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16:42:29 281 人看过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对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一、企业终止债权债务的处理是怎样的

1、处理企业终止债权债务的基本原则

(1)企业法人终止后,该企业的股东有义务组织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依法清理企业财产,可以对外起诉主张债权并直接受偿,可以应诉并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

(2)企业终止而没有成立清算组织的,该企业不再享有民事诉讼地位,不能以原企业名义起诉应诉。该企业的股东不能直接作为原告起诉主张企业的债权。但股东可以作为应诉被告,承担组织成立清算组,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的责任,这一判决的效力及于清算组织。

(3)在执行阶段,股东仍怠于清算的,债权人可申请法院裁定由债权人组织清算,清算费用由股东承担。

2、处理企业终止债权债务的例外情况

有的企业在起诉、应诉时处于正常营业状态,而在诉讼开始之后发生终止的情况,此时诉讼是否应继续进行,是在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

(1)如果依法成立了清算组织,可以将诉讼主体由终止企业变更为清算组织。因为清算组管理的是原企业的财产,行使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都来源于企业法人,对原企业具有完整的继承性,可以延续原企业的行为却不能否定原企业已作出的意思表示,所以无论在诉讼的一审、二审、重审或执行阶段,都可以将清算组变更为新的诉讼主体。

(2)在诉讼过程中企业终止又没有成立清算组织的,情况较为复杂。在作为原告、上诉人、申诉人或执行申请人的企业法人终止时,法院应中止诉讼或执行,给予一定时间,如一个月,通知要求该企业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成立后恢复诉讼,将诉讼主体变更为清算组织;逾期仍不成立清算组织的,裁定驳回起诉、上诉、申诉或执行申请。

作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诉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终止而不依法清算时,这一怠于清算的行为不应影响法院和对方当事人的诉讼活动,不应因此而增加法院和对方当事人的诉累,亦即怠于清算的责任后果应归于终止企业自身,而不能成为诉讼程序上的抗辩理由。所以法院无需中止诉讼来等待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诉人、被执行人成立清算组织,无需变更主体即可继续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21: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执行申请相关文章
  • 合同终止是否会导致债务关系的终止?
    不存在合同终止债务关系。合同终止,即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被消灭,客观上不复存在。终止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中止履行合同是指债务人依法行使抗辩权,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暂时停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在合同中止履行期间,权利义务关系仍然存在。抗辩权消除后,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原有效力。劳动合同终止之后合同关系继续存在吗1.《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但在实践中以及法律上,我国也认同事实劳动关系,即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时形成的劳动关系的存在。2.书面劳动合同时对劳动关系存在的一种证明,只要实践中形成用工关系,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双方符合劳动关系建立的其他要件的,劳动关系即存在。3.同时,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即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7-03
    118人看过
  • 劳动关系间接证据有哪些,劳动关系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劳动关系的间接证据有哪些劳动关系的间接证据包括:1.搜集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最好有单位盖章)、职工花名册。如无法搜集到上述证据原件,可采取复印或拍照方式搜集。2.如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劳动者可以到社保局网站上,或到社保局打印自己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3.搜集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上岗证、外派证等能够证明职务职位身份的证件(最好有单位盖章)。如无法搜集到上述证据原件,可采取复印或拍照方式搜集。4.搜集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如无法搜集到上述证据原件,可采取复印或拍照方式搜集。5.搜集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考勤表、出勤卡等)。如无法搜集到上述证据原件,可采取复印或拍照方式搜集。6.同事的证言。让同事出书面证言,但此类证据需注意的两点是,一是打官司时,出具证言的同事一般需要到庭作证;二是同事需要自己有证据证明自己与
    2023-05-22
    369人看过
  • 债权债务关系如何形成
    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将债权债务关系做不同的分类。以债发生的原因为标准,可以分为“意定之债”和“法定之债”;“意定之债”又可以分为“合同之债”和“单方允诺之债”;“法定之债”则可以细分为: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缔约过失之债等。按照债的标的物不同,还可以把债分为财务之债、劳务之债与货币之债。一、合同履行不能的情形履行不能的原因很多,有时是因为标的物已灭失;有时标的物虽然存在,但因为法律上的原因而不能交付,如标的物被依法规定为限制流通物;有时是因为债务人自身的原因不能提供原定的劳务,如在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中,债务人丧失劳动能力等。履行是否可能,应依一般社会观念判断,而不能仅凭债务人的观念加以断定。凡依社会观念认为债务事实上已无法强制执行,即属于履行不能;即使尚有履行的可能,但如果履行将付出不适当的代价或冒有生命危险,或因此违反更重大的义务,则依诚实信用原则,也应认定为履行不能
    2023-03-09
    238人看过
  • 债务债权关系与债权债务关系的区别
    债发生的原因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灭失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两者区别主要有:在债的关系中,债权债务是相对的法律关系,债权是指享有的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其中金钱债权,是最常见的债权。债务则与债权相对,指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一、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合同终止的事由主要包括: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等。1、清偿,清偿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的“债务已按照约定履行”,即此处所谓的清偿。清偿以全面清偿为原则。清偿合同债务的人为清偿人,清偿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清偿债务的费用,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约定之外,由债务人负担。2、解除,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单方解除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
    2023-03-14
    70人看过
  • 中止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写,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一、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写兹有______同志与我单位签订_____号劳动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我单位从事_________工作,现因_____________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特此证明本人签名:单位盖章:法人代表签名:年月日年月日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有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70%.这个就是新公司要你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作用,怕你没有跟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新公司也决定录用你的话,你应该放心了,因为与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只是为了证明你与原用人单位不再具有劳动关系,没有其他的作用,仅此而已。二、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1、双
    2023-04-28
    444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七)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一、债权债务纠纷的处理方式(一)和解法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二)调解法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三)仲裁法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向仲裁机构递交仲裁协议、申请书及副本。(四)诉讼法。债务纠纷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债权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五)申请支付令法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
    2023-03-31
    79人看过
  • 能够终止继父母子女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1.没有形成长期共同生活和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间仅存在姻亲关系的。2.已经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在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后,如果继父母不同意继续抚养未成年继子女的,继父母子女的关系解除,该子女由其生父母抚养。3.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的生母或生父死亡或离婚后。生父母中的另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领回的,该继子女与继父或继母的关系解除。4.有长期共同生活或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恶化。如何证明继父母子女关系1、抚养教育关系的形成前提是继子女未成年,必须有证据证明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时,继子女未成年。对于这一事实,需要用再婚夫妻的结婚证,子女的户口本、身份证来证明。2、需要证明对继子女有抚养事实继父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有可以形成抚养关系的抚养事实,前提是生父或生母对子女有直接抚养权,以及继母或继父与继子女共同生活。但有一点例外,就是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继子女,如果是以
    2023-07-20
    464人看过
  • 什么能形成债务债权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债权的种类有合同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等等,债权属于要求对方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民事权利,债务则是相对的需要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民事义务,债务与债权两者是相互的,不能独立存在。比如贷款人是债权人,借款人则是债务人。一、离婚债务一方不还怎么办离婚债务一方不还的当事人可以让债权人向对方追讨债权,或者由当事人代偿后,向对方追偿。债务,债权的对称。是指债的法律关系中,债务人依法对债权人所承担的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如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有将出卖的物品交付买受人的义务,这就是为一定行为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二、债权人是哪一方吗债权人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也就是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
    2023-03-06
    151人看过
  • 民法版典规定什么情形导致债权债务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债权债务:(一)债务已经履行;债务人履行了债务,实现了债权人的权利,达到了债务的目的,债务当然就消灭了。(二)债务相互抵销;抵销是指双方相互承担相同种类的债务,冲抵两项债务,使其在相等金额内相互消灭。(三)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存款是指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时,将无法支付的标的物交给存款机关,以消除债务的行为。债务人履行债务需要债权人的协助。债权人不协助债务人履行的,拒绝接受债务人的履行,或者债务人不能向债权人履行的,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将继续承担清偿责任,因为债权人是不公平的。通过存款,债务人必须将无法支付给债权人的标的物交给存款机关保存,而不是支付给债权人,从而免除自己的还款责任。(4)债权人免除债务;免债是指债权人抛弃债权,消除债务人债务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免除成立后,债务人不再承担被免除的债务,债权人的债权不再存在,债务被消灭。(五)债权债
    2023-08-18
    167人看过
  • 哪些情形会终止公司债券上市
    1.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公司违背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所约定的义务,给投资者造成严重损害的;2.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公司不按批准的资金用途使用发行债券所募资金,以及公司连续两年亏损,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限定的期限内未予改正,没有消除上述情形的;3.上市的公司债券的期限届满进入还本付息阶段的;4.发行债券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的;5.公司因违法被责令关闭的;6.公司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于公司被依法关闭或者被宣告破产,必须进行清算,清偿全部债务,该公司债券不能再上市交易。当公司有上述法定情形时,对于第1、2种情形,法律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作出终止公司债券上市的决定;对于第3至6种情形,则由证券交易所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作出终止该公司债券上市的决定,并且将该决定和事实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2023-06-13
    320人看过
  • 商标权终止有哪些情形?
    商标权中止的情况如下:(1)由于注册商标法定有效期届满,最后进行更新注册,注册商标被取消,商标权中止。(2)商标注册人自动申请注销,商标权终止。(3)因注册商标纠纷被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注销商标,商标权终止。(4)商标注册人死亡或终止,商标权终止。(5)由于商标注册不当,被商标局撤销注册,或者被商标审查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商标权被中止。(6)商标注册人违反商标法规定,商标局取消注册商标,商标权终止。《商标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法定期限届满,当事人对商标局办理的注销商标决定不予申请复审或对商标审查委员会办理的复审决定不予人民法院起诉的,注销商标决定,复审决定生效。被撤销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公告日起终止。《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注册商标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取消注册商标,提交申请时必须说明情况。商标权终止
    2023-08-07
    468人看过
  • 是什么情况可以终止债权债务
    一、是什么情况可以终止债权债务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对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二、企业终止债权债务的处理是怎样的1、处理企业终止债权债务的基本原则(1)企业法人终止后,该企业的股东有义务组织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依法清理企业财产,可以对外起诉主张债权并直接受偿,可
    2023-06-16
    118人看过
  • 哪些情形可以引起收养关系终止
    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导致收养关系终止:1、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一致,同意解除的。但应当注意的,养子女年满八周岁以上的,收养、送养人协商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3、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一、收养孩子如何解除收养关系收养关系可以由收养人与送养人协商终止。如果被收养人已经成年的话,必须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才可以通过诉讼终止收养关系。如果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不能共同生活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终止协议。如果收养人不能履行抚养义务有遗弃、虐待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和子女成年后虐待父母的,也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除关系。二、领养亲侄子有哪些条件?领养亲侄子的条件有:1、无子女;2、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3、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4、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
    2023-06-28
    323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债权债务中止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债务人履行了债务,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债的目的达到,债当然也就消灭。(二)债务相互抵销;抵销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负有相同种类的给付,将两项债务相互冲抵,使其相互在对等额内消灭。(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提存,是指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时,将无法给付的标的物交提存机关,以消灭债务的行为。债务人履行债务需要债权人协助,如债权人不协助债务人的履行,对债务人的履行拒不接受,或者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人就不能清偿债务。于此情形下,债务人将因债权人不受领而继续承担着清偿责任,这对于债务人是不公平的。通过提存,债务人得将其无法给付给债权人的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保存,以代替向债权人的给付,从而免除自己的清偿责任。(四)债权人免除债务;债务免除是指债权人抛弃债权,而使债务人的债务消灭的单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免除成立后,债务人自不再负担被免除的债务,债权人
    2023-03-08
    490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执行申请是指根据生效法律文书,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在对方拒绝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申请的期间为二年。执行申请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更多>

    #执行申请
    相关咨询
    • 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原因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2-20
      中止债权债务的原因有: (一)债务已按约定履行; (二)终止合同;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属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 2022年债权债务终止有哪些情形?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 包括哪些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 符合哪些情形,债权债务就会终止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2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2、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 民法通则中债权债务的终止有哪些情形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8
      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以下这些: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