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定了劳动关系标准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1 16:11:50 267 人看过

法院认定了劳动关系标准:

一、双方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二、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三、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

一、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的区别是:

1、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约定劳动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报酬。劳务派遣合同是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其内容是劳务派遣单位向用人单位派遣具体劳动者;

2、劳动合同是基于双方劳动关系的建立,劳动者需要服从管理,劳务派遣合同双方关系完全平等,没有谁属于谁管理;

3、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直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在劳务派遣合同中,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没有劳动关系,而是建立了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

二、一年内员工辞退补偿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大体分以下四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没有履行合法程序,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的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

3、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的,除了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总计N

1;

4、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三、关于劳动可以提出哪些问题

关于劳动能提出的问题是,网络平台经营者与相关从业人员之间是否成立劳动关系。全日制在校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网络平台经营者与相关从业人员之间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按劳动合同履行的,认定为劳动关系,双方订立承包、租赁、联营等合同,并建立营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分配机制的,按双方约定执行,不应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实际履行与约定不一致或双方未约定的,以实际履行情况认定。

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根据劳动者的工作时长、工作频次、工作场所、报酬结算、劳动工具、企业对劳动者的监督管理程度、惩戒措施等因素综合认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全日制在校学生在用人单位参加教学实习的,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在校学生根据规定利用业余时间在用人单位勤工助学的,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在校学生在用人单位以就业为目的工作的,可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综合判断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双方将劳动合同的签字日期倒签在法定期限之内,劳动者以劳动合同倒签为由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不予支持。但有证据证明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除外。

双方补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主张实际用工之日至补签前一日扣除一个月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宽限期的二倍工资差额,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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