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之债的特点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21:32:10
192 人看过
特定之债发生在以交付财物为给付形态的债权债务关系中,特定之债有以下几个特点:
在特定之债,标的物被商定或指定后,债权人或债务人原则上不得变更;债权人有请求债务人交付特定物的权利,债务人也负有交付此特定物的义务。
在特定之债,当标的物灭失时,发生履行不能。如因不可抗力而灭失,则债务人的给付义务消灭;如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原因灭失,则债务人交付特定物的义务转化为损害赔偿义务。
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的特定之债,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自债的关系成立时起所有权即移转于债权人,这时标的物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也自债成立时起转移于债权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连带之债的特点是什么
229人看过
-
连带之债有什么特点
260人看过
-
连带之债特点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282人看过
-
侵权行为之债有什么特点
334人看过
-
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的区别是什么
344人看过
-
合同债权的特点是什么
70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不可抗力
词条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这主要... 更多>
#不可抗力
最新文章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特定之债的特点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14有下列特点: 1.在特定之债,标的物被商定或指定后,债权人或债务人原则上不得变更;债权人有请求债务人交付特定物的权利,债务人也负有交付此特定物的义务。 2.在特定之债,当标的物灭失时,发生履行不能。 3.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的特定之债,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自债的关系成立时起所有权即移转于债权人,这时标的物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也自债成立时起转移于债权人。 【法律依据】
-
劳务之债的特点是什么?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2劳务之债的特点在于,债务人须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劳务。劳务之债的给付具有人身性,其债的给付须由债务人亲自履行,未经约定不能由第三人代替履行。
-
连带之债的特点是什么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5连带之债的特点如下: ( 1)连带债务人的每一方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 ( 2)债权人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或者多个债务人请求履行任何比例债务,债务人不得以债务人之间对债务分担比例有约定而拒绝履行; ( 3)连带债务人一人或多人履行了全部债务后,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即行解除; ( 4)履行债务超过其应承担份额的债务人,有权向其他债务人追偿。
-
合同之债的特点是什么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161、它是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引起的。 2、它由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 3、合同之债中的债权债务相互对应。 4、合同之债具有任意性,即合同之债的产生、形式、内容等规定,多属于任意性规范,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
-
连带之债的特点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11连带债券的特点如下: (1)连带债务人的每一方都有义务清偿所有债务; (2)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或多个债务人履行任何比例的债务,债务人不得以债务人之间约定的债务分担比例拒绝履行; (3)连带债务人一人或多人履行全部债务后,其他债务人将解除债权人的债务; (4)履行债务超过其应承担份额的债务人,有权向其他债务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