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的利用方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4 14:50:19 155 人看过

河北农村宅基地面积相关规定如下:(一)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二)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三)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四百六十七平方米。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前款规定的限额内规定农村宅基地的具体标准。

农村宅基地能抵押

农村宅基地是不能抵押的,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我国农村居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面积不能超过省或区市规定的标准,具体的标准还是要看各个省的情况和规定。我国法律明确禁止宅基地的抵押。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本省依法实行农村村民一户一处宅基地制度。农村宅基地的面积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一)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二)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

(三)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四百六十七平方米。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前款规定的限额内规定农村宅基地的具体标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14: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农村宅基地相关文章
  • 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是什么
    一、《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是什么?《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秩序,保护农村村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农村,包括村庄和集镇。本办法所称的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用于建设住宅和厨房、厕所等设施的土地及庭院用地。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宅基地的管理。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工作。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村民委员会应当鼓励农村村民建设二层以上住宅,并按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应当合理利用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使用土地。村内有空闲地可以利用的,不得占用耕地建住宅。第六条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应当依法取得土
    2023-03-25
    447人看过
  • 河北省大厂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一、河北省大厂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1、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村委会根据村民大会讨论的意见,经村委会审查同意后,张榜公布,张榜七日无异议后,上报审批宅基地名单。2、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由村负责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村长签字,盖村委会公章。3、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到现场进行勘测,经审查合格后,由国土资源所长签字、主管乡(镇)长签署意见并盖乡(镇)政府章,然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4、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5、审核、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6、审批后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国土资源所到现场定点放线,准予开工建设。7、建设完工后,报国土资源所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农房科组织相关材料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二、宅基地转让出宅基地转让、出租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权利人转让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当将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
    2023-05-04
    141人看过
  • 河北省大厂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是怎样的一、农村宅基地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二、宅基地划分标准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新划宅基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新建住宅用地面积限额为:(1)城市郊区及乡镇所在地,每户面积不得超过166平方米。(2)平原地区,每户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村庄建在盐碱地、荒滩上的,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264平方米。(3)山地丘陵地区,建在平原地上的,每户面积为132平方米;建在山坡薄地上的,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264平方米。人均占有耕地666平方米以下的村庄住宅用地,应低于前款规定限额。三、申请宅基地所具备的条件1、年满20周岁在本村落户的农村公民,因结婚等原因,确需新建住宅分户的;2、原住宅影响村镇规划或因国家
    2023-06-22
    135人看过
  • 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
    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主要内容为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共24条,最新版为(1992年6月8日豫政文〔1992〕122号),修订时间为2011年01月21日,修订文号为省政府令第1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一、营口的出行政策一、8月2日起,将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淮安市盱眙县、扬州市、河南省驻马店市遂平县、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湖南省株洲市作为重点管控地区进行管理;将河南省驻马店市、湖北省荆州市、北京市房山区作为重点关注地区进行管理。二、各地区、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屯要立即开展网格化排查,对7月19日后从上述重点管控地区来(返)营人员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至来(返)营后满14天,期间第1、4、7、14天进行核酸检测(双采双检),必要时进行血清抗体检测;8月2日后从上述重点关注地区来(返)营人员须提供抵营前48小时内
    2023-03-25
    210人看过
  • 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用地是指农村居民个人取得合法手续用以建造住宅的土地,包括房屋、厨房和院落用地。第三条河南省土地管理局主管全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的管理工作,市(地)、县(市、区)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宅基地用地的具体管理工作。第四条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村居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第五条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应遵循节约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尽量利用荒废地、岗坡劣地和村内空闲地。村内有旧宅基地和空闲地的,不得占用耕地、林地和人工牧草地等。基本农田保护区、商品粮基地、蔬菜基地、名特优农产品基地等一般不得安排宅基地。第六条农村居民建
    2023-06-10
    448人看过
  • 河南省农村宅基地新政策
    1、户口迁出的农户,其宅基地将被集体收回现如今,农民的经济条件好了,一部分农民到城里买房住了,户口也迁到了城里。然而,殊不知,宅基地的使用权只能是集体的成员,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是不可以享有集体的宅基地的。换句话说,只要是集体经济的成员,在享有宅基地的情况下是可以到城市居住的,但是如果不是这个村集体的人,就不能享受村集体的任何权益,包括宅基地。所以,一旦户口迁出,随着而来,宅基地也将会被集体收回。2、闲置两年及以上的宅基地也将被收回据了解,导致宅基地闲置的原因有很多,比如房屋倒塌、搬迁等等。如果房屋倒塌,需要尽快对房屋进行修缮或者重建,当然了,在翻修或者重建之前需要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如果闲置超过两年,很有可能将会被集体收回,用以发放给其他更有需要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3、依法征地,宅基地将会被收回目前,农村城镇化的发展步伐是挺快的,不少地区的农户都面临着拆迁的情况。不过,咱农民遇到拆
    2023-04-24
    382人看过
换一批
#宅基地使用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只要使用土地符合规划就是合法的。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宅基地的转让必须符合法律... 更多>

    #农村宅基地
    相关咨询
    • 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确权费用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2
      为减轻农民负担,落实中央支农惠农政策,保证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对登记颁发农村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地籍调查费、工本费一律免收。
    • 河北省农村宅基地补偿标准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23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
    • 河北省农村宅基地怎么补偿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7-02
      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出台关于宅基地拆迁补偿的法律法规,我们国家实行的是房地一体化原则,征收农村房屋,对房屋进行了补偿,也就是对房屋下边的宅基地使用权进行了补偿,因此不再单独对宅基地补偿。 但是一些地方农村房屋修建的层数较多,于是就出现了宅基地面积小,房屋面积大的情况,为降低拆迁成本,拆迁方将房屋评估一个较低价格,然后再对宅基地进行单独补偿,这种补偿方案,看起来房地都有补偿,实际上还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 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登记标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05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 一、农村宅基地用地标准:占用农用地每处不超过200平方米(0.30亩),占用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每处不超过233平方米(0.35亩)。 二、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本村,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
    • 河北省农村宅基地怎么确权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02
      1)政府主导原则:各县(区)人民政府主导,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多部门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完成。 (2)稳步推进原则:试点先行,摸索经验、稳步全面加快推进。 (3)尊重历史和现实的原则:土地权利归属的确定,既要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和政策,又要充分考虑当前的实际状况。 (4)有利于生产生活和社会稳定的原则:在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土地可持续利用的基础上,化解矛盾,解决争议,对一时难以处理纠纷的宗地暂缓登记,暂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