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
如果知道已经起诉,法院就不会受理的;如果法院不知道受理了,后一个受理的会驳回起诉。
行政诉讼被告一般为政府机关,作为执行公务的单位,是依法行使国家赋予的权力,非法行使的类型可以分为滥用、越权、违规等形式。刑事案件追究责任一般到个人,即使公务人员在执行公务中犯罪,只是追究其个人责任。
一、行政许可证是什么证件?
广义的行政许可事项包括行政机关的一般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批准、证明、检验、审核、备案等在内的所有行为,范围比较广泛。而狭义的行政许可事项则只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或者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特定的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或者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者资格的行政行为。行政许可作为一项公权力,它的行使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设定行政许可本身并非目的,而只是为更好地发挥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创造条件。公众有权查阅行政机关监督检查记录。
二、公司注销了可以起诉公司法人吗
公司注销了不可以起诉公司法人。公司注销了,也就不存在公司法人,所以无法起诉公司法人。但如果公司还没清算或者破产,此时,可以以该注销公司的原股东、或者注销公司的原发起人、注销公司的原出资人作为被告,进行起诉。如果公司已经经过了清算和破产程序,此时可以以经过清算和破产程序以后,从已注销公司取得资产的原股东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定代表人是行使公司职权的代表,是公司独立法人资格的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身份是公司赋予的,公司如果注销了,企业法人资格就不存在即无法起诉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人由出资人或股东以法律行为设立,以营利为目的,设立人不限,可以是国有财产授权投资或经营单位、其他类型法人及个人等。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玩忽职守和渎职区别
(一)虽然玩忽职守罪与渎职罪的主观罪过,都是既可以由故意构成,也可以由过失构成,但是有所不同。渎职罪主要是由故意构成,个别情况下也可以由过失构成。其中,表现为故意的滥用职权,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表现为过失的滥用职权,既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也可以是疏忽大意的过失。玩忽职守罪主要由过失构成,少数情况下也可以由故意构成。其中,表现为过失的玩忽职守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表现为故意的玩忽职守可以是间接故意,也可以是直接故意。(二)虽然两罪都侵犯了国家机关正常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的活动,但两罪侵犯的直接客体还是有一定差别。任何一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应当在职务活动中正确地履行职责,依法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一切胡作非为的滥用职权活动,都是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正当性原则地侵犯,从而危害到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因此,渎职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正当性。任何一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应当恪尽职守,完成国家机关赋予的任务,一切擅离职守的不履行职责行为或马虎草率的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行为,都是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勤政性原则的侵犯,从而危害到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因此,玩忽职守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中职务活动的勤政性。(三)首先,两罪的犯罪行为的性质和具体表现不同。渎职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是对职权的“滥用”。这种“滥用”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形:一是超越职权的滥用,即行为人超越法定权力范围,违法决定无权决定的事项、擅自处理无权处理的事务;二是在其职权范围内违法行使职权的滥用,即行为人在其职权范围内违反法定办事程序,胡作非为,滥施淫威,随心所欲地违法处理公务。对于玩忽职守罪与渎职罪的区别认定情况应当结合实际的犯罪事实而定,如果对相关情况不能认定的,还需要由司法机关在进行合法的调查取证后来作出认定,具体情况下,应当按照玩忽职守罪或者渎职罪的犯罪事实来进行合法的处罚。
-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与行政诉讼可以同时提出吗
239人看过
-
附带诉讼中刑事和民事的提起时间
251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如何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时候提起?
377人看过
-
选择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还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115人看过
-
何谓附带民事诉讼应如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34人看过
-
单位能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以及提附带民事诉讼的前提是什么
228人看过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更多>
-
刑事附带民事和刑事行政处罚能同时提出来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02不能,这属于重复诉讼。如果知道已经起诉,就不会受理的;如果法院不知道受理了,后一个受理的会驳回起诉。行政诉讼被告一般为政府机关,作为执行公务的单位,是依法行使国家赋予的权力,非法行使的类型可以分为滥用、越权、违规等形式。刑事案件追究责任一般到个人,即使公务人员在执行公务中犯罪,只是追究其个人责任。
-
医疗事故能够附带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3-01-21以民事附带刑事诉讼这个说法是错误的,我国只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也就是不可以在审理民事案件的同时审理刑事案件,只能够在审理刑事案件的同时,附加审理民事案件。我国刑法规定了医疗事故罪,因此如果医疗事故发生后,经鉴定,造成了就诊人的死亡或者严重危害了他的身体健康,那么就会达到犯罪程度,是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
-
哪些案件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需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08《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根据该条规定,只要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害的,都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除此之外,我们从《刑事诉讼法》中看不出哪些案件的被害人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事实上,许多案件的被害人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是不会受理的,或者受理后会被裁定驳回起诉。那么法院不
-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怎么写山东在线咨询 2021-12-24刑事附带民事诉状的写法: 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书的标题应当写明; 2、说明原被告双方的基本信息; 三、明确具体诉讼请求; 4、原因清晰,逻辑性强,需要结合
-
民事附带刑事诉讼要等公诉后才能提起诉讼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9应该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案件涉及到民事赔偿的,就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般都要先刑后民。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自己可以提起,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提起。