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籍与城市户籍的赔偿差异争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21:03:53 304 人看过

农村户籍、在西安工作超6年的保洁员陈*堂,因交通事故意外死亡,是按农村户籍还是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标准,各方认识不一,在法庭上产生激烈争论。几乎每一次同命不同价的消息,都会灼伤国人敏感的神经。本属于经济范畴的生命救济补偿问题,甚至已上升到生命尊严

农村户籍、在西安工作超6年的保洁员陈*堂,因交通事故意外死亡,是按农村户籍还是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标准,各方认识不一,在法庭上产生激烈争论。

几乎每一次“同命不同价”的消息,都会灼伤国人敏感的神经。本属于经济范畴的生命救济补偿问题,甚至已上升到生命尊严与平

等的高度:同样是人,面对生命威胁,谁也不比谁有多喘一口气的特权,咋就不能同样补偿?这不是歧视是什么?

讨论“同命不同价”,必须撇掉情绪因素,从概念形成的根源入手。争论也罢,矛盾也罢,其根源恐怕要追溯到高法2003年发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一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公道地讲,这个解释试图以城乡居民年均可支配收入来确定一个赔偿额度,而户籍制度成了一个简单参照。

但随着人员流动的加快,问题逐渐暴露出来。不患寡而患不均,类似重庆“三个孩子因户籍不同赔偿金相差十多万”的事实,严重刺痛了国人追求平等的神经。有人说,生命分出了贵贱,与《宪法》“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规定相违背;有人说,农村家庭比城市家庭的抗风险能力还要低,这样的差别岂不离公平越发遥远?但也有人认为,绝对的平等就是不平等,如果承认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实际收入差距,那么在赔偿上按照不同身份对号入座,“不同价”的本身,才是对形式上平等的“差别矫正”。

浏览这些年的争论,一些人强调财产性的收入损失赔偿要有差异性,一些人强调对生命消亡的补偿应一律平等,大家各说各话,“鸡同鸭讲”,越发无法沟通。但大家在一个根本问题上并没有共识:死亡赔偿金到底赔的是什么?是物质补偿,还是有些人所言的“人命价钱”?

窃以为,死亡赔偿应包括三部分:一是因生命受害给予亲属的物质损失补偿;二是给予亲属因亲人死亡引起的精神损害的抚慰金;三是对受害人生命现象消亡的补偿,即所谓的“命价”。如此分解之后,在强调“命价”与精神损害的绝对平等基础上,可适当考虑物质补偿数额方面的灵活协商,这也是民事赔偿中的通行做法。或许唯有如此分解,方能在保证生命平等且无价的理念之上,使标准尽可能地科学、合理。

这些年来,认识的模糊给司法实践制造了“两难选择”,有的地方依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操作,有的地方根据民意做了调整。回到本案中来,争论双方一个根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一个根据民一庭在一次复函中“虽是农村户口,但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应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的表述。因此,不管法院如何裁决,都有其依据:这也正是对于“同命是否同价”问题的认识处于胶着状态引伸出来的尴尬。而本案的争论只是指向了“城市标准”还是“农村标准”的认定上,尚没有触及“同命不同价”的本质矛盾。

农村户籍、在西安工作超6年的保洁员陈*堂,因交通事故意外死亡,是按农村户籍还是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标准,各方认识不一,在法庭上产生激烈争论。几乎每一次同命不同价的消息,都会灼伤国人敏感的神经。本属于经济范畴的生命救济补偿问题,甚至已上升到生命尊严问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15: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户籍相关文章
  • 城镇户籍可以到农村购房吗
    一、城镇户籍购农村房屋1、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此条应是明确规定居民不能向农民购买农村的住宅和使用集体土地建造。《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再次强调“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转让农村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的的,应当认定无效。2、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因此,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如果法律对某类纠纷没有明确规定,应该查找国家政策对此有没有规定。国定政策有规定的,适用国家政策进行裁判,而不能根据法官个人的理解进行自由裁量。从司法实践上看,人民法院不支持城镇居民要求在农村购买宅基地或者房屋的诉讼请求。一般农村私有房屋买卖合同是会被认定无效的。综上所述,我国现行法律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涉案房屋买卖
    2023-03-26
    236人看过
  • 城镇户籍可以去农村购房吗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一、城市居民能不能有权购买农村住宅城镇户口不能受让农村宅基地以及地上建筑物。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农村村民的房屋所在的宅基地,只要没有其他违法的条件下,本来就是建设用地,该房屋的买卖即主体的变更,并不影响集体土地的利用整体规划。二、农村独院可以买卖吗农村独院是不可以买卖的。法律法规规定农民住房不得出售给城镇居民,城镇居民不得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房。对违法建设、购买的房屋,有关部门不得核发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只有组织成员才能享有宅基地使用权。每户农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出售或出租房屋后申请宅基
    2023-04-03
    178人看过
  • 农村户籍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一)农村居民能够提交其在城镇的合法暂住证明(暂住证),在城镇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和收入,已连续居住、生活满一年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二)农村居民在城镇上学,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等。一、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怎么计算?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的计算方式:如纳入死亡赔偿金的,一般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如纳入残疾赔偿金的,一般按照受害人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二、交通肇事罪案件中死亡赔偿金如何算1、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要按城市标准计算,受害人要么是城镇户口,要么是连续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2、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
    2023-03-12
    286人看过
  • 城镇户籍如何继承农村土地
    一、城镇户籍如何继承农村土地农村的土地是不可以继承的,因为土地是属于集体的,土地上的房屋等可以继承的。(一)房产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以后,其房产的归属人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房屋也必须是合法产权。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合法财产,按照《民法典》,无论你是农村村民或是城市户口公民,都有权继承,拥有房屋的处置权,然而城市户口的公民在继承农村房屋时还是要受到土地法的限制。(二)城市户口的公民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而房屋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国家《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农民只具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三)对于所继承的房屋及宅基地土地使用权的继承问题,然而通常
    2023-04-23
    435人看过
  • 什么是农村户籍人员,农村户籍人员拆迁能得到补偿
    一、农村户籍人员介绍:大集体的事业;随着工作的动员,农村家庭成员和干部子女将在工作地点附近的农村落户。随着工作的调整,人与户长期分离,放弃了农村承包经营权,只保留了户籍。2。改革开放后,农村人口流动明显增加。由于异地建房、子女上学等问题,为了将户籍迁往当地,他们承诺只履行职责,不享受分红的好处。三。女性结婚后,长期户籍不主动搬家。村规民约限制了不再享受村里利益分配的住户。简而言之,空挂户是指只保留户籍、不在户籍上享有权利义务、不享有只承担义务的权利义务、在当地没有房地产、没有生产承包权的家庭。第二,是否可以补偿拆迁,1,一个人是否有土地补偿权,是他是否拥有合法村民身份的关键。由于社会管理的逐步开放,在一些农村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城乡村民,甚至城镇居民,都会因亲属、婚姻、工作等原因被迁到户籍地。进入农村并不少见。但是,农村户口是否一定要有合法的村民身份?答案是否定的,比如城镇居民下乡,保留
    2023-05-02
    208人看过
  • 农村拆迁是否与户籍有关
    农村拆迁与户籍有关吗?农村拆迁与户籍必然存在一定的关系,但农村拆迁的补偿方式并不都是以人口为基础的。相关知识: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他单位和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合资等形式联合举办的企业所有的非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被拆迁房屋建安重置价款+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成本。被拆迁房屋的重置价款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成本,由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其他补偿:对被拆迁人还应补偿下列费用:(1)设备搬迁安装费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和设备安装价格计算。(2)不能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格并入新结算费用。(三)拆迁停产停业给予适当补偿。4。对其他非住宅房屋、住宅附属大棚和其他地上构筑物的补偿,按照当地地上附着物标准执行。住房补偿安置方式。对被征地的村或村民小组取消补偿安置(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同等价值的产权房。(2)货币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被拆
    2023-05-02
    105人看过
换一批
#户口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户籍
    词条

    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中国户籍类型有两种,一种是农业户籍,也就是农村户口;另一种是非农户籍,也称城镇户口。... 更多>

    #户籍
    相关咨询
    • 农村户口与城市户口户籍区别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13
      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的区别:首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将不再区分。户口本身没有好坏之分,只看当事人如何选择。1、当事人在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村或者户籍所在地有较好的发展前景的,农业户口适合当事人;2、但是,如果当事人的子女处于义务教育阶段,城市户口的师资力量相对于农村户口会有优势,很多城市不接受农村子女转学;3、目前农村户口转城市户口相对容易,城市户口转农村户口有很多限制。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没有相应
    • 农村户籍是城镇户籍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20
      农村户籍还是城镇户籍?城镇的,职工缴纳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比例为8%、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2%、失业保险为0.5%,合计缴纳比例为10.5%,工伤和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缴纳。单位缴纳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比例为21%、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11%、失业保险为1.5%、生育保险为1%、工伤保险基础费率为0.5%,合计缴纳比例为35%。
    • 上海非农村户籍或农村户籍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03
      1.上海非农村户籍或农村户籍?两者的赔偿标准相差近一倍。 2.对方不予赔付,建议尽快起诉,人身损害诉讼时效为一年且防止对方财产转移。 3.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鉴定费,误工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律师费等。 4.本人代理上海三年最大交通案,死者家属获得高达106万余元的赔偿,能提供更全面的解答。
    • 城市户口迁回农村原籍条件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08
      一、非农业户口转农业户口,存在下列情况的,可以办理:1、2003年10月以后双户籍制,可迁回原籍;2、结婚,一方为农业户口,另一方为非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可迁到农业户口的一方;3、当兵退役可迁回原籍;4、大专大学院校毕业三年内可迁回原籍;5、经领导批准特殊情况;二、迁回原籍的办理程序:1、经当地村委会、村小组同意,同时由村民代表十人以上同意,并开具接受证明,由村小组、村委会在接受证明上盖章,并由村
    • 户籍是农村的非农户口算城镇户口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29
      户籍是农村的非农户口是城镇户口,没有区别。 计划经济时代划时代将户口划分为了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两种类型,农业户口指的便是靠自己生产口粮的居民,非农业户口则是指靠国家分配口粮的城市户口居民。 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发布。《意见》要求,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意见》称,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