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12315消费维权职能,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兴化工商局城西分局强化四项措施,力推消费维权四化建设,全面提升消费维权效能和水平。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推动消费维权常规化。
通过展示假冒伪劣商品,增强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公开典型案例,引导消费者树立健康、文明、理性的消费理念;推进消费维权宣传五进(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商场、进市场)工作,促使消费维权深入人心,人人知维权,人人会维权。去年以来,分局已开展宣传咨询活动6场,散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受消费者咨询103人,公开典型案例8例,开展五进活动5场,受众人数1273人次。
二是强化质量监管,推动消费维权源头化。
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特别是消费者申诉举报比较集中的商品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抽样监测,重点监测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商品的安全性能和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指标,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及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去年1月至今年1月,分局已抽样检测商品115个批次,快速检测食品568个批次。三强化消费调解,推动消费维权长效化。积极探索说理式调解模式,把情、理、法融入到消费维权工作中,在说理过程中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用通俗的语言向当事人双方宣讲法律规定,告知权利义务,指明法律后果,从人之常情入手,引导当事人双方换位思考,增进谅解,促成和解。今年,该局已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案件9件,结案率100%。
-
灌阳县工商局全方位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275人看过
-
工商局如何帮消费者维权
65人看过
-
工商局如何帮消费者维权
260人看过
-
长兴形成新型消费维权工作机制
105人看过
-
工商局帮消费者维权的方法
436人看过
-
履行消费维权重要使命开创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
167人看过
消费者应当是公民为生活目的而进行的消费,如果消费的目的是用于生产,则不属于消费者范畴。 国家对消费者给予了特别的保护,体现在法律规范上,即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对经营者的活动进行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偏重其义务规范,对消费者偏重... 更多>
-
工商局消费维权的流程是什么山东在线咨询 2023-05-26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当消费者与商家不能通过协商一致解决问题时,则应该找当地的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不过,消费者协会只能作为调解方,其并不具有实际的行政和执法权利。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当通过消费者协会调解仍然?有结果时,消费者可到相关行政部分去申诉。这里的行政部门,主要指的是工商局。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通过行政机构的干预,消费者仍会
-
消费者维权工作的职能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9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自治区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意见,为我区的消费立法和消费政策提供依据;2、统筹安排部署全区消费教育引导和消费侵权案件与消费纠纷调解的处理工作;3、组织制定和完善消费维权工作协作机制及各项制度;4、协调解决各成员单位的合作配合,安排部署开展有关消费年主题活动、3·15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和联合专项整治活动;5、研究决定其他消费维权工作。
-
河南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可以进行消费维权吗?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0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消费者维权工作条例中规定的消费者维权工作中的基本职责是什么意思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261、负责自治区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落实工作机制的各项制度和考核体系的实施;2、负责筹备召开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3、组织、协调有关消费领域的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体投诉的联动应急处理;协调成员单位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和纠纷投诉调解的日常工作;4、组织、协调各部门和行业开展消费者教育与引导工作;5、实现部门和行业消费动态及查处消费者侵权案件和
-
工商局有罚款的权力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17工商局是有罚款的权利。 《关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 第十七条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构成垄断协议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