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工商局力推消费维权工作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20:25:11 324 人看过

为充分发挥12315消费维权职能,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兴化工商局城西分局强化四项措施,力推消费维权四化建设,全面提升消费维权效能和水平。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推动消费维权常规化。

通过展示假冒伪劣商品,增强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公开典型案例,引导消费者树立健康、文明、理性的消费理念;推进消费维权宣传五进(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商场、进市场)工作,促使消费维权深入人心,人人知维权,人人会维权。去年以来,分局已开展宣传咨询活动6场,散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受消费者咨询103人,公开典型案例8例,开展五进活动5场,受众人数1273人次。

二是强化质量监管,推动消费维权源头化。

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特别是消费者申诉举报比较集中的商品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抽样监测,重点监测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商品的安全性能和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指标,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及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去年1月至今年1月,分局已抽样检测商品115个批次,快速检测食品568个批次。三强化消费调解,推动消费维权长效化。积极探索说理式调解模式,把情、理、法融入到消费维权工作中,在说理过程中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用通俗的语言向当事人双方宣讲法律规定,告知权利义务,指明法律后果,从人之常情入手,引导当事人双方换位思考,增进谅解,促成和解。今年,该局已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案件9件,结案率100%。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2: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消费者相关文章
  • 张家口市工商局:关注民生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市工商局从关注民生出发,扩大消费维权网络覆盖面,实现消费维权关口前移,自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以投诉零距离,消费有保障为宗旨,进一步树立起执法为民、服务民生的良好形象。今年以来共受理消费者电话投诉727件,举报25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4.7万元。加大新《消法》宣传工作。向广大消费者宣传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新增的网购7天后悔权、霸王条款、虚假宣传等与消费者切身利益相关的条款,进行重点宣传和普及,引导消费者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扩大消费维权网络覆盖面。下大力构建起了以12315指挥中心为中心,市、县工商局维权调解中心、基层工商分局维权调解站纵向贯通,商场、超市、市场、企业、景区、社区、乡村消费维权服务站横向覆盖的消费维权网络体系。今年将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在县城人员集中的小区和交通条件好的农村建立工商维权服务站300个。消费维权关口前移。通过宣传活动
    2023-06-07
    296人看过
  • 内蒙古工商系统五项措施扎实推进消费维权工作
    今年以来,内蒙古工商系统努力构建以消保机构为行政监管主体、12315中心为基础、消费者协会为社会维护组织主体的构架,深入推进大维权长效机制建设,大力倡导科学消费理念,在巩固和扩大消费维权成果中努力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切实提高消费维权效能。一是突出电子电器、装饰装修材料、服装鞋帽、交通工具、有关服务等五大类重点商品和服务,深入开展重点领域集中整治工作。今年到目前,全系统共查处重点领域消费维权案件778件,案值403.88万元。其中,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案件489件,案值240.2万元。二是选择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三个试点,探索进口商品的有效监管方式,探索切实可行的消费教育、引导及服务领域消费维权方式,探索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电子信息化监管方式,已经取得初步成效,进一步完善后在全区推广。三是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积极主动回应民生期待。按照自治区工商局督办指导、盟市工商局集中受理的模式,
    2023-06-07
    137人看过
  • 内江召开消费维权调解工作推进会
    5月13日,内江市深化消费维权人民调解工作推进会在隆昌召开。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副秘书长李晋安亲临指导。市政法委副书记何姚伟、市工商局长魏红锋、市司法局长高术、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法制办、市群工局、市维稳办、市工商联有关负责人以及各县(区)工商局长、分管副局长和市、县(区)消委会负责人、各县(区)司法局长、基层消费维权人民调解工作站(调解室)负责人代表、省级驻内媒体和市级媒体参加了会议。当日上午,参会人员首先参观了市中区黄桷井商城调委会和隆昌金鹅工商一所消费维权人民调解工作站,听取了基层工作人员的讲解介绍,李晋安副秘书长、何姚伟副书记、魏红锋局长、高术局长等领导还详细翻阅了这些基层工作站的调解档案文书等资料,对他们的工作成绩给予了肯定。会上,隆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兰徐致词,介绍了隆昌县的相关工作情况,隆昌县工商局长王仲昆、市中区白马镇白塔村消费维权人民调解室主任王久林、威远县连界镇消费维
    2023-06-07
    231人看过
  • 工商局消费维权的流程是什么?
    一、什么是消费者维权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而给消费带来的应得的利益。消费者权益的核心是消费者的权利,其有效实现是消费者权益从应然状态转化为实然状态的前提和基础,而对于消费者权利的实现直接提供法律保障的,则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二、消费者拥有什么权利?1、安全权消费者的安全权分为人身安全权和财产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首先考虑的便是商品和服务的卫生、安全因素,不希望因卫生安全方面存在问题,导致生病、身体受到伤害,甚至产生生命危险。财产安全不仅指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是否安全,更重要的是指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以外的其他财产的安全,只要是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消费者就有权要求赔偿2、知情权作为经营者,诚实信用是交易双方应遵守的基本准测,不得隐瞒实情,不得作虚假承诺,否则就构成消费者知情权
    2023-04-27
    301人看过
  • 工商局消费维权的流程是什么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对于IT产品来说,经营者即是经销商、代理商、厂家。消费者在遇到问题时,首先应该找商家协商解决。针对不同的产品,这个“商家”的概念也不尽相同。DIY产品应该只需找柜台代理商即可,而数码和笔记本产品一般则需要到其在当地专门设立的的客服、售后部门解决。当然,作为IT产品来讲,一般交易活动都是在商场里面进行。因此,商家的活动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了物业管理方的约束。因此,在与柜台经销商协商不成一致时,消费者也可通过其所在的商场管理方寻求解决问题。如赛格电脑城推出的“双重质保、先期赔付”政策,便是一项很好的举措。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当消费者与商家不能通过协商一致解决问题时,则应该找当地的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不过,消费者协会只能作为调解方,其并不具有实际的行政和执法权利。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当通过消费者协会调解仍然?有结果时,消费者可到相关行政部分去申诉。这里的行政部门,主要
    2023-04-16
    451人看过
  • 工商局消费维权的流程是什么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而给消费带来的应得的利益。消费者权益的核心是消费者的权利,其有效实现是消费者权益从应然状态转化为实然状态的前提和基础,而对于消费者权利的实现直接提供法律保障的,则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第22条规定: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一)消费者投诉:消费者通过信函、传真、短信、电子邮件、12315网站或前往工商部门等形式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说明投诉事项和理由;(二)工商部门受理投诉:如消费者投诉事项符合要求,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受理投诉并记录相关信息;(三)在六十日内,消费者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组织调解,并告知当事人调解的时间、地点、调解人员等,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后,工商行政管理部
    2023-03-28
    452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消费者
    词条

    消费者应当是公民为生活目的而进行的消费,如果消费的目的是用于生产,则不属于消费者范畴。 国家对消费者给予了特别的保护,体现在法律规范上,即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对经营者的活动进行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偏重其义务规范,对消费者偏重... 更多>

    #消费者
    相关咨询
    • 工商局消费维权的流程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5-26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当消费者与商家不能通过协商一致解决问题时,则应该找当地的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不过,消费者协会只能作为调解方,其并不具有实际的行政和执法权利。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当通过消费者协会调解仍然?有结果时,消费者可到相关行政部分去申诉。这里的行政部门,主要指的是工商局。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通过行政机构的干预,消费者仍会
    • 消费者维权工作的职能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9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自治区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意见,为我区的消费立法和消费政策提供依据;2、统筹安排部署全区消费教育引导和消费侵权案件与消费纠纷调解的处理工作;3、组织制定和完善消费维权工作协作机制及各项制度;4、协调解决各成员单位的合作配合,安排部署开展有关消费年主题活动、3·15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和联合专项整治活动;5、研究决定其他消费维权工作。
    • 河南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可以进行消费维权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0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消费者维权工作条例中规定的消费者维权工作中的基本职责是什么意思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26
      1、负责自治区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落实工作机制的各项制度和考核体系的实施;2、负责筹备召开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3、组织、协调有关消费领域的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体投诉的联动应急处理;协调成员单位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和纠纷投诉调解的日常工作;4、组织、协调各部门和行业开展消费者教育与引导工作;5、实现部门和行业消费动态及查处消费者侵权案件和
    • 工商局有罚款的权力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17
      工商局是有罚款的权利。 《关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 第十七条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构成垄断协议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