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结算是否有期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22:05:05 77 人看过

1、建设工程结算是否有期限。

2。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示范文本)》对竣工结算作了详细规定:。发包人应在28天内对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和结算资料进行核实,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行向承包人支付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应在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工程竣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调整内容和索赔要求,结算工程竣工款。

2。何时开始工程结算

根据不同的结算方式,工程结算的开始时间是不同的。

(1)月结方式实行月底或月中预付、月底结算、竣工清算的方式。对跨年度完成的工程,年底进行工程清查,办理年度结算。(2)建设工程或单项工程的工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在每月中旬预缴工程价款,竣工后一次结算。

(3)分段结算是指对当年不能完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分期结算。(4)目标结算是指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为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的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合同中的工程内容分为不同的验收单位。建设单位完成单位工程内容并经业主验收后,业主支付构成单位工程内容的工程价款。在目标结算模式下,建设单位要想获得工程价款,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接口中的工程内容。施工单位要尽快取得工程价款,必须充分发挥组织实施能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五)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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