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保险合同条款应当遵循的原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09:33:29 265 人看过

解释保险合同条款,应当遵循有利于被保险人的原则。这是《保险法》确立的保险合同条款解释原则。保险合同是双方当事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依据,应当准确地反映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时由于合同条款的用词含义不清,双方当事人对其所作的解释不一致,造成对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提出不同的主张和要求。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由法院或仲裁机构等法定机关对保险合同作出解释以解决争议。

由于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它的主要条款都是保险人事先草拟或印制的,保险人在拟定合同条款时可能更多地考虑自身的利益,而投保人由于专业知识和时间的限制,难以对一些专业词汇和条文含义作深入细致的研究,所以从公平合理角度出发,也为使保险人在拟定保险合同条款时做到文字清楚,含义明确,保险法确立了这项解释原则,它的具体内容是,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适用这一原则时应注意以下三点:其一,这项原则适用于解释在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之间有争议的保险合同条款,对于没有发生争议的条款以及不是在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之间发生争议的条款,不适用这一解释原则。其二,这项原则只在法院或仲裁机关对有争议的保险合同条款作解释时适用。其三,在保险合同中的词语既可作有利于保险人的解释,又可作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时,应作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17: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合同相关文章
  • 人民法院解释行政规章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汉密尔顿的论述值得参考:“法官在互相矛盾的两种法律中作出司法裁决可举一常见之事为例。时常有两种在整体上或部分上互相矛盾的法律存在,且均无在某种情况下撤销或失效的规定。在此种情况下,法院有澄清之责。法院如能设法加以调和,从法理上考虑自应予以调和一致;如不能做到此点,则有必要选用其一。”具体讲:(一)解释穷尽原则1、效力解释优先。即首先要与上位法进行比较,看是否可能“在某种情况下撤销或失效”。这是法制统一的要求,是处理审判规范冲突的法理规则,也为立法法等法律明确规定。2、穷尽一切解释方法,尽量使规章有效而且不矛盾,也就是“调和一致”。人民法院应运用一切必要的解释方法,特别是系统解释、目的解释、历史解释等方法,尽最大努力求得字面上不一致或单纯文理解释不一致的行政规章实质上一致的结论,以维护规章的安定性并以此尊重行政机关的权威,严防僭越行政权。3、如果得出的结论大谬不经,或有违公共利益,或不正当地
    2023-04-22
    441人看过
  • 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金的支付应遵循哪些原则
    保险人的保险责任以货币支付为限,但保险法和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例如,财产保险标的因保险事故造成部分损害的,除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义务;即使保险合同约定保险人应当恢复保险标的,保险人仍可以选择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赔偿或者恢复保险标的。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和保险金额支付保险赔偿金。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标的价值,约定的保险赔偿金超过保险标的价值的部分,保险人不承担责任。保险金额低于保险标的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标的价值的比例承担保险赔偿责任。财产保险分保,分保金额的总额超过保险标的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应当按照被保险人的比例承担以保险标的价值为限的保险赔偿责任金额为保险金额的总额。适用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被保险人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并取得部分或者全部赔偿的,保险人在支付保险赔偿金时,可以扣除被保险人已经取得的赔偿金;被保险
    2023-05-31
    92人看过
  • 制定我国《强制保险条例》应遵循的原则
    制定我国《强制保险条例》应当遵循之原则强制保险涉及的主体及其利益冲突是多种多样的,《强制保险条例》应当充分考虑并妥善衡平这些利益,才能确保其公正性和可实施性,为此应遵循以下原则:1.遵循《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的原则就法律级别来看,条例属于行政法规,其效力等级要低于宪法和法律,因此条例不能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具体而言,制定《强制保险条例》的直接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该法不仅明确了我国要建立强制保险制度,而且其中的一些条文已经对强制保险的某些主要内容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例如《道路交通安全法》76条第1款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这就为我国强制保险的责任范围划定了界限,即既包括人身伤亡,也包括财产损害。虽然这一规定的合理性值得商榷,但国务院制定的《强制保险条例》是不能对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道路交通
    2023-06-05
    405人看过
  • 授权应遵循的原则&&&
    一、授权应遵循的原则有哪些1、授权应遵循的原则有:(1)逐级授权原则。授权者一般是对其下属按级别逐层授权,只有特殊情况下才可越级授权;(2)权责一致原则。所授权限应与其所负责任统一;(3)授权适当原则。授权的范围、内容、人选、方式、期限、工作量等要符合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要从实际出发,考察被授权者的知识和能力,以利于行政事务的完成;(4)授权有限原则。授权者不可将自身不具有的职权或应当自己掌握的重大职权授予下级;(5)授权监督原则。授权者对被授权者在执行授权事务时进行监督,如被授权者违反授权范围,触犯法律、法令时,授权者有权纠正。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人
    2023-08-18
    288人看过
  • 当事人应该遵循哪些原则来达成合同?
    一旦合同成立就需要当事人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自觉按照双方当事人的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原则以及依合同履行义务的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民法典中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什么原则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的原则如下: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3、诚实信用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4、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5、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
    2023-07-07
    69人看过
  • 订立遵循合同原则
    (一)主体平等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任何民事主体在法律人格上也是一律平等的,享有独立的人格,不受他人的支配、干涉和控制。只有合同当事人的人格平等,才能实现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合同当事人平等是商品经济的必然前提和必然产物,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交易秩序和经济秩序的具体要求。(二)合同自由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合同自愿原则,也就是合同自由原则,或称为契约自由原则。其涵义包括缔结合同、选择缔约相对人、选择合同方式、决定合同内容、解释合同的自愿或自由。一、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方式(一)以通知解除合同。(二)办理批准与登记等手续解除合同。关于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方法,《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
    2023-02-12
    289人看过
  • 格式条款解释遵循什么样的规则
    一、格式条款解释遵循什么样的规则对格式条款解释应遵循的原则有:合同自由原则、严格解释原则、诚信解释原则。格式条款制作人在拟定格式条款的内容时,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和意欲订立的格式合同类型,合理地确定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以使格式条款预先确定的利益关系均衡、风险分担合理。二、格式条款解释的特殊性格式条款解释的特殊性就是格式条款本身是格式条款提供方基于重复使用的目的而拟定的,因此,格式条款的订立程序并未通过磋商谈判。此外,其适用对象也并非特定的,拟制格式条款的一方往往是为社会提供商品和服务的公司和企业,即便交易对象不同,也不影响预先拟定的格式合同的内容。交易对象只能选择接受或不接受合同条款,而不能与格式条款提供方讨价还价。姑且不论内容正当与否,格式条款订立程序上的特点就决定了一开始的不平等。因此,在解释格式条款时,应当考虑到独立于案件纷争之外的条款内容,要考虑到多数人的利益。因为格式条款并
    2023-06-08
    125人看过
  • 团购保险应遵循保障为先原则
    由于在价格和保障上的优势,国内不少地方团购保险之风逐渐兴起,一些企业的员工自发组织起来,以企业的名义购买团险。对此,重庆保险专家提醒,尽管团险实惠多,但购买团险的消费者一定要理性,应遵循“保障为先”的保险基本原则。重庆保险专家说,团险具有以下优势:一是费率低。由于团险承保的是一个企业的全部或者部分员工,人数多、风险分散、费率比个险更为便宜,对于续保或长期合作的企业,还可以更加优惠。二是投保方式灵活。团险投保不如个险严格,比如体检、投保年龄等方面都比较宽松;在承保期间,投保企业可以随时增减被保险人,便于企业的人事和财务运作。三是产品倾向于“自助”,即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要求选择产品和服务,优惠不变。但是,保险专家提醒,购买团险的消费者一定要理性,应遵循“保障为先”原则:一是合理确定保费保额。因为保险的费率是和工作性质挂钩的,不同的职业缴付的金额不尽相同。二是关注保障范围。由于不同保险公司给出的
    2023-04-23
    426人看过
  • 预算调整事项应当遵循的原则
    (1)预算内的调整对于不影响预算目标的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之间的调整,企业可以按照内部授权批准制度执行。鼓励预算执行单位及时采取有效的经营管理对策,保证预算目标的实现。(2)预算外的调整由预算执行单位逐级向企业预算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阐述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客观因素变化情况及其对预算执行造成的影响程度,提出预算的调整幅度。财务管理部门对预算执行单位的预算调整报告进行审核分析,集中编制企业年度预算调整方案,提交预算委员会、企业董事会或经理办公室审议批准,然后下达执行。(3)预算调整事项应当遵循的原则:①不能偏离企业发展战略和年度预算目标;②调整方案应当在经济上能够实现最优化;③调整重点应当放在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重要的、非正常的、不符合常规的关键性差异方面。
    2023-06-12
    355人看过
  • 履行监护职责应当遵循的原则
    一、履行监护职责应当遵循的原则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二、监护证明怎么开,在哪办法定监护人,是指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人。法定监护人一般为未成年人的父母。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包括四种:一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监护人证明的开具地点是: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监护人证明应该到该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
    2023-06-08
    311人看过
  • 合同终止过程中的当事人应遵循哪些原则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通知,是指当事人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当将合同终止的有关事宜告诉合同对方当事人。协助,是指当事人一方配合另一方作好善后工作。保密,是指当事人在合同终止后对于了解到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不向外泄露。一、订立保密合同需要注意的几点?订立合同是需要遵守保密义务的。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履行合同时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等。二、合同终止之后还需要承担保密义务吗合同终止后,应根据合同内容区分是否负有保密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2023-03-16
    153人看过
  • 制定《社会保险法》应遵循六原则
    首先,全面性原则。法的最大特点就是其权威性,短期内不会随意更改。我国制定《社会保险法》的目的是化解劳资矛盾,处理好各方面利益关系,从而有利于社会和谐,促进社会稳定。因此,制定《社会保险法》要尽可能全面,避免挂一漏万。如目前我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同城镇职工不同的社会保险制度,农民工社会保险各地执行五花八门的政策,农村实施个人完全积累的养老保险制度。由于不同的人群实行待遇不同的社保制度,致使其相互间差距逐年拉大,不但没有促进社会和谐,相反却激化了社会矛盾。随着城市(镇)化进程加快,大批农民转变为城镇居民,城乡不同的养老保险模式如何衔接?如果对农转非人员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无疑会给政府财政兜底无限的压力,未来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险制度如何改革等等问题?在新的《社会保险法》要有所体现。其次,公平性原则。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公平,只有相对的公平。这不仅表现在不同人群之间的公平,而且
    2023-06-07
    345人看过
  • 调岗应该遵循的原则
    纵然如此,合同的约定也并不代表企业可随意进行单方调岗,在操作岗位调整时,企业依然应当遵守以下规则:1、调整岗位必须具有充分的合理性,调整后的岗位与调整前的岗位应有一定的关联,譬如把销售经理调整为销售主管可以认定为合理的,而把财务经理调整到销售岗位则可能欠缺合理性。2、劳动者被调岗后能胜任新的工作,如果不具备适任能力,用人单位还应当负责培训教育,以使劳动者能适应新的工作岗位。3、调整前应履行必要的告知和解释义务,做到有理有据(注意保留证据)。一、企业调岗降薪员工不接受怎么办?企业调岗降薪员工不同意的话公司只能让员工在原来的工作岗位上继续工作了,因为调换工作岗位的这件事情本身就必须要征得劳动者的同意,劳动者有权拒绝企业提出来的调岗降薪的要求,企业不得以此为由直接辞退员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
    2023-03-21
    483人看过
  • 工程造价纠纷的解决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解决工程造价纠纷应该遵循以下原则:1、在建设工程纠纷中,涉及工程款纠纷的,当事人有明确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判决。如果约定不明确,如暂定等,那么但约定按照某一定额进行结算,那么人民法院委托这个鉴定时应当明确按照该定额进行结算。2、应当允许当事人在工程建设的这个过程中提起诉讼,也可以对工程造价进行阶段性的鉴定。不能一概地要求建设工程诉讼必须是在工程竣工后进行。3、对于当事人这个的违约责任,人民法院必须严格追究。一、拖欠工程款5年不给怎么办?出现拖欠工程款的纠纷时,有以下几个解决方案:1、协商解决。施工单位与发包人就工程款的支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以后可以解决拖欠工程款的纠纷。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般协商都是比较困难的,因为如果发包人会按照合同约定来支付工程款的话,也不会等到协商解决。2、诉讼。诉讼是发生纠纷以后比较有效的解决方式,因为法院的判决对于当事人是法律有约束力的,判决生效以
    2023-03-20
    407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保险合同
    相关咨询
    • 对于保险合同的解释,应当遵循保险合同的哪些原则?如何解释保险?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15
      解释保险合同条款,应当遵循有利于被保险人的原则。这是《保险法》确立的保险合同条款解释原则。保险合同是双方当事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依据,应当准确地反映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时由于合同条款的用词含义不清,双方当事人对其所作的解释不一致,造成对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提出不同的主张和要求。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由法院或仲裁机构等法定机关对保险合同作出解释以解决争议。由于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它的主
    • 签订保险合同应当遵循哪些原则,订立保险合同应当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06
      订立保险合同,确定保险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必须遵循合法性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违背了这两项原则,保险合同就不能成立,已订立的也将导致合同无效。除上述两项原则外,订立保险合同还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公平互利原则。这是要求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公平和兼顾各方利益。保险合同各方当事人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都有各自不同的利益,在保险合同中应当公平合理地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做到互惠互利。二是协商一致原
    • 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应遵循有利于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1
      按照有关规定,参保人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达到规定退休年龄后,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而参保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的人员,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保险法中有哪些规定保险合同应遵循的原则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21
      我国保险法是这样规定的: 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 对格式条款解释必须遵循哪些原则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2-17
      对格式条款解释应遵循合同自由原则、严格解释原则、诚信解释原则。 所谓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保险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等,都是格式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