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减免:
(一)法定减交
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2、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酌定减交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司法救助,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2、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
3、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
4、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
(三)法定免交
1、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执行费用不由申请人预交。
2、离婚案件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中止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
(四)酌定免交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司法救助,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1、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2、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3、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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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判决一般是看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若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相反,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无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一般是不会准予双方离婚的。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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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离婚有哪些情形可以减免诉讼费用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11离婚诉讼费用减免:(一)法定减免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缴纳案件受理费;2、调解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缴纳案件受理费。(二)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司法救助。人民法院应当允许降低诉讼费用:1。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不可持续的;2、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和安置对象;3、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4、其他需要减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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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费用减免法律适用哪些情形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15离婚案件诉讼费的减免情形包括以下: 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减免诉讼费。 2、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进行申请,人民法院经调查发现属于可以减免的情形,也可以减免。 3、撤诉的和和解的也可以减半收取诉讼费。 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 (一)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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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免交诉讼费的情形的案件具体有哪些湖北在线咨询 2023-04-04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四)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五)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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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费用减免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26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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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的诉讼费用包括哪些,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的交纳方式有哪些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5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依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依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根据这一规定诉讼费有两类:一是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时征收当事人应当交纳的费用;二是其他诉讼费用,就是在诉讼中应当由当事人支付的费用。 案件受理费包括两种: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因人身权利或其他人身非财产关系发生争议提起诉讼案件交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