、启动、审理和决定等程序都有具体法律规定。再审范围仅限于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在法定情形下因明显确有错误而启动的重新审判程序。再审程序的启动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即人民法院院长认为确有必要时。再审程序审理应当按照原审程序进行,包括开庭审理、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对原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再审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规定提审。如果原来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提审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两百零五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己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己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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