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期间律师能否会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2 19:20:08 71 人看过

被监视居住犯罪嫌疑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这里的“他人“是指与被监视居住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和聘请的律师以外的人。被监视居住人如果要会见他人,必须经过执行机关批准方能会见。

一、被监视居住人有什么义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7条的规定,被监视居住的人在监视居住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所谓“住处”,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的合法住所。所谓“居所”是指办案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给被监视居住人指定的生活居所。如果被监视居住人有正当理由要求离开住所或指定的居所,必须经过公安机关批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在作出批准决定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所谓正当理由,是指被监视居住人有治病、奔丧等正当事由。公安司法机关不得建立专门的监视居住场所,对犯罪嫌疑人变相羁押。不得在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留置室或者其他工作场所执行监视居住。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这里的他人是指与被监视居住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和聘请的律师以外的人。被监视居住人如果要会见他人,必须经过执行机关批准方能会见。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时,如果发现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上述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情节较轻的,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如果是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监视居住的,还应当及时向作出监视居住决定的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报告。

2001年8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适用逮捕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5项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应当予以逮捕:

(1)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

(2)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查起诉的;

(3)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干扰证人作证的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审查起诉工作正常进行的;

(4)未经批准,擅自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的;

(5)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的;

(6)经传讯不到案,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经传讯不到案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4: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监视居住相关文章
  • 监视居住期间起诉到法院会取消监视居住吗
    如果没有如下情形,不会取消监视居住:(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未及时到案;(四)干扰证人作证;(五)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一、取保候审有哪些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二、取保候审可以用身份证代办?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
    2023-03-15
    61人看过
  • 监视居住可以见律师吗?监视居住见律师需要批准吗?
    一、监视居住可以见律师吗?可以。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同时《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二、监视居住见律师需要批准吗?如果律师已同犯罪嫌疑人建立了委托关系,则不需要公安机关批准。如果律师未同犯罪嫌疑人建立委托关系,则需要公安机关批准才能
    2023-03-18
    214人看过
  • 律师可以会见监视居住人吗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这里的“他人“是指与被监视居住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和聘请的律师以外的人。被监视居住人如果要会见他人,必须经过执行机关批准方能会见。一、被监视居住人有什么义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7条的规定,被监视居住的人在监视居住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所谓“住处”,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的合法住所。所谓“居所”是指办案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给被监视居住人指定的生活居所。如果被监视居住人有正当理由要求离开住所或指定的居所,必须经过公安机关批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在作出批准决定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所谓正当理由,是指被监视居住人有治病、奔丧等正当事由。公安司法机关不得建立专门的监视居住场所,对犯罪嫌疑人变相羁押。
    2023-03-22
    254人看过
  • 监视居住律师会见一般几个小时时间
    一、监视居住律师会见一般几个小时时间?监视居住期间律师会见嫌疑人的时间不受限制。《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二、监视居住期间
    2023-06-17
    83人看过
  • 嫌疑人在监视居住期间能否批捕?
    一、嫌疑人在监视居住期间能否批捕监视居住期间可以批捕,根据规定,被监视居住人违反监视居住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请批准逮捕:(一)涉嫌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二)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干扰证人作证、串供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工作正常进行的;(三)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四)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的;(五)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情节严重的,或者两次以上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的;(六)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或者通信,情节严重的,或者两次以上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或者通信的;(七)经传讯无正当理由不到案,情节严重的,或者经两次以上传讯不到案的。二、监视居住期间需要遵守哪些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以任何方式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2023-04-18
    471人看过
  •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律师会见是否需要批准?
    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律师会见是否需要批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律师会见需要批准,具体的理由如下:《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需要通知家属吗?1、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需要通知家属。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2、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的情形有两种:(1)第一种情形是重大贿赂犯罪,衡量“重大”与否
    2023-06-17
    212人看过
换一批
#取保候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 更多>

    #监视居住
    相关咨询
    • 监视居住会面的律师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14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这里的"他人"是指与被监视居住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和聘请的律师以外的人。被监视居住人如果要会见他人,必须经过执行机关批准方能会见。
    • 法律规定监视居住期间能否出国?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2-06
      被监视居住期间是不可以出国的,无论是谁,被监视居住期间都应该遵守相关的规定,监视居住期间没有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一般都不能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住所,就更不用说是出国了。监视居住有可能只是为了调查案情,被监视居住的当事人还要保证在传讯的时候能够及时到案。
    • 指定监视居住能否转为监视居住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3-24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2,根据刑事诉讼发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
    • 缓刑期间搜索能否使用监视居住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28
      缓刑期间搜索不能使用监视居住措施。监视居住只能用于判决前,在刑罚执行过程中不适用。但缓刑人员应当遵守下列有关规定。 法律规定: 《刑法》第七十五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 缓刑监视居住的规定缓刑期间是否可以监视居住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26
      缓刑和监视居住是两种不同的强制措施,缓刑期间不可能适用监视居住,如果在缓刑期间出现了犯罪行为那就撤销缓刑了。监视居住要满足下列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