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的仲裁救济方式是怎么样的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的仲裁救济方式有调解和仲裁两种,根据《合资企业法》第15条第1款规定:合营各方发生纠纷,董事会不能协商解决时,由中国仲裁机构进行调解或仲裁,也可由合营各方协议在其它仲裁机构仲裁。第15条第2款规定:合营各方没有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的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就是说,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定的协议。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仲裁机构包括根据《仲裁法》组建的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以及原政务院(即现在的国务院)的《决定》和国务院的《通知》及《批复》设立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的管辖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应由中国法院管辖。
因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只能由中国法院管辖。
因为上述合同纠纷要么有的是企业具有中国法人资格,要么有的是合同涉及国家主权。所以,应受中国法律保护和管理。
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特征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特征有:
1.合营企业主体一方为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另一方为外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在中国境内,按中国法律规定取得法人资格,为中国法人。必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
3.是有限责任公司。
4.合营各方遵照平等互利原则,共同出资、共同经营、按各方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
-
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仲裁救济方式有哪些规定,有哪些救济方式
429人看过
-
中外合资经营合同纠纷仲裁案
196人看过
-
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对外发生经济合同纠纷的复函
121人看过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在中国履行的管辖权
185人看过
-
在中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的管辖权是如何的
146人看过
-
劳务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以及管辖
390人看过
合资经营企业是指以法人投资者的身份,由国家、企业、个人的名义进行投资组建的企业。组建企业时,所有者投入的资产,全部作为实收资本入帐。 合资经营企业属于私营企业,私营企业包括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更多>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营者以什么方式出资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2答: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营者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理解这一概念.需要注.以下几方面:以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为出资的,其作价由合营各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或聘请合营各方同意的第三者评定。作为外国合营者出资的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应当是合营企业生产所必需的。作为外国合营者出资的工业产
-
经济仲裁纠纷管辖法院是怎样的(经济纠纷法院管辖)香港在线咨询 2023-08-311、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地域管辖的规定,经济纠纷案件应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合同中曾议定选择了发生纠纷向某法院起诉,只要不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可按议定向已选择的法院起诉。 因经济合同引起的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在书面合同中,选择案件的管辖法院,如事先规定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因铁路、公路
-
在中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的管辖权河北在线咨询 2023-09-03在司法实践中合同产生的纠纷是非常多的,合同产生纠纷时,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等合同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
-
中外合营企业的合营者的出资方式是怎样的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4合营者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以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为出资的,其作价由合营各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或者聘请合营各方同意的第三者评定。 风险提示:外国合营者出资的外币,按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或者套算成约定的外币。中国合营者出资的人民币现金,需要折算成外币
-
因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发生纠纷,应当由我国还是外国管辖?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9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6条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如何做好诉讼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