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对于此类行政复议申请不能一概拒之门外。
一是只有县级以上政府设立的信访局,才有可能成为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因为一般情况下,县以上政府所设立的信访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自己的名称,有独立的财产,有单独的办公场所。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作为行政法规已授权政府信访机构(信访局)承办信访事项,能够对外单独承担。而政府部门内部设立的信访处(科)、信访办等,财物不独立,《信访条例》也没有授权,不能单独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因此,也不能成为复议中的被申请人。如果政府部门内部的信访处(科)因办理信访事项对公民造成侵权的,由该政府部门承担法律责任,作为被申请人。
二是只有县级以上政府信访局作出两类行为,才可导致信访局成为被申请人。政府信访局的职责多是转办、交办、协调信访事项,作出的《信访答复意见》、《复查意见》、《复核意见》一般是向当事人说明事实真相,不改变原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所以,一般不会侵害信访人的实体权利。对这些答复意见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依法不能受理,信访局就不能成为被申请人。
但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况时,政府信访局有可能成为复议中的被申请人。
一种情况是信访局的《信访答复意见》、《复查意见》改变了原行政机关的决定,造成了对信访人新的权益侵害,信访事项又属于的,信访局就可以成为复议的被申请人。
第二种情况是,信访局对信访人的信访事项置之不理,应该书面答复而不答复,超过《信访条例》规定的答复期限,信访事项又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就构成行政不作为,也可以成为复议中的被申请人。
三是两种特殊情况。第一种,《信访条例》第35条第3款规定: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当事人对《复核意见》不服申请复议的,因复议机关是当然的行政机关,假如《复核意见》改变了原机关的决定,造成了对当事人权益的侵害,复议机关依据以上规定也不能受理。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第二种,信访局协调处理党委系统的事项作出的行为或不作为,复议机构不能受理。此时,信访局行使的是党委信访局的职能,行政机关无权干预。
-
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复议被申请人的情形
303人看过
-
信访行为可以复议吗?
168人看过
-
信访人可以对信访事项进行申请复核吗
392人看过
-
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
159人看过
-
信访机构的答复是不是具体行政行为
225人看过
-
没有复议申请人的申请,可以进行行政复议吗
224人看过
行政决定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经法定程序依法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作单方面处分的行为。其特点是具有强制性和单方性;直接处分相对人权利和义务,须依法定程序,通常不能及时做出。其具体形式则有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命令和行政处罚等四种。... 更多>
-
行政复议还可以向信访机关申请答复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18信访案件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信访条例》 第十四条信访人对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 (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三)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四)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 (五)
-
行政复议机关是什么意思,行政复议机关可以作为复议机关进行申请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03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有权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这种组织的特征是:第一,行政复议机关是行政机关;第二,行政复议机关是有权行使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第三,行政复议机关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复议权,并对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如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政府的组成部门包括公安、司法、海关。工商管理、教育、卫生等部门,都可以作为行政复议机关。哪
-
信访不作为与行政复议能否可以,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8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
行政机关作为行政复议申请人是合法的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07关于行政机关作为行政复议申请人的回答为行政机关只是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有行政职能,在法律授权以外,行政机关也有可能成为被执法的对象,成为行政相对人。例如司法局的公车出现违章,被交警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时,司法局就是行政相对人,对交警的罚款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
-
信访行为可以复议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08信访不能行政复议。《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行政机关上级行政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复。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处理意见不服的,只能请求复查,不能向上级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针对具体的行政行为,但信访没有具体的行政行为。信访只是行政机关回答信访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