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法院执行工作的规定怎么确定执行法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6 11:11:33 368 人看过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涉外的仲裁纠纷,若当事人提出了财产保全请求,那么可以由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或者是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纠纷案件。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九条,在国内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经仲裁机构提交人民法院的,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申请证据保全的,由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

第十条,在涉外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经仲裁机构提交人民法院的,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申请证据保全的,由证据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

第十一,专利管理机关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权受理专利纠纷案件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第十二条,国务院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海关依照法律、法规作出的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第十三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当事人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当事人向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人民法院之间因执行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双方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第十五条,基层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执行案件,因特殊情况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执行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执行。

一、执行的申请和移送需要遵守的规定

1、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5)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1: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执行管辖相关文章
  •  法院执行局的工作规范
    1. 法院执行局在收到案件材料后, 认为情况紧急、需要立即采取执行措施。2. 法院执行局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 应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 通知被执行人按照有关规定申报财产。3. 法院执行局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 应通知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法院执行局办案流程:1.法院执行局在收到案件材料后,如果认为情况紧急、需要立即采取执行措施,需要经过批准后才能立即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2.法院执行局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应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通知被执行人按照有关规定申报财产,并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3.法院执行局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应通知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4.如果申请执行人提供了明确、具体的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法院执行局应在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后5日内进行查证、核实。5.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承办人一般应在1个月内
    2023-09-22
    418人看过
  • 最高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的解释规定执行条件是什么
    一、最高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的解释规定执行条件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六条行政机关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可以由人民法院执行;(二)具体行政行为已经生效并具有可执行内容;(三)申请人是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四)被申请人是该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人;(五)被申请人在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期限内或者行政机关另行指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六)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七)被申请执行的行政案件属于受理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立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裁定不予受理。二、行政诉讼强制执行的规定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七条法律、法规没有赋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
    2023-06-19
    284人看过
  • 最高院执行和解若干规定
    当事人可以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依法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主体、履行标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内容。和解协议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和解协议达成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一)各方当事人共同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和解协议的;(二)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和解协议,其他当事人予以认可的;(三)当事人达成口头和解协议,执行人员将和解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各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执行和解协议,并向人民法院提交变更后的协议,或者由执行人员将变更后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各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一、行政协议争议解决方式任何一种违约行为都可能引起合同纠纷。对于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和解、调解、仲裁、诉讼。1.和解。和解是由争议各方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和各方实际情况,自行协商而不需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纠纷常见的解决方式。但由于和解
    2023-03-26
    214人看过
  • 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执行根据种类
    执行根据是执行机关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是由有关机构依法出具的、载明债权人享有一定债权,债权人可以据以请求执行的法律文书。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执行根据有以下七大类:第一,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这类法律文书包括本院制作和外地法院制作而委托执行的、以及由上级法院指定执行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书、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第二,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对于行政执行申请,行政审判庭负责审查非诉行政案件是否可受理立案,而执行机构则负责具体执行。第三,我国国内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第四,人民法院承认的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裁决。第五,人民法院认可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的仲裁裁决、法院判决、裁定。第六,公证机关制作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第七,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
    2023-06-06
    424人看过
  • 最高法院执行查封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一)执行机构及其职责1.人民法院根据需要,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设立执行机构,专门负责执行工作。2.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下列生效法律文书:(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5)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6)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3.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行政案件中作出的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由审理案件的审判庭负责执行。4.人民法庭审结的案件,由人民法庭负责执行。其中复杂、疑难或被执行人不在本法院辖区的案件,由执行机构
    2023-04-18
    407人看过
  • 法院执行裁定书的作用有什么规定?
    1、判决解决的是案件的实体问题;裁定是解决诉讼中的程序事项2、裁定发生于诉讼的各个阶段,一个案件可能有多个裁定;判决在案件审理终结时作出。3、裁定可采用书面形式,也可采用口头形式;判决只能采用书面形式。4、除不予受理、对管辖权的异议、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上诉外,其他裁定一律不准上诉;一审判决可以上诉。民事判决,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依照法律,对审理终结的诉讼案件或者非诉讼案件,就当事人民事实体权利义务的争议,或者就确认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作出的决定,民事判决的书面形式,就是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或者在民事案件执行的过程中,为保证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就发生的诉讼程序问题作出的决定。民事裁定的书面形式,就是民事裁定书。民事裁定和民事判决,虽然都是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作出的决定,都具有法律上的效力,但是,二者又不相同:1、民事裁定解决诉讼中的程序问题,而民事判决解决的
    2023-02-27
    247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执行管辖即执行案件的管辖,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在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划分各级人民法院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强制执行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 更多>

    #执行管辖
    相关咨询
    • 最高法院执行权裁执分离明确执行该怎么办?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05
      2012年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称《规定》)。《规定》共11条的司法解释,即日起施行。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经过认真研究和积极协调,起草并多次修改了司法解释草案。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今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了这个司法
    • 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最高法院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2
      按法律规定对于监外执行申请处理时间并没有限制期间,相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监外执行进行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 最高人民法院法院最高法院强制执行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12
      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
    • 最高院的查封法怎么执行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4-0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民事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
    • 咨询关于最高法院执行新规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27
      关于最高法院执行新规定人民法院根据需要,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设立执行机构,专门负责执行工作。 2. 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下列生效法律文书: (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